在这个信号博弈中,生产商有可能说谎,即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说自己的农产品是好的,这相当于信号博弈中的混同均衡。另一种可能则是,按实情说出自身的质量好坏,即分离均衡。生鲜电商平台需要考虑到这些可能性,并确定自身的最优行动方案,即是否检验和接收。由于θH型生产商会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发送信息,不存在瞒报行为,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假设θH型生产商生产的农产品都是高质量的农产品,而θL型生产商生产的都是违禁农产品。对于这一博弈过程,我们有如下结论:
命题3.1:①当I≥(pH-pL)且ΔDL+c≤ρf时,由于粉饰成本过高,θL型生产商只能发送真实的质量信息,生鲜电商平台对低质量农产品进行检验,同时生产商与生鲜电商平台合作的收益小于其自产自销的收益,因此θL型生产商将退出与生鲜电商平台的合作,农产品中不存在违禁品;
②当I≥(pH-pL)且ΔDL+c>ρf时,θL型生产商会发送低质量信号,生鲜电商平台对发送低质量信号的农产品不进行检验,因其销路可以得到保证,因此θL型生产商仍旧与生鲜电商平台合作,农产品中可能存在违禁品;
③当I<(pH-pL)时,所有生产商都发送高质量信号,生鲜电商平台不进行检验,最后所有农产品中都可能存在违禁品。
证明:我们考虑信号博弈中的三种均衡:市场完全成功的分离均衡、市场部分成功的分离均衡和市场完全失败的混同均衡。
(1)市场完全成功的分离均衡
生产商根据自家农产品质量的信息发送信号,即将实际生产过程的记录信息发送给生鲜电商平台。满足这个条件的分离均衡是,对于生产商而言,其瞒报自身的生产信息是无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θH型生产商不会发送质量不好的信号,θL生产商只有在其瞒报生产信息后的预期所得(pH-I-e2L)不大于其发送真实信息的预期所得,同时不大于其自产自销的保留收益时,才不会存在瞒报现象,而其发送真实信息的预期所得取决于生鲜电商平台对低质量信号的农产品是否进行检验,当生鲜电商平台进行检验的收益(-c)不小于不检验的收益(dL-pL-ρf)时,即ΔDL+c≤ρf时,生鲜电商平台才会进行检验。
当生鲜电商平台对低质量信号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时,θL型生产商发送真实信息的预期所得为,当,即I≥pH时,θL型生产商将退出合作。同时,当生产商与生鲜电商平台合作的收益不大于其自产自销的收益时,即I≥(pH-pL)时,生产商也没有与生鲜电商平台合作的意愿。
因此,当生鲜电商平台对低质量信号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时,θL型生产商退出合作的条件是I≥(pH-pL),市场达到有效的分离均衡,生鲜电商平台的收益为
π1=α(dH-pH)-(1-α)c=αΔDH-(1-α)c,此时α=1,π1=ΔDH。(www.xing528.com)
(2)市场部分成功的分离均衡
当ΔDL+c>ρf时,生鲜电商平台对于低质量信号的农产品不进行检验,而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收购。这时,θL型生产商发送真实信息的预期所得为,同时也是其不和生鲜电商平台合作,自产自销时的保留收益。当,即I≥(pH-pL)时,θL型生产商不存在瞒报现象,但仍然会选择和生鲜电商平台合作。因为生产商如果和生鲜电商平台合作,农产品能获得稳定的销路,规避了市场风险,那么此时生鲜电商平台的收益为
π2=α(dH-pH)+(1-α)(dL-pL-ρf)=ΔDL+α(ΔDH-ΔDL)-(1-α)ρf
此时市场情况要看α的数值,当生鲜电商平台预期α的数值较大 (诚实守信型生产商较多)时,生鲜电商平台仍旧会跟生产商进行合作,虽然其中存在“不良交易”,但生鲜电商平台能在与生产商合作中获利,此时该市场为部分成功。但当生鲜电商平台预期α的数值较小时,那么则不会考虑与生产商进行合作,因此这种情况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围。
(3)市场完全失败的混同均衡
当I<(pH-pL)时,即θL型生产商瞒报生产信息的所得大于其发送真实信息的所得,那么市场变为混同均衡。在混同均衡中,所有的生产商都发送高质量信号,生鲜电商平台不能根据生产商发送的信号区分生产商的类型。为了均衡的完备性,假设生鲜电商平台收到高质量信号的时候,判断农产品质量是合乎其要求的,因此生鲜电商平台不对其进行检验。所有生产商都发送高质量的信号,而生鲜电商平台不进行检验,这时市场中存在着违禁农产品。由于I,θH型生产商发现诚实经营的利润较小,在不考虑生产商道德、风险偏好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也会转变成θL型生产商,最后的结果是几乎所有的农产品中都含有违禁品。在这种情况下,生鲜电商平台的收益为
π3=α(dH-pH)+(1-α)(dH-pH-ρf)=ΔDH-(1-α)ρf
此时α=0,π3=(ΔDH-ρ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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