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治理社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乡村治理首先应区分治理对象,一类是人口输出为主,一类是人口输入为主。L镇80%以上的乡村属于前者,且人多地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少则20%,多则70%,乡村人气不足,呈现凋敝景象。乡村社会结构是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突出表现为“三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家庭妇孺化。农村空心化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经商或举家迁移进城引致“人走屋空”,宅基地普遍“建新不拆旧”,老宅闲置废弃导致“外扩内空”。农民老龄化、家庭妇孺化是指农村青壮年陆续离开农村外出就业,留下来的基本是老弱妇孺,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年农民,留守的家庭成员以妇女儿童居多。农民老龄化、家庭妇孺化与农村空心化又相互交织,加剧了农村社会结构失衡的矛盾,造成普遍的家庭撕裂,社区邻里互助传统削弱、优秀乡村文明衰减,农村社会结构稳定性遭受破坏,社会治理面临较大挑战。“三化”现象在孝感大部分农村成为普遍现象,乡村凋敝凸显。
2.乡村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乡村经济结构是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起决定性作用。乡村经济结构,可从两方面分析。就单个农户而言,“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形成。随着农业技术和机械化的推广,出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投入产出比越来越不对称,“增产不增收”现象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处于弱势地位,农业出现兼业化。乡村家庭分工多是老年人务农,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形成“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
就农村集体而言,集体经济现状堪忧。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调研中发现,农村集体产业落后、数量少、产品产业单一,市场竞争力不强。有的农业村仍以传统农户分散种植为主,传统种植品种居多,高品质农产品少,品牌效应不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的村甚至没有,已有的也是规模较小,辐射带动农户普遍不多。个别地方存在光伏发电项目扶贫“一光了之”“一哄而上”等现象。在绿色生态发展大背景下,一些村关停砖瓦厂、水泥厂,禁止围湖养鱼之后找不到出路,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萎缩。村集体“三资”情况不佳,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明显向城区(城中村、城郊村)集中,纯农业村经营性资产很少。调研中发现,大多数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经费来源上级财政拨款占55%,剩下45%靠自筹,村集体则无力承担。
3.乡村治理格局发生显著变化。(www.xing528.com)
乡村治理的社会、经济基础条件发生变化,乡村社会治理的格局也随之改变。
一是治理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大量人口外出,一些自然村落逐渐消逝,“空心化”“空巢化”现象使村庄人气不足,带来管理难题,为优化配置资源,推进农业农村发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得不进行“合村并组”,导致行政村规模不断扩大。然而,群众自治受地域规模和人口数量的限制,区域过大、人口过多则不便于实行直接参与性的自治。因此,实践中又产生了诸多新问题,如村民凝聚力弱、资源调配难、干部融合难、村民大会召集难、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难、村级事务群众参与难、村民对村两委监督难等。
二是治理对象诉求复杂多样。从总体来讲,乡村物质生活水平比以往有了提高,但与此同时,农民的利益诉求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除了对更好更高物质生活的需求以外,更加突出了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需求,对水电路气及通信等公共产品的需求,对精神文化服务供给的需求,对便捷优质公平教育的需求,对水土大气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等,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治理组织建设跟不上变化。基层党组织力量薄弱,农村党员比例偏低,L镇党员占村民比例不到3%,且流动党员较多,占三分之二,班子结构不优,人员固化、老化,村主职干部年龄偏大,平均55岁,副职平均年龄54岁,普遍高中以下学历,担任时间较长,有的甚至已工作三十多年;后继无人现象凸显,青黄不接,年轻人多外出打工,年轻党员培养发展力度不强。自治组织能力欠缺,农业税取消后,村社集体失去了向农民收取共同生产费的权力,农户与集体关系变淡了,当前使分散农户集体行动的成本极高,乡村公益事业、惠农政策等都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这些问题几乎都不是工程问题,而是治理问题和组织问题。社会组织缺乏,村级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仅有少量的老年协会、广场舞协会,辐射作用发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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