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大量小城镇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诸如城镇集约化水平低下、能源消耗指标较高、城镇建设混乱无序等问题,而相反,部分大型城市在自性增长的过程中,却表现出良性发展态势,不仅未形成所谓的“大城市病”,反而对周边中小城市的发展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因而这一时期,全国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模式以大城市加速扩张为主要特征,强调建设大规模城市,不断提升土地城镇化水平。具体所采取的措施可分为两类:一类为通过“撤乡并县”“撤县建市”来谋求城市发展空间的扩张;另一类则为通过大量设立开发区、工业园、物流园等各类产业集聚区来扩大城市范围。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2004年《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用途的修订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以大城市为主导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为了缓解两个比重,即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的趋势,改变“弱中央”状态,中央政府在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但该制度的实施却使得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不断扩大,支出负担日益加剧。面对这种情势,地方政府只得利用土地产权制度来缓解压力,它以土地为载体,通过其收购与出让之间巨大的价格“剪刀差”,获取土地资产收益及其延伸收益。一方面通过协议方式,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形式,高价出让商业、旅游业、娱乐业用地,获得土地出让收益,最终目标则是希望借此实现自有可支配收入、资源控制及政治收益三者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同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的货币化分配。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兴旺,使得房地产行业对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不断增长,进而推动了土地城镇化水平不断攀升。(www.xing528.com)
这一阶段,以“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为代表的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土地城镇化逐渐成为工业化和人口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由1993年的15430平方公里,迅速扩张到2015年的51584平方公里,增长了3倍多;城市建成区面积由1993年的16588平方公里,增加到2015年的52102平方公里;城市数量则由1993年的570个增加到2015年的6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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