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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广东省城中村改造与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三五”时期,既是我省城镇化加速推进期,也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决战期。鉴于目前“城中村”改造和管理等工作涉及住建、国土、农业、民政、公安等不同部门,建议由省政府明确此项工作的牵头管总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系统研究“城中村”改造和发展工作。为此,我们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推进全省“城中村”改造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三是建立“城中村”改造数据库。

推进广东省城中村改造与发展的建议

“十三五”时期,既是我省城镇化加速推进期,也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决战期。我们必须把“城中村”问题作为“十三五”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积极探索破局之道。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中村”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在发生变化,我们需要用新的视角、新的思维,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城中村”发展。

(一)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视角来谋划和推进“城中村”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全面”,关键在“补短板”。“十三五”时期,必须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短板,在城市工作中也存在短板,“城中村”问题就是城市工作的短板。“城中村”是利益矛盾比较复杂、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困难群体比较集中的地方,这个问题不解决,城市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全面小康就难以实现。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城中村”发展等同于拆迁改造,而要将其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大局中来谋划。既要做好“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也要重视“城中村”拆迁改造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基层组织建设等全方位发展。

(二)从新型城镇化的视角来谋划和推进“城中村”发展。新型城镇化就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12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在谋划“城中村”发展中,不能盲目沿用过去的思维和办法,一“改”了之,简单地改“村”为“居”、改“村集体”为“股份公司”、改“农民”为居民、改“村湾”为小区,而是要立足于“人”这个核心,不仅要解决村民“进得了城”问题,还要解决“生活得好”问题。既要解决村民的身份户籍问题,也要着力解决村民的就业、就医、就学、社保等问题,使他们能够享受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三)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来谋划和推进“城中村”发展。“城中村”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城中村”问题的复杂性。我们不能仅从城市或者农村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城中村”问题,否则就不能根治这个问题。我们了解到,有些“城中村”虽然已经完成了公司化改制,原村委会也由民政部门注销,企业也在工商部门登记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仍把改制公司当村委会来抓,或者当派出机构来管,不仅没有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还造成了新的“三元”结构。“城中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破解城乡二元体制、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树立城乡“一盘棋”思想,把“城中村”的土规、城规、产规、环规等一体纳入城镇总体范围,做到规划同步制定、工作同步推进,统筹解决土地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等“一揽子”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从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谋划和推进“城中村”发展。“城中村” 问题涉及村集体、原住民、流动人口、新社区等多方利益,如何处理城市发展与集体经济发展、原住民与新居民、农民与市民、农村与社区的关系,无不考验地方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简单地套用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或者农村村级治理模式,都不能有效解决“城中村”问题。因此,必须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探索“城中村”治理方式,建议改变目前以农业、非农业、流动人口划分管理对象的做法,将村民、居民和流动人员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打破“城乡分治”“人口分管”的社会管理体制障碍,实现居住地实有人口的属地化、一体化管理;按照城市社区组织的功能定位,重新组建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站以及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自治、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互动型社会治理模式。(www.xing528.com)

具体工作建议: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鉴于目前“城中村”改造和管理等工作涉及住建、国土、农业、民政、公安等不同部门,建议由省政府明确此项工作的牵头管总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系统研究“城中村”改造和发展工作。二是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目前我省只出台了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意见,只是将“城中村”危房改造纳入棚改工作范围,缺乏专门的“城中村”改造和发展的顶层设计,“城中村”改造还是以地方为主进行自主探索。为此,我们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推进全省“城中村”改造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三是建立“城中村”改造数据库。建议对全省“城中村”情况来一次大摸排,在此基础上建立“城中村”数据库,对各地“城中村”改造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建立督办销号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四是组织召开一次现场会。在适当的时候可在宜昌、武汉等地召开一次“城中村”改造现场会,组织各市、县学习借鉴这些地方“城中村”改造和发展的先进经验。

(调研组成员:陈志勇 陈宏斌 郑黎明)

(《专送参阅件》〔201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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