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支持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新常态、履行新职能、体现新作为,引导妇联组织以革新思想观念、完善体制机制苦练“内功”,以扩大组织覆盖、加强工作创新增强“外功”,通过推进职能工作目标化、目标工作实事化、实事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社会化“四化同步”,努力实现由行政管理型组织向枢纽型社会服务组织转变,由机关化工作方式向社会化群众工作方式转变,由活动化、娱乐化工作模式向项目化、实事化工作模式转变,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点、符合湖北实际、服务妇女儿童、发展妇女事业的妇联工作新路子。
(一)开启“头脑风暴”,实现转型发展。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妇联组织不断更新观念,围绕履行好代表和维护、桥梁和纽带、引领和服务“三项职能”,坚持不懈挖潜力,千方百计强能力,积极推动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四个转变”落地生根,探索了独具湖北特色的“内生驱动”型组织发展模式,努力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
1.创新工作理念。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作风要求为契机,推动妇联系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讨论”活动,问需于基层,问计于专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妇联组织转型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了调研讨论、社会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社会工作师考试、机关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使各级妇联干部在研讨学习中转变观念、在服务群众中创新理念、在项目实施中历练成长。
2.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并实施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常委执委工作制度、代表任期制度、代表建议案直报制度“三项制度”,使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交流更顺畅、联系更便捷、服务更有效。二是建立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召开发布会,督促各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妇联领导和分管部室分别联系一个基层点,定期到联系点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发展。
3.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组织资源优势,引导、支持妇联组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第三方评价的妇联工作大格局。以“去行政化”为目标,改变服务供给方式,搭建“妇女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平台,广泛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和市场资源参与到服务湖北妇女儿童工作之中,努力构建自转良好、公转流畅的工作环境。以项目化为手段,以政府直接购买服务妇女儿童项目为重要途径,以妇联组织和社会组织为重要依托,动员、协调社会力量(企业)和社会志愿者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精准帮扶,形成网络化、立体化的全社会共同帮扶机制。
4.转变工作作风。围绕解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引导、支持各级妇联组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提倡“三多三少”,即多在路上、多在基层、多在现场,少在机关、少在网上、少在会场。一是在“联”字上下功夫,积极联系上下、协调左右,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的联系,加强与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调动和汇聚妇女事业发展的各方力量,争取最大范围、最大程度的资源支持。二是在“合”字上出实招,把妇女工作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当前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和妇女自身的特点结合起来,在聚合社会组织中下大力气,借势、借力、借智,聚焦重点、难点和热点,聚合各方面资源要素,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实现应有的聚变效应。三是在“特”字上做文章,根据妇女角色特殊、责任特殊、作用特殊的身份和妇女自身工作的特点,结合湖北实际,积极探索湖北妇女工作新路子,着力打造和形成湖北妇女工作的新特色、新亮点、新品牌。
(二)畅通“毛细血管”,建强组织网络。针对妇联组织网络覆盖不全、覆盖不到的问题,省妇联因地制宜创新妇联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和存在形态,抓牢“一根线”、铺开“一张网”,着力构建“1+N”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妇联组织以妇女之家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扩展组织覆盖面,坚持“妇女聚集到哪里,妇女组织就扎根到哪里,妇联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全省妇女自治组织蓬勃发展,巾帼志愿服务类、文化体育类、权益维护类、关爱帮扶类等各类女性社会团体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开放、多元、立体的湖北妇联组织体系逐步完善。
1.建强妇联核心组织。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重点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着力推动100%的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全省实现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3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10%等3个主要指标,同时做好村妇代会与村级组织同步换届工作。
2.网络妇女“自组织”。以遍布城乡、深受妇女喜爱、人数众多的妇女健身队为重点,在基层公共活动阵地探索形成“广场妇女之家”“商务楼宇妇女之家”等基层组织新形态,并不断向女性集中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领域拓展,引导其发挥好自治、议事、调解、维权、帮扶和文化引领等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各级妇联组织的归属感。近年来,我省按照全国妇联“五亮”(即亮牌子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干部身份、亮活动内容)、“六有”(即固定的活动场所、必要的活动设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工作记录、丰富多彩的活动、工作经费保障)、“三进”(即妇联工作进“家”、载体进“家”、基层妇女群众进“家”)的要求,积极推进“妇女之家” 规范建设、示范建设。截至目前,省妇联在全省共建设“妇女之家”3万个,并开展了100个省级示范“妇女之家”建设,正在加紧开展“妇女之家”目标管理示范乡镇建设。一些地方还创新“妇女之家”形式,成立形式灵活多样的妇女服务阵地。
3.培育妇女社会组织。依托妇联孵化基地,加大“专业化”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培植“妇工+社工+志愿者”的多元服务力量。按照“纵向巩固、横向拓展、设置创新、功能提升”的思路,采取单独组建、单位联建、挂靠共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方式,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会员、两新组织妇联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不断激活妇女“他组织”。同时,将诉求相似、职业相近以及兴趣爱好一致,具有发展潜力但尚未形成规模的妇女兴趣小组等小微组织,孵化培育成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组织的同时也为服务妇女儿童积聚更多的工作资源和工作力量,不断发展妇女“微组织”。
4.拓展互联网组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妇联网站和官方微博、公众微信的作用,将各类妇女QQ群、微信朋友圈等联结到妇联网络下,实现妇联组织由“有形”向“无形”的拓展。省妇联打造了“湖北e家庭”微信平台,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围绕家庭建设提供多元化服务,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好评。
(三)激活社会资源,汇聚服务力量。近年来,省妇联通过工作职能目标化、目标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实事化、实事工作社会化,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汇聚各方力量,将妇女儿童工作做实、做细、做具体、做到位,妇联工作从“自转”转向引领、协调社会资源“公转”。
1.搭建妇女工作项目平台。2014年,湖北省妇联组织开展了“公益木兰”服务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意大赛,一改过去“行政化”的工作方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益项目,仅半年时间征集项目286个,吸引社会资金450万元,成功搭建了妇女儿童需求、社会组织服务和社会资源支持的对接平台。与此同时,省妇联大胆实践,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妇女儿童之间构筑枢纽服务平台,创建了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按照“萌芽型、初创型、成长型”等类别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社会组织推进“人才建设、项目建设、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四位一体建设;对社会组织提供财务托管、资源拓展、信息共享、创业基金、场地设备、能力建设、管理咨询、协助注册等服务,待其实现“治理结构完善、组织建设规范、工作业绩明显、持续发展有力”时“出壳”。(www.xing528.com)
2.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理论研讨。为避免妇联工作自拉自唱、盲目无效的现象发生,不断增强针对性、理论性和科学性,湖北省妇联建立妇女工作决策咨询专家库,成立湖北高校性别平等论坛。2015年初,首届论坛在武汉举行,来自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以及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就“法律政策视域下的性别问题” 展开研讨。专家学者和妇女工作者现场展开热烈讨论和持续互动,凝聚了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决策主流的强大共识。
(四)围绕中心工作,深化巾帼建功。近年来,全省妇联围绕自身职能、充分挖掘潜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湖北妇女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担当新形势下湖北妇女工作的新使命,团结、动员和带领全省广大妇女投身到“一元多层次”战略之中,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践当中,为加快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积极体现广大妇女的新作为。
1.提升妇女综合素质,激发创新创造潜能。围绕提升妇女发展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积极搭建平台,完善机制保障,优化成才环境,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成长发展。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发挥各种资源优势,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术素质、健康心理素质、创新创造素质。从观念入手,加强思想引导,增强发展自信,不断强化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从能力入手,下大气力增强妇女素质,大力推进分级分类教育培训计划,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从活动入手,以健康文体活动为载体,丰富女性业余文化生活,整合社区电教室、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社区图书室资源,组织动员社区内的老党员、老干部、退休居民,开展社区志愿活动,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从队伍入手,组织成立书法、绘画、棋类、摄影、腰鼓队、健身队、编织队、手工艺组等,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激发了广大妇女创业创新创造潜能。
2.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成就女性发展梦想。近年来,省妇联围绕“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发挥妇女就业创业“三大协会”“五大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推进“妇—校—企”协同创新机制,搭建女性就业创业平台,特别是注重美容、健康、旅游、家政服务、手工制品等女性传统产业的就业培训。
3.推动文明家庭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以家庭教育特别是家庭道德教育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繁荣家庭文化,促进家庭文化新发展;紧贴家庭需求,丰富家庭服务内容。以家政服务为抓手,开展多元服务,增强家政服务社会化的新功能;以家庭幸福为目标,推进家庭角色新建设,用文明家庭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以“六一”“三八”等节日为契机,定期开展文艺汇演、“五好文明家庭”、“好家风”评选活动、社区运动会以及各种交流活动,为广大居民搭建社区交流平台。
4.建强基层阵地,凝聚基层群众力量。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着力抓好“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带组织建设,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布局,积极扩展基层妇联组织覆盖面,努力形成开放、立体的基层妇联组织网络,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步;二带阵地建设,把妇女儿童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列入社区(村)居民服务总体规划,推进“妇女之家”建设与基层“党员群众活动中心”建设同步;三带队伍建设,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妇联干部的培养、培训、锻炼和任用与其他干部同待遇;四带妇联工作,推动妇联工作与党中心工作、与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妇女需求结合起来,推进妇女工作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同步。通过“四带四推进”,妇联组织不断丰富工作实践,带领妇女群众不断增强“三个自信”的能力,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工作领域,真正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同时,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社工组织新体系,增强妇女工作的新活力,打造妇联阵地的“温暖之家”。
(五)贯彻基本国策,促进男女平等。以实施国家和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积极维护妇女在经济、健康、环境等各方而的权益;以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抓手,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掌握和妥善解决妇女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构建各方参与、齐抓共管、覆盖城乡的妇女维权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维权保障机制,完善维权体系。
1.强调源头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积极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主流决策层,及时跟进涉及妇女儿童的法规政策制定、修订,巩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
2.有效推动女性参政议政。我省制定出台的《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达到30%以上,常委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等。2011年4月2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在全国率先明确了我省县乡人大妇女代表候选人比例应当占30%以上。这些法规和文件对“两代表一委员”中女性比例、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女干部选拔任用等作出刚性规定,从工作部署、妇女代表名额分配、女性候选人提名、代表酝酿、选举等关键环节对女性参政议政予以保障。
3.提高女性地位。来自省统计局的一份《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显示,近年来,在着力改变法律、制度、教育等结构性因素影响努力下,湖北女性地位得到提高。一是提高女性教育水平,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女生人数占全部在校学生人数的半数左右,研究生和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女生占48%以上。二是增加女性就业比重,全省从业女性人数在整体就业人数中的比重大幅增加,总数接近全体就业人数的一半。三是提高女性政治地位,决策参与权扩大,全省、市(州)和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96%以上;县处级以上女后备干部占同级别后备干部比例的23.5%;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5%和47%,其中女村委会主任占11%。每年招考的选调生和公务员中,女性比例占到35%左右,有的甚至达到50%。自2011年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 以来,30%的党政综合类重点培养对象为女性。
4.帮扶困难妇女儿童。一是着力改善妇女儿童民生。成立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实施贫困妇女儿童帮扶。关注儿童成长,筹措资金5022万元,共建立73个乡镇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中心,7970个各类留守儿童服务站点。鼓励整合电教室、党员活动中心等社区资源,建立留守儿童“五点半学校”、儿童活动室,为儿童提供生活学习托管、心理疏导、亲情关爱等服务,弥补家长监管空档。帮助困难女生,共为15余万名贫困女大学生、失辍学女童、孤残儿童、流动儿童等提供援助。关注女性健康,实施“湖北妇女健康行动”,为1200万名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了妇女病普查,为194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为127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向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和幕阜山四大连片扶贫开发地区投放85辆“母亲健康快车”,为60万余名农村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普查、义诊咨询、分娩接送等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为2944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建了安居房。二是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结合全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推动在确权过程中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信访、仲裁等多种途径,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2013年5月9日,省妇联召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座谈会,以洪湖市柏枝村出嫁女集体信访案例为契机,推动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随州妇联主任近10来不断坚持为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奔走呼吁。三是加强妇女家暴法律援助。创办维权服务机构842个,设立有70个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共救助妇女儿童3035人次,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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