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1+22”的组织制度,确保改革推进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在新一轮改革大幕开启之初,湖北就着眼于落实,搭建了“领导挂帅、责任明晰、分兵把守、层层落实”的“1+22”组织体系。一是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四大家”领导组成,省领导直接披挂上阵。
二是22个专项领导小组分别由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长;全面对接中央各领域改革工作。配套制定了《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领衔推进重大改革项目暂行办法》,将改革工作落实责任层层传导、逐级压实。
(二)建立“多级驱动”的工作制度,确保改革推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是建立立项论证制度,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依托武汉大学等省“十大改革智库”,每年对年度重大改革项目实施事前立项逐项论证,制定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形成“任务到人、过程可溯、成果可检验”的改革台账,为落实打牢基础。二是建立分级督察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出台《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分类督察,明确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项领导小组、项目牵头单位及市县的督察责任。三是建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分类考评制度,发挥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制定实施《关于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市州和省直单位按照不同维度进行考评,督促各地各部门大胆改、积极改。(www.xing528.com)
(三)建立促进改革的法规制度,确保改革推进轻装上阵、环境和谐。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立足湖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细化主体责任,规范决策实施,建立保障激励、监督考核、容错免责、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条例》的实施,为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激励和保护改革者,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改革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培育了“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升腾改革气场,让想改革、敢改革的人更有勇气、锐气和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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