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河流域磷矿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东支流域的夷陵区和远安县。远安县磷化工产业产值占据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0%,夷陵区磷矿开采指标占据宜昌市一半左右。过去,磷矿企业废水排放存在不同程度超标,总磷超标最大值达到6.75mg/L,而废水排放一级标准是0.5mg/L。如何既调动县区政府和磷矿企业治污积极性,又避免因河流跨区域造成的治污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宜昌市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试行)》,严格实施水质“约法”。
(一)推行水质与资金补偿、采矿指标“双挂钩”。以流域稳定达到Ⅱ类水质为目标,市级财政每年专项列支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缴纳700万元和300万元水质保证金。实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双挂钩”,对水质达标者给予补偿,不达标者不予补偿,若都达标按相关比例分配。市政府年度预留部分磷矿开采指标,奖励给水质达标县区。
(二)层层传导治理压力。通过科学合理设置监测断面,将水环境质量与县区、企业分别对接,形成责任落实机制。市级将治理责任倡导给县区,县区结合实际分解量化生态补偿方案,并同流域内乡镇治污资金和磷矿企业开采指标挂钩,压严压实压细河流治理责任。今年以来,远安县坚决关停流域内涉磷企业永辉化工,取缔沿线5家河道采砂场。燎原集团苏家坡矿山在生态补偿方案激励下,投资近百万元建设井下废水沉淀池、井外污水处理设施和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目前废水的总磷浓度控制在0.3mg/L以下,最低时达到0.18mg/L。(www.xing528.com)
(三)倒逼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实施水质“约法”,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创新,县区、企业等各利益相关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了县区配合、政企融合的工作合力。全市督促磷矿企业新建、改扩建井下废水沉淀池66个,安装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装置42套,新建垃圾池45个。实施了“山水林田湖”系统生态修复工程、绿化美化工程和自然生态保护工程,整治重点河段35千米,清淤疏浚河道50千米,全流域植树66万株,流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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