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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面实行以县为主体的资金整合,充分发挥县级贴近基层、临场指挥优势。实行“五到县”,建立县审批、省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创建,省财政厅出台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整合资金范围,创新资金分配方式、负面清单;省审计厅出台专门意见,调整审计政策界限,为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保驾护航;省直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纷纷下发通知,松绑放权,支持贫困县资金整合。

湖北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

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

【2016年5月26日获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肯定性批示。】

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脱贫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出台了“1+N”扶贫开发政策体系,建立起脱贫攻坚的管理、责任和精神支撑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于2015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构建了推进贫困县资金整合的省级政策支持体系,为精准脱贫提供了强大支撑,全省资金整合体量从2014年的28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73亿元,增量9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这一创新举措主要在六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在“县为主体”上突破。统筹资金的主要权力在县级。充分赋予县级党委政府统一负责、统一部署、统筹使用资金的权力。建立起县级统筹工作机制和省级支持机制、保障机制,全面下放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支持县级政府根据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省市所有相关部门须积极支持配合。全面实行以县为主体的资金整合,充分发挥县级贴近基层、临场指挥优势。同时,支持县级进一步下放项目、资金使用权限,鼓励开展“村级决策实施、乡镇统筹审批、县级监管备案” 试点。努力破解长期以来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做到“各级出料,县级炒菜,共办桌席”和“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如我省秭归县,积极探索县级主体管理模式,在推进贫困村脱贫进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责任落实办法,通过一年一统筹、一村一纪要、一季一督察、一轮一考核,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县、乡、村各级干部的肩上,村平投入达到836万元。

二是在“应统尽统”上突破。对整合资金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全省37个贫困县(市、区,包括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及享受片区政策县)以及其他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县(市、区)开展资金整合,凡涉农项目及非农项目(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等)、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跨年度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实行跨部门、跨年度、跨层级统筹。这样,坚持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财政资金统筹为主体、带动金融金和社会资金统筹,带动各种资源统筹、带动各方面力量统筹;财政资金统筹上突破了以往文件规定的“四保资金以外”的范围,也突破了有些地方“两保加中央之外”的范围,界定为包括中央、省、市(州)、县级到村到户到人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真正实现了凡涉农项目及非农项目、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应统尽统。

三是在“源头整合”上突破。我们说的“源头整合”实际上是指省级层面的整合,真正的源头在中央层面,从中央下来的资金占整个资金量的70%,但我们只能做省级事权范围内的事情。我省以前的两个资金整合文件没有这项要求,这次我们当作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来。重点要求下放审批权限。实行“五到县”,建立县审批、省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省政府及各部门将具体资金补助标准制定权、项目确定权下放到县,由县自主确定扶贫项目。要求切块分配资金。按照省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采取因素法、目标任务法、绩效考核法等方式,由省级根据当年县市精准扶贫规划将资金及时切块到县,增强县级安排项目的整体性和针对性。并且要求原则上按照生活救助、基本生产条件改善、特色产业发展、扶贫搬迁、撬动金融投入支持扶贫、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大类进行项目资金整合,对用途相近、范围相似的资金先期纳入统筹范围。 (www.xing528.com)

四是在“资金监管”上突破。重构资金监管基本规程,采取与资金整合要求相适应的综合监管办法。(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整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整合资金属地监管。(2)视整合后的资金为一个整体,以精准扶贫规划和统筹资金方案为依据,将整体资金使用绩效、操作程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监管重点,组织开展绩效审计、财政检查、纪检监督等多种富有成效的监管方式。(3)改变县级项目考评方式,变专项考评为综合考评,变部门考评为部门参加的综合考评小组考评,引进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评估。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创建,省财政厅出台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整合资金范围,创新资金分配方式、负面清单;省审计厅出台专门意见,调整审计政策界限,为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保驾护航;省直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纷纷下发通知,松绑放权,支持贫困县资金整合。

五是在“规划定制”上突破。将做好精准扶贫规划作为整合资金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分级制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每一个贫困户都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指导下制订脱贫计划,明确脱贫时限、脱贫措施、帮扶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按照“几个一批”的要求,形成若干个精准扶贫到户规划。对全省4821个贫困村,按照各地确定的分批出列计划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贫困村脱贫标准,逐一制定贫困村整村推进脱贫规划。县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整合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内容,按照倒排工期的要求,明确减贫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计划。以各级规划为引导,做好统筹资金方案,以重点项目为主导,明晰统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平台、资金额度、内容进度、责任单位等。我省大悟县紧紧把住规划方案这个关键点,组织开展了区域基本情况、建设发展项目、涉农项目投入“三项摸底调查”,科学编制财政项目资金整合规划,坚持统筹资金、责任落实、社会参与“三个关键”,周密细致地制订统筹方案,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6.59亿元。

六是在“改进领导”上突破。省委、省政府对贫困县党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能力要求,对省市县三级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特别是对省直各部门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提出了明确的改进要求,特别强调了“八个不得”的“整合纪律”:县级统筹使用的资金,只能用于精准扶贫,不得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省级部门不得阻碍贫困县资金统筹,不得拒付贫困县资金统筹的项目资金,不得因县级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而采取减少或变相减少其资金分配额度等制裁行为,对在贫困县资金统筹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软拖硬抗、中梗阻等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应对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执笔:余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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