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统一固定监测点草原地面监测数据、照片采集流程,规范资料管理和数据报送,特编写本工作手册。
一、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是做好监测工作的基础,前期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明确责任机构
承担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工作的草原监测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固定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地固定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每个监测点安排一名监测单位领导作为责任人负责管理和业务运行工作,指派3~4 名技术人员具体开展固定监测工作业务。
(二)成立技术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草原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的技术组,负责草原固定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四)开展地面调查工作
各固定监测点所在的县草原监测人员依据农业部《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业务手册》,结合本地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地面调查工作。
(五)开展技术培训
为保证国家级草原监测工作顺利完成,应组织各固定监测点监测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监测工作内容
在每个固定监测点,监测人员定期对不同观测小区的植物群落特征及生产力、草原利用、生态状况指标、草原灾害等内容进行地面调查、拍照,填写有关规范性表格。具体监测内容、频率和监测方法参照表1。
表1 固定监测点监测内容
续表
注:由于天气等原因,监测时间可前后调整2 天。
三、照片记录方法
获得长时期连续的、清晰的样地景观照片,能够客观反映样地所在的草原生态系统动态变化规律。在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拍摄和保存样地照片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拍摄内容
拍摄的野外监测照片为观测场地的景观照片,取景构图过程中应把观测场地中央的定位拍照标识桩充当参照物,使照片能够清晰反映样地的草原类型、地形、地貌、植被盖度和草群高度等。在不同季节、不同年份拍摄时,应当保证取景构图的一致性,从而让其他监测人员容易辨认。取景时可参考特殊地形或标志性植物(如小灌木),具体可以参考下图。另外,为清晰记录样地的盖度、群落组成等状况,还应当拍摄样地的俯视照片。
(二)拍摄技巧
在野外拍摄草原景观照片时,应当注意拍摄技巧,注意取景、聚焦、景深和用光等。(www.xing528.com)
(三)照片编号
在拍摄照片时,照片中应包括打印的照片编号。照片编号应当依据固定监测点编号、小区名称、日期等有关信息,如0032-常规-2011-03-12 或0032-常规-2011-03-12F,其中F 代表俯视。监测人员在返回办公室后,应当对所拍摄的照片进行归类、整理,并于每年年底刻录到光盘中作为备份。
四、资料管理
(一)表格填写
在固定监测点监测过程中,监测人员应该认真填写附表1~4 的有关内容,有关技术方法可参照《宁夏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对于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区固定监测技术组反映,由区级监测专家协助解决。
(二)工作记录
每个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应配备专用的工作记录本,对每次的监测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监测时间、参加人员、监测内容、原始数据、特殊情况备注等。
(三)资料存储
每次野外监测工作结束后,每个监测点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对样品和资料进行整理,包括样品测定、样品存储、数据输入电脑、上传数据、填写工作记录等。所有电子文档和有关数据应当每月用光盘备份一次。每个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应配备专用资料柜对监测资料进行存储。
五、数据报送
(一)监测数据上报
各县固定监测点每月月底将地面监测数据全部录入并上报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数据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产生数据库,并按系统要求对样地、样方照片进行整理,按时上报数据库和照片。
(二)监测数据汇总
对本地的固定监测点的地面调查数据、照片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审核和汇总,并将有关数据、资料、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区草原站。
(三)文字报告
各县固定监测点每年10月10日前应当报告本固定监测点的固定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1)本区固定监测点基本情况:地理分布、基本情况、监测点布置情况(刈割监测区、火烧管理区科研试验区的布置)。
(2)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样地数、样方数、照片数量和容量、入户调查数、开展培训次数、参加培训人数、参加工作人数、工作起止时间、野外里程数(估测)、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3)草原资源与生态概况:通过固定监测点资料汇总,分析本地草原生产及与上年的比较(估测)、草原生态状况、载畜量、载畜平衡状况等。
六、附表
表2 草本、半灌木及矮小灌木草原样方调查表
表4 生态状况调查表
注:群落组成每年测定1 次;土壤理化性质可在第一年测定本底数据,以后每2年测定1次;对于不具备测定条件的站点,可将样品送到科研院所有关实验室进行测定(待测样品在进行化学测定前注意低温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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