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不可抗力及其在合同中的作用

不可抗力及其在合同中的作用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英国进口商因波兰公司未能出口食糖而提出索赔,但波兰公司认为是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提请诉讼。合同签订后由于大雨导致甜菜减产,引发政府禁令,均为“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并且政府禁令的时间又很长,因此波兰公司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抗辩。

不可抗力及其在合同中的作用

(一)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

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意外事件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而必须是偶发的和异常的事件;(www.xing528.com)

3.事件的发生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案例分析

【12-2】某年波兰某公司向英国某公司出口一批食糖。合同规定11-12月交货,还规定“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撤销”。该年8月波兰连降大雨,甜菜严重减产。11月5日波兰政府禁止食糖出口,此项禁令一直到次年7月仍然有效。英国进口商因波兰公司未能出口食糖而提出索赔,但波兰公司认为是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提请诉讼。在上述情况下,波兰公司以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理由是否可以?为什么?

解析:波兰公司以不可抗力为抗辩的理由应该成立。因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撤销”。合同签订后由于大雨导致甜菜减产,引发政府禁令,均为“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并且政府禁令的时间又很长,因此波兰公司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抗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