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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供销社改革:土地托管带来的多重好处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来供销社的改革,也许正是基于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而有同有异。土地托管既防止了土地抛荒现象或小农耕作而成本高昂的问题,又为农民带来了较高收益,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山东、河北、浙江和广东四省的供销社改革开了一个好头,取得了初步成效,且各具特色。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组织而言,则应积极融入这一宏大改革进程之中,主动“拥抱”供销社,强化自身功能拓展。

未来供销社改革:土地托管带来的多重好处

从浙江、山东和河北等地的供销社改革,我们可以看到各地都基于各地实际开展了不少探索实践,无论是“三位一体”、土地托管还是社区基础上的综合性农民发展协会,都具有现实条件下积极的创新意义。未来供销社的改革,也许正是基于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而有同有异。“三位一体”模式具有较强的市场导向,在引领农民和农业面对市场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也在大胆探索农产品保险事业的推行,具有很强的先行先试特点,其改革目标明确,具体措施也适应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是值得肯定的改革方向。土地托管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离开土地之后谁来种地的问题,具有较强的规模化效应,也是一种新形势下破解农村困局的有效手段。土地托管既防止了土地抛荒现象或小农耕作而成本高昂的问题,又为农民带来了较高收益,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但上述两种模式有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农民的主体性和参与性不够,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特别是土地托管模式,未来需要在“姓农”层面加大改革力度,需要扎下根来,从服务农民做起,耐心做好农民的合作意识、技能培训和市场能力等方面的教育提升,构建农民为主体的理事会制度,让农民真正当家作主。河北内丘县所开展的综合性农民发展协会,在“接地气”方面做得较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组织,然而市场能力有待加强,需要加强农产品加工、资金互助等经济性业务,可以依托省供销社改造其基层社,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合作社联合社,加强社有企业对农产品的对接,为农产品提供更好的市场。增强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也增强组织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将综合性农民发展协会做大做强。

供销社系统拥有全国统一的组织系统,相较一般合作社而言,那是一种巨大的资源、人才和组织优势,对“三农”事业的发展影响深远。国家在供销社系统中也投入了很多人才和资源,理应在新一轮“三农”事业改革中承担更多责任。山东、河北、浙江和广东四省的供销社改革开了一个好头,取得了初步成效,且各具特色。供销社系统已经挺过了最艰难的时光,当前的供销社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也迎来了最佳的改革机遇。供销社系统内也人才济济,不乏具有改革气魄的担当之士。正如2015年汪洋在全国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供销社改革要鼓励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供销社改革不管怎么改,不能把为农服务宗旨改丢了,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方向改偏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切实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供销社坚持开放办社,加强与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形成为农服务的“合力”。中发〔2015〕1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对供销社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具体路径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只要按照该文件的精神坚持不懈、不断深入进行改革推进,相信到2020年,供销社系统一定会有一份满意的答卷提交到全国人民面前,将供销社改革为一个“姓农、为农、务农”的农民综合性合作组织。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组织而言,则应积极融入这一宏大改革进程之中,主动“拥抱”供销社,强化自身功能拓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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