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走专业化合作发展道路,可以仍然强调其“专业”合作之本义。国外也有专门的合作社,其存在固然有其积极意义和价值,尤其体现于对城市消费者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方面。然而,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而言,专业合作在功能发挥方面存在诸多局限,对于农村地区现实的社会文化等问题的解决,对于带动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和作用等,都明显功能不足,甚至合作社能否带动农民发展都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前提性问题。2011年,潘劲依据大量数据和实证材料,指出对待合作社的繁荣发展应持理性态度,不要被其“表面繁荣”所迷惑,面对合作社在乡村社会出现的诸多异化现象,我们应该对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展开分析。其研究提醒我们不要迷信合作社对农民的实际带动能力,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012年,杨军用四重维度来解释“合作悖论”,认为经济体制上的“制度遗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成长路径的“外生性”和政治因素等综合因素导致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路径选择”上面临一个“合作悖论”,即发展合作社的初衷是让农民组织起来,维护农民自身的切身利益,然而,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与发展又不得不依赖于具有相对强势地位的非农主体。所以,实际上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得越强,就离农民就越远。如果不改变农民的弱主体地位,农民缺少主人翁意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依然如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农村社区各项事业的协调、综合和可持续发展也无从谈起。
日韩农协的发展已有100余年历史,在他们的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至今仍是东亚地区最重要的农民组织之一。历经百年变迁,从一个侧面说明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之一,它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尽管日韩农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发展不能等同,但在组织制度、运行机制、服务范围等方面仍有诸多启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帮助小农适应当代的市场经济社会,需要发展综合性的农民合作组织。(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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