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它包括两个方面,即消费者权利和消费者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利的威胁或者潜在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者的知情权
电子商务法首先要保护消费者在进行网上活动和购物过程中,有权了解真实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即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及其相关信息是客观的、真实的。在网上发布虚假的、不真实的广告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更重要的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广告纷繁多样,消费者很难就某种商品或服务及其真实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处于非常不利的被动地位,加之在虚拟空间里,消费者不能直接接触到商品,也就更加依赖于广告的提示来判断此类商品是否就是自己所需要的。保证消费者在网上获得真实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是电子商务法严格遵从的原则,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就一般意义而言,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获得的利益相当;而在消费性的交易中,就是指消费者获得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交付的货币价值相当。电子商务法赋予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即消费者在网上进行交易时享有的获得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这种公平的交易条件包括商品质量保障和合理价格。在传统的消费领域中,相同的商品在不同场所的消费价格就大不相同,如一件衣服在市场上销售时最低价格可能是100元,而最高价格则可能是500元。相同的消费品有如此大的价格差,是由不同的消费场合决定的。网络购物则是一种全新的购物空间,网络服务经营者不能因购物空间的改变和特殊,就故意抬高商品的价格。
所谓合理的价格,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应该符合国家物价规定,基本与其价值相符。价格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财产利益是否得到实现。传统消费者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而网络消费者所拥有的只有一个网络平台和一个鼠标,仅根据网上所提供的商品信息自己来判断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与其本身的价值是否相当。这种自始至终的“自己搞定”购物方式很容易使消费者被网上的虚假信息所骗而进行不公平交易,也就更加强调网上商品价格的合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在线商场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合理,要做到货有所值、质价相符。”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有权获得质量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好坏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能否得到满足的关键,网络消费者有权要求从网上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尤其是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商品,更应保证其质量。在网络商场这种新兴购物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应当反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的现象。
(三)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在网上购物活动中能够充分体现,网上购物的最大特征是消费者的主导性,购物意愿掌握在消费者手中,其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意愿加以选择,择优选取。
(四)消费者的安全权
对于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来说,其安全权具体包括人身安全权、财产安全权和隐私安全权三个方面。
1.人身安全权
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是指明消费者在网上所购买的物品不会对自己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现在网络商店所提供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样化,消费者所选购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网络商品的提供者对商品的安全性有足够的质量及安全性保障。与传统的消费者一样,从网上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也有获得质量合格的商品的权利。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带来损害,如从网上购买的食品过期或变质,就很可能伤害消费者的健康;网上买来的家用电器缺乏安全保障,一旦出事也会给消费者带来人身伤害。给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损害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会令消费者对网上购物丧失信心。
2.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是指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通过网络银行支付货款对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有一定的威胁。由于国际互联网本身是个开放系统,而网络银行的经营实际上是变资金流动为网上信息的传递,这些在开放系统上传递的信息很容易成为众多网络黑客的攻击目标。在传统支付法律体系下,电子支付的交易安全就无法保障。对以法律来保障消费者进行电子支付过程中的财产权我国目前尚有困难,只能从技术上来保证消费者信用卡的密码不会被泄露,如果网络银行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3.隐私安全权
隐私安全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索、利用和公开的一种权利。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隐私安全权受到很大威胁。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可以通过交互的、可调的、宽频带通信网络,自己完成教育、娱乐、购物行为,甚至接受医疗保健、储蓄、参与政府事务,这些都在单一网络上进行,就有可能产生隐私安全的问题。例如,商务、娱乐、储蓄、教育、休闲,甚至医疗保健等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都可能会被收集、窥视,从而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因此,我国应逐步建立隐私权保护问题的完整法规,从而完善我国在网络和电子商务领域中有关隐私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保护隐私安全权。
(五)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
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又称求偿权或索赔权。事实上,这种权利的前提是消费者在网上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或使用商品和服务后,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时所享有的一种经济权,可以通过这种权利的行使给消费者的损害带来适当的补偿。在传统的消费模式中,如果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权受到损害,消费者可以直接找到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一方请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可以追究商家的侵权责任,要求损害赔偿。而在网络交易中,由于消费者和商家互不见面,因此首先要考虑在消费者利益受损时应该找谁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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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现“代秒杀”,用户隐私易泄露
近几年“双十一”,不少商家赶在这一天,以极低价格推出“秒杀”商品。与此同时,“剁手族”也设置好闹钟,希望在“双十一”当天,能够“秒下”购物车里的存货。
一边要抢货,一边要清货,一种新的职业悄然走热。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电商网站、QQ群等平台,出现一种以助人拍下秒杀商品的“代秒”业务。买家提前将需要抢拍的商品及链接准备好,之后向卖家提供购物账号和密码即可,“代秒”价格通常在10~20元。
“秒杀”商品看得见抢不着
北京白领陈晨(化名)的购物车里,囤积了从衣、帽、鞋、包到小吃零食在内的十余种商品。陈晨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些商品一些是平时在网络闲逛时发现,由于价格等原因没有当即买下,另一些则是在店家“双十一”猛烈的宣传攻势下,临时收藏的商品。(www.xing528.com)
陈晨说,购物车里的不少商品,会在“双十一”的特定时间段参与店家的“秒杀”活动,价格普遍在原价的一折左右甚至更低。不过,这些待秒杀的商品,活动时间大多集中在整点时段,且名额有限。
往年,陈晨会设置好闹钟,在秒杀活动开始前5分钟左右,电脑和手机端同时准备,不断地刷新网页,但往往收效甚微。陈晨说,一些秒杀的商品刚放出来,“眨个眼的功夫”,就显示已经被抢完。“到底是什么人抢走了这些商品?”陈晨有些纳闷。
花十几元可买“代秒”业务
直到接触了“代秒族”,陈晨才意识到,那些看得见却抢不着的秒杀商品,都是真实存在的。而像自己一样的普通用户,之所以年年落空,则是因为别人“开挂”。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一些网络电商平台,部分卖家针对“双十一”期间的秒杀商品,推出“代秒”业务。
在淘宝网上输入关键词“抢拍”,页面随即出现数百家提供这一服务的卖家。这些注册地位于全国各地的卖家,大多打出“专业代拍”“竞秒代拍”的宣传语。
体验:卖家称“不保证抢到”,需提供账号密码
林林总总的“代秒”是怎样开展业务的呢?淘宝网上,一名提供这一服务的卖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来自一个“专业帮买家抢拍商品”的团队。买家在购买服务后,需提前把想要抢拍的商品链接、颜色、尺码等具体信息进行告知,随后,买家还需提供用于抢拍的电商账号和密码。上述卖家表示,团队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抢拍,但不能保证100%拍到”。
见到记者表现出犹豫,这名卖家随即表示,“每一个商家都是一样的,谁也没有办法保证100%抢到。”此外,如果最后确实没有抢拍成功,买家可以申请全额退款,但一定不要差评或投诉。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卖家的商品评价栏中,几乎清一色为好评,一些此前购买过这一服务的买家,还晒出截图,证明其效果。
上述提供“代秒”服务的卖家称,买家所提供的用于抢拍的账号,必须是有购买记录和信誉的常用号码,新申请的、平时不常用的号码,由于信誉度低,卖家可能会关闭交易,导致无法成功抢拍。
抢拍商品,还需提供本人淘宝账号和密码,这让不少绑定了支付宝的买家感到担心。一名提供“代秒”服务的卖家让记者“放心”,并称“不会动账号里的任何信息,一旦抢拍成功后,立即退出账号”。此外,为了打消记者的顾虑,其称,不少人的支付宝都安装了数字证书,“别人动不了你账户里面的钱”。
QQ群售卖抢拍软件,有用户账号被封
除了淘宝网等电商平台,在一些QQ群内,还有不少提供“代秒”和代抢购业务的卖家。
在QQ群“查找”中输入关键词“代秒杀抢购”,出现众多以代抢拍为业务的QQ群。其操作步骤与在淘宝购买这一服务类似。除此之外,一些QQ群的群主,还直接售卖用于抢拍商品的“专业软件”。
一名群主提供的“专业软件”截图显示,这一名为“秒快软件”的抢拍工具,使用者需填写包括配送地址、配送方式、付款方式、下单模式和优先端口在内的参数信息,并提前设置好抢购次数、抢单时间和刷新间隔等。其中,单次秒杀之间的时间间隔,通常以毫秒计算。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样一款软件,售价在每个月40元,季度价100元,包年的使用费则是300元。
一名购买过上述抢拍软件的网友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在网上搜索秒杀商品攻略时,看到这一软件的介绍,不过,虽然已经购买并使用两天,但是一件商品也没有拍到”。对于这样的结果,出售抢拍软件的群主称“这属于正常现象”。其解释道“现在用软件的人太多了,虽然软件会出现抢拍失败的情况,但人工秒杀成功的概率,比用软件绑定多个账号同时秒杀成功的概率更低。”此外,多位购买过软件的网友表示,因为频繁参与秒杀,其用于抢购的账号被平台“封杀”。
提示:“代秒”涉个人信息泄露,打击商家积极性
将个人账号和密码交给线上商家,这样的交易方式对于购买者是否暗藏风险?网络安全专家表示,目前网购账号都已实现实名制注册,而实名制账号本身是一种身份的代表,是个人身份的认证,将这一身份信息交由线上商家,包含较大风险。
网络安全专家李铁军告诉新京报记者,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信息泄露和诈骗现象也大量出现。把个人账号和密码交给陌生商家是一种不可取的做法。其表示,即便如卖家所说,没有出现账号资金损失,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仍然值得重视。“现在有人专门收集个人信息,有目标地进行诈骗或发送诱导信息”。李铁军称,买家的购买记录、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泄露后,诈骗者就有可能掌握买家的个人喜好、购物习惯、消费水平、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亲朋好友联系方式等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利用,存在的安全风险就很大。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昌松曾经表示,对于这类提供“代秒”服务的商家,由于法律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因此商家暂时没有法律风险。不过,刘昌松同时表示,通过第三方“代秒”有违交易公平,也会扰乱市场秩序。他表示,国家层面可能会因此出台新的限制性规定,届时,这一行为或将涉嫌违法。
一名电商平台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商家推出秒杀活动,本身是为商品积攒人气,付出了一定成本,但是用户购买“代秒”服务,或者直接使用专业软件进行抢拍,使商家无法达到活动所期待的转化率,进而打击商家积极性,最终受损失的依然是广大买家。
(资料来源: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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