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制度方面,各国的金融机构并不完全相同,但大致说来,各国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两大类。其中,金融中介机构中最主要的是商业银行,还包括储蓄和贷款协会、信用协会、保险公司、私人养老基金等。
商业银行之所以称为商业银行,是因为早先向银行借款的人都经营商业,但后来工业、农业、建筑业、消费者也日益依赖商业银行融通资金,故其客户遍及经济各部门,业务也多种多样,这时之所以仍叫商业银行,只是沿用旧称罢了。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分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负债业务主要是吸收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资产业务主要包括放款和投资两类业务。放款业务是为企业提供短期贷款,包括票据贴现、抵押贷款等;投资业务就是购买有价证券以取得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是指代为顾客办理支付事项和其他委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中央银行是一国的最高金融当局,它统筹管理全国的金融活动,实施货币政策以影响经济。当今世界除了少数地区和国家外,几乎所有已独立的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中央银行。它在美国是联邦储备体系(简称美联储),在英国是英格兰银行,在法国是法兰西银行,在德国是德意志联邦银行,在日本是日本银行,在中国是中国人民银行。一般认为,中央银行具有三个职能。
一是作为发行的银行,发行国家的货币。(www.xing528.com)
二是作为银行的银行,既为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用票据再贴现、抵押贷款等办法),又为商业银行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还为商业银行集中办理全国的结算业务。
三是作为国家的银行,第一,它代理国库,一方面根据国库委托代收各种税款和公债价款等收入作为国库的活期存款,另一方面代理国库拨付各项经费,代办各种付款与转款;第二,提供政府所需资金,既用贴现短期国库券等形式为政府提供短期资金,也用帮助政府发行公债或者直接购买公债方式为政府提供长期资金;第三,代表政府与外国发生金融业务关系;第四,执行货币政策;第五,监督、管理全国金融市场的活动。
中央银行产生的标志是1844年英格兰银行独享货币发行权。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844—1913),从英格兰银行成为中央银行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是中央银行的初创阶段;第二阶段(1913—1945),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是中央银行的急剧发展阶段;第三阶段(1946—至今),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现在,是各国完善中央银行制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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