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政府、企业和贫困者“三轮联动”的就业扶贫模式。在对农村地区开展就业扶贫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政府发挥引领作用,也需要企业积极参与,而农村贫困劳动力则必须主动配合。只有三者形成一股合力,就业扶贫战略才能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具体来说,“三轮联动”的就业扶贫模式包括如下内容:首先,政府的引领。政府在整个就业扶贫战略中占据主导地位。在政策制定方面,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就业扶贫的政策体系,鼓励将更多的财政、金融、人才等资源引导到就业扶贫工作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帮助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创新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对社会资本投入贫困地区给予税收优惠,对贫困劳动力创业给予财政补贴,也可以利用财政资金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公益岗位,并增强金融扶持的广度和深度,对到贫困地区投资的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对积极创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贴息贷款甚至免息。其次,企业的参与。就业扶贫在很大程度上是产业扶贫,只有企业大力投资,形成面向市场的产业,才能吸纳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因此,企业要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当地资源禀赋的产业进行投资,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当然,企业也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和上缴社保资金,这不仅是企业顺利发展的一个标志,也是稳定就业岗位的必要之举。最后,贫困劳动力的配合。贫困劳动力应当坚决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主动地到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岗位中就业,主动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动中,贫困劳动力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拥有的资源,积极投身到创业活动当中,利用互联网经济的便利,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自主创业不仅能够实现自己的就业和脱贫,还能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优势,带动一批贫困户脱贫。事实证明,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收入,是摆脱贫困的最有效方法。
(2)注重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教育水平与职业技能。众所周知,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就业与获取收入的能力也越强。相反,受教育的程度越低,其就业和收入能力愈弱。当前中国农村地区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平均受教育程度不高,且各区域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基础教育是劳动力学习其他技能的基础,农民的纯收入与其享受基础教育程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必须将夯实义务教育基础作为重要抓手,在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的同时,高度重视教育资源的均等化,不能因贫困或其他原因导致贫困儿童失学。不断改善农村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优化和调整农村教育结构。为摆脱因技术缺乏而造成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的情况,可在贫困地区建设技能培训学校,对学生实行教育补贴,同时对已在就业扶贫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培训,不断更新其职业技能。经济发展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劳动力的工作技能,这样可以让贫困劳动力获得更有保障的工作,而有保障的工作不仅使贫困人口的收入有所提高,还延长了收入的稳定性,使他们真正脱离贫困。
(3)注重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激励。发达国家长期以来的福利国家模式,给劳动者创造了完善的福利制度环境,同时也降低了贫困人口的工作激励。有鉴于此,发达国家近年来纷纷改革福利模式,更加注重调动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类似地,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也要求接受福利援助的穷人参加公益岗位工作项目。这样做主要出于两点理由:一是筛选符合条件的人享受福利,二是避免享受福利的人降低工作激励。另外,通过对发达国家就业政策和扶贫政策的经验总结,可以发现发达国家的就业政策主要是对劳动力市场良性竞争的保护性政策,鲜有国家对就业岗位进行政策干预。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受经济发展的影响,过多政策性干预会打破就业市场的公平性,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而发达国家的扶贫政策多建立在其完善的社会保障福利体系之上,以社会保障作为贫困人群最后的防护网。然而,过多的社会福利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贫困人群的福利依赖,因此需要严格制定贫困标准和福利享有时限,开展科学精确的扶贫工作,以市场为主体发展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完善社会保障的福利系。目前,中国就业扶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这也是未来就业扶贫工作中必须尽快加以完善的一项重要制度基础。(www.xing528.com)
(4)注重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质量。就业质量不高是导致贫困的重要诱因之一。就业扶贫不等于就业可以脱贫,非正式工作、低平均工资等就业不具备长期扶贫效用。因而如不关注就业质量的问题,极有可能发生“工作贫困”的现象。无论是对农村就业者还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来说,工资不高、社保不全、就业不稳定都是导致就业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应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同工同酬。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尚未实现全覆盖,特别是以进城务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中,仍有相当群体没有加入社会保障体系当中。近些年来,社保负担有所加重,导致退保现象抬头,使得社会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再加上保障水平不高,一些农民工很容易陷入因病致贫、因伤致贫的境地。因此,应尽快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将更多的农民工纳入其中,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是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途径,必须改善工作环境,强化劳动法的执行力度,减少过度劳动现象。同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使农民工更多地融入城市,这是形成一支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条件。
(5)加强对就业扶贫工作的绩效评估。重视对就业扶贫工作开展绩效评估,是检验政策实施效果的必要手段。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对包括就业扶贫工作在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但仍存在具体责任不清、资金使用效果不佳、脱贫又返贫现象突出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巩固和提高就业扶贫效率效益的必要手段。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就业扶贫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防止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问题产生。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还要避免层层加码、急于求成的心态,不能盲目给基层干部加压,防止诱发虚假扶贫、降低扶贫实效的行为。只有认清就业扶贫工作的新形势,端正工作作风,强化责任追究,采取科学有效的就业扶贫政策措施,中国的就业扶贫工作才能顺利实现既定的目标,从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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