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需施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城镇化、村庄整治、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的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防灾避险相结合,与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相衔接,与产业开发和旅游开发相结合。通过对农村危房的拆除、新建、加固,加快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加大社会公共服务覆盖面,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抓好建房质量。一是建设部门要先行设计出多种户型方案,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功能合理、样式美观、造价适中、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房屋。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要建立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危改户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保证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对于未设置抗震结构的住房,不予验收,不予拨付资金。二是示范推广节能技术,为农户节约资金。例如,为提高农房保温性,可采用符合农房结构的保温设计,优化采暖方式,提倡使用草砖、水泥空心砌块、多孔砖和太阳能灶、沼气池,节约能耗,降低建房和使用成本。
(3)实行公平公正的民主评选方式,采用科学的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为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应实行公平公正的民主选拔方法,严格执行“农民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认定补贴对象”的程序。具体做法是:开展项目宣传,让村民明白补贴标准、选择程序、申请事项,使符合条件的农民能够提交申请;除了调查家庭成员的收入、支出和存款外,对符合标准的农民,还应采用科学的农村危房鉴定标准检查他们的住房状况,以确定补贴对象;在此基础上,还必须通过村民会议选举,建立三级公告制度,并在各级政务公开栏目和网站上公布补贴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考核环节的结果;经过审查,乡镇民政部门、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查记录,最终确定补贴目标。(www.xing528.com)
(4)拓宽资金融入渠道,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经济因素已成为制约农民改善住房条件的瓶颈。资金的合理使用是农村危房建设的良好保障。针对当前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缺乏、资金浪费的问题,应采取分类救济措施,拓宽资金整合渠道,加强资金监督,使资金有效运用于农村危房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划分救援对象的类别,界定救助的基本顺序。首先给出最危险、最困难的经济困难家庭,并进一步实施分类和救援模式,以促进农村危房重建资金向真正的贫困家庭倾斜,从而确保最弱势家庭能够实现危房重建。努力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建立立体化基金管理体系,坚持专项资金的原则,全面支持和约束资金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从各个方面控制资金的使用,避免虚报资金、项目、挪用公款等情况,使资金真正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应坚持专项资金原则,严格禁止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避免挪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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