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建立土地流转的交易信息服务网络,让交易双方信息有效流通;建立土地流转市场金融服务体系,从多方面解决暂时性交易双方经济问题;推进土地评定和评估工作,为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确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权能,积极引导和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采用稻谷等实物计价、货币结算相结合等方式确定流转价格,力求客观实际地动态反映流转土地价值。(www.xing528.com)
(3)规范土地委托流转行为。一是提出流转申请。经营业主到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提出流转申请,递交经营项目、法人身份证、地块要求、流转期限等材料。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对经营业主的资质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较大规模的项目由县乡两级流转服务机构联审。二是网上发布信息。经审核后,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将有关信息在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根据流转要求选择合适地块,经营业主与村集体组织达成流转意向,再由村干部进村入户,与涉及的承包组达成流转意向。若跨村界的,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作为受托方牵头实施。三是签订委托协议。在双方达成流转意向后,由镇、村干部分工负责,以承包组为单位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征得涉及农户100%同意,形成书面委托流转决议,凡愿意流出土地的农户,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地块名称、面积、四至界限、流转期限、流转价格与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约定。以承包组为单位编制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绘制委托流转土地四至界限平面图(到户)作为委托流转协议的附件,协议一式三份,户、组、村各持一份。四是签订流转合同。村经济合作社作为受托方与经营业主签订委托流转合同,合同内容事项与委托流转协议内容基本相同,但不能超越农户授权范围。五是合同鉴证。根据合同双方需要,可选择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鉴证,也可到公证单位进行鉴证,合同一式四份,经营业主、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鉴证单位各持一份。六是建立档案。乡镇、村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将所有文本资料建立台账,报送县级农业部门,及时建档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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