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着眼于不同主体的优势和定位,明确提出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并在充分协商基础上,鼓励制定共同章程,探索治理机制,制发成员统一标志,增强成员归属感和责任感。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中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要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政府主要是做好扶持引导,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1)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着眼于不同主体的优势和定位,明确提出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并在充分协商基础上,鼓励制定共同章程,探索治理机制,制发成员统一标志,增强成员归属感和责任感。(www.xing528.com)
(2)健全多类资源要素共享机制。包括土地、资金、科技、信息、品牌等在联合体内互联共通,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联合体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3)完善多种形式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等新型联结方式,引导联合体内部形成服务、购销等方面的最惠待遇,让各成员分享联合体机制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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