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重视、组织落实是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保证
近几年来,局党委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作的动力,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便于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职工教育培训、绿化卫生、家庭纠纷调解、安全生产等8个专门工作小组。党委每年都要召开两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出整体规划和安排部署。全面推行了一岗双责制,从党委成员、各处室领导到基层站点,每年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有力地推动了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2.加强班子建设是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基础
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塔管局采取送出去和组织自学等不同方式,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结合不同时期学习重点,进行了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准则,加强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不断提高。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党委集体决策制度,党委议事制度,做到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每年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在大局上讲团结,在具体工作中讲协作,在是非问题上讲原则,在政治纪律上讲严格,在利益上讲风格,体现了党委成员识大体顾大局的作风,有力地发挥了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也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www.xing528.com)
3.制度化建设是创建工作的根本保证
近几年来,坚持不懈地抓了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基本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局党委又把今年定为制度建设规范年,加大了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在党建工作方面重点抓了党建目标管理、民主决策、政治学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完善了职工继续教育制度、职工政治学习制度、职工考勤制度、“双文明”建设考核管理办法、文明站点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在工程建设和行政管理方面健全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水法规建设、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40多项制度。
4.强化管理,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为了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处室实行了双重目标管理,实行了一岗双责制。局党委分4个层次,即与州(市)街道办事处、与水利厅、与机关处室(党支部)以及下属单位,签订了党建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纠风、计划生育等12项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到了责任和目标明确,人员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各处室各负其责,文明办组织协调,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每年都根据自治区党委、水利厅党组和库尔勒市的安排部署,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全年进行一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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