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故意以较低的成本差异率调整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从而人为地调高了当期生产成本水平,进而加大产成品成本,隐匿利润; 但有时则相反,有意确定较低的计划成本,并以较低的成本差异率调整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达到虚报利润的目的,造成企业虚盈实亏。
上述问题留下的线索一般表现为材料成本差异率与以前各期相比有较大波动,当期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利润等指标呈现较大波动状况等。
遇到这种情况,查账人员应先审阅、核实会计资料,复核本企业有关计算结果,然后再作进一步的调查、询问和查证,并予以调整。
(2) 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制的零售企业,平时按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并注销库存商品,但月末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时,故意通过减少“商品进销差价”数额、增加“库存商品”余额的方式,使当期进销差价率低于正常水平,这样,已销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较少,从而达到多计销售成本,少计利润,少纳税金的目的。或作相反处理,达到虚报收益的目的。
对于这类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对比各期销售成本及利润水平,看有无异常情况。(www.xing528.com)
②复核各期商品进销差价率。
③对比各期的销售数量和成本水平,抽查并复核产成品、商品明细账贷方记录,特别是检查本企业单价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从而发现上述问题。
(3) 月末通过虚转成本的方法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有按实际成本核算材料月末虚拟领料业务,按虚假的原始凭证编制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的凭证,虚增当期生产成本; 再如月末结转商品、产成品销售成本时,采用虚转的方法,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使当期销售成本虚增,隐匿利润,少交税款。上述问题发生后一般会表现为“库存商品”、“产成品”、“原材料”等账户总账与明细账不符、账实不符,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波动较大等。
在这种情况下,查账人员可审阅本企业有关存货账户,核对其账实、账账有无不符情况,对比前后各期成本水平,必要时审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询问有关业务、仓库当事人,核查有关部门所存在原始凭证( 如领料单) 与会计部门原始凭证是否一致,从中发现问题,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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