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严格审核和控制费用支出,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应否计入成本费用以及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2) 正确处理费用的跨期摊提工作,将成本、费用在各个月份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
(3) 将各月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
首先需要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并设立成本费用明细账。然后按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直接计入费用,按部门归集和分配间接计入费用。
(4) 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并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各成本计算对象的本期生产费用加上期初结存在产品成本,即为该成本计算对象在该成本计算期完工产品成本和期末结存在产品成本之和。为了正确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还需要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生产费用总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分配。这是生产费用的纵向分配工作。
(5) 生产费用支出的审核。
对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支出,应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以便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费用,以及各种浪费,损失等加以制止或追究经济责任。
(6) 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www.xing528.com)
企业的生产类型不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也就有所不同,应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根据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
(7) 进行要素费用的分配。
对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进行汇总,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按其用途分配计入有关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对能确认某一成本计算对象耗用的直接计入费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 对于不能确认某一费用,则应按其发生的地点或用途进行归集分配,分别记入“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综合费用账户。
(8) 进行综合费用的分配。
对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账户的综合费用,月终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并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以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
(9) 进行完工产品成本与在产品成本的划分。
通过要素费用和综合费用的分配,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的分配,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均已归集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在没有在产品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总成本; 在有在产品的情况下,就需将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按一定的划分方法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划分,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10) 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在品种法、分批法下,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计算出的完工产品成本即为产品的总成本; 分步法下,则需根据各生产步骤成本明细账进行顺序逐步结转或平行汇总,才能计算出产品的总成本。以产品的总成本除以产品的数量,就可以计算出产品的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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