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科技兴国战略的重点,为了加强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加强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的组织领导。一是省级成立加强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省科技厅、人社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参加,市、县级也相应地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职责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做好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二是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长期规划和具体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大环境。三是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利用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加强京津高校与河北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四是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按期落地、按时完成,对项目进展情况、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每季度形成督查通报。五是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的考核问责。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工作列入县、市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年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重点任务,对落实力度大、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对敷衍应付,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值、利润没有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给予问责。
引进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推动河北经济创新发展,既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的必然选择。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协调联动、砥砺前行,引进京津高校科技成果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为河北经济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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