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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与民企在技术上存在竞争,解决之道有两条途径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本节,笔者再以对国企改革的讨论来演示算法理论的应用及其上述作用。这个议题实际上完全是算法式的,解决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在国企系统的内部管理上,可以发展大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以及一些管理任务不那么复杂的企业类型,以便缩短管理的链条。政府身兼裁判员与球员所造成的角色冲突问题目前正在产生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后果。

国企与民企在技术上存在竞争,解决之道有两条途径

算法经济学涉及包括政府与市场在内的一系列综合。就眼下中国思想界的左右之争而言,算法式的综合尤其具有现实意义。它对于我们深化理解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特点与功能、从而制订灵活、巧妙、务实和前沿性的行动方案是非常有益的,对于达成社会和解、建立共识、构造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的争论方式、进而建设和谐而成功的社会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本节,笔者再以对国企改革的讨论来演示算法理论的应用及其上述作用。

在改革开放的早期阶段,国企改革议题是热络的和主要的理论议题之一。然而,近年来,这一议题的热度有所下降。原因当然首先在于国企的经营状况在新世纪取得了大幅度的好转。这种好转是20 世纪90 年代大刀阔斧地、全方位地进行经济改革的结果。当时,国内的经济理论界分化为强调所有制改革与强调市场机制改革等不同的派别。90 年代的改革并不单纯偏向于其中任何一个派别,而是博采众家之长。同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国有企业管理机构,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诸如此类的综合措施最终导致了国企在新世纪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不过,目前,国企的形势重新陷入了徘徊之中,一些老问题又重新暴露出来,而更为重要的是,国企的改革似乎失去了明确的方向,处于左右两难的境地。这就有必要再次反思有关国企的一些理论问题。

来自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教义是,私有企业制度一般来说是高效的,而国有企业除了公益性企业等少数特殊情形外,原则上都应当予以私有化。这是右翼经济学家们的普遍主张。然而,俄罗斯的教训表明,在一个国企占有较高比重的体系中,短时间的大规模私有化面临着特殊的困难;要想兼顾公平与效率,殊为不易。私有企业的优越性究竟何在呢?主流经济学其实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的。算法地看,私企的优越性之一是它的“分散计算”这一特点。众多企业各自独立决策并相互作用,导致经济体系的运行和演进相对平稳。这一点颇类似于民主之于政治体系。与“分散计算”相关的是收入支出流相对短促而直观,因而对当事人具有激励作用。可是,家庭共有制、公用事业、股份公司体系等现象的存在,可以看作“冰山的一角”,它们反映了一个道理,即私有企业制度的效力其实是相对的,它的优越性并不是绝对的和压倒性的;在某些情况下,其中的成本-收益比较关系可能就会发生逆转,这种制度就会变得不经济,因而就会不值得采用。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影响着这种制度的成本与收益呢?算法地看,无非与通信、计算等问题有关。一个假定计算时间和通信成本都为零的理论体系是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探讨这些问题的,因而也是与企业制度无关的。现在,在算法框架下,我们才有可能分析它们。

让我们在与公有制的对比中进行说明。国内学界曾经沿用“公地的悲剧”[4]作为例子,来说明无人关心的公共财产必然就会遭到厄运。后来发现这是一个错误。这是因为国有企业并非无主的“公地”,它是明确地属于国家的,而不是市场中的其他有关主体可以任意占用的。国家对全体人民负有责任,因而国家应当、并且实际上的确也在关注着国企财产的保值增值问题。的确,国企的财产并未量化分配到每一位公民的头上,在这一点上它似乎不如股份公司制度那样具有激励作用。可是,只要我们引入算法的视角,认识到股份的划分、计算、转让等活动是需要花费代价的实在活动,也就可以认识到,这种模糊性实际上带来了便利与经济性——用俗话来说,“账”并不总是算得越清楚越好;这种科斯式的教条其实是片面的和误导性的。鉴于全民所有制下的“持股”非常分散和平均化,而且是公民投票权的一种附加利益,因此似乎既不必上市交易,也不必进行继承。不仅如此,股份公司制度与目前的全民所有制反而具有一种相似性,就是把针对资产的经营管理权集中起来,建立起某种治理结构,通过这种结构来进行统一的,而不是分散的行使。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其中的道理其实与我们在第5.6 节以及其他各处所表述的“公共品”的道理是类似的:当有限理性的个人面对多样的、异质的、巨大的和不规则的客观对象时,个人间的组织化的联合经常是难免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逻辑不在于反对这种联合本身,而在于防止单个组织的规模过大,以致引起进程上的不稳定。

依照上述看法,国企系统的大规模特征确实是一个不利因素。不过,既然任何优势与劣势都是相对的,则这个劣势也就可以具体分析,灵活应对。首先,其他所有制企业如今已经显著地成长起来了,国企系统不仅身处于庞大的国内市场之中,而且身处于更加庞大的国际市场。通过中外合资、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措施,各个国企大都引入了其他股东。这些都有助于促进企业的独立性与市场的有效性。国企系统的顶层管理者受到政府机构与政治程序的节制,有助于增进其决策的审慎性。这一特点通常是民企所不具备的。与之相关的是,国企系统可以利用其规模大的特点,不仅致力于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且可以适当地追求其他经济社会目标。例如,可以设法通过一定的逆周期操作,以便达到稳定宏观经济的目的。学界以往对于政府随意给国企施加政策性负担的批评[5]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与国企系统出于某种目的自愿追求经济社会利益是有区别的。只要建立适当的管理与激励制度,国企就有可能这样做。这方面现存的问题之一是其委托-代理链条太长了[6]。这个议题实际上完全是算法式的,解决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在国企系统的内部管理上,可以发展大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以及一些管理任务不那么复杂的企业类型,以便缩短管理的链条。而在国企系统与它的股东——全体人民的关系上,有必要继续探索某种既有利于加强其独立性,防止政企不分,又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的体制。政府身兼裁判员与球员所造成的角色冲突问题目前正在产生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后果。这个问题也是十分“算法”的。对它的解决同样要求继续探索国资委系统的顶层设计问题。[7]

一种机制、体制或制度,都只是某种“算法”(或其组合)的体现而已。而当我们说“算法”这个词的时候,总是包含着“受到智力与资源约束而不得不如何如何”之类的意思,因而,各类算法之间的比较一般说来都是技术性的,各种常用的算法之间往往互有短长,需要的是不断地进行取舍、修补和改造。从股东的层面来看,公有制与私有制之间的竞争不过是一群人与一个人、较多的人与较少的人之间的竞争而已,因而是技术性、程度性和细节性的。算法的视角终将使我们从任何绝对化的条条框框中解脱出来,而获得思想上的自由。我们可以自由地想象和设计有关的具体机制,通过多种方法和渠道来比较利害,展开试验,评估结果;只要控制住风险,也许我们将会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创造力

2012.4.1~2015.7.27 一稿

~2016.2.14 二稿

~2017.10.8 三稿

~2017.12.26 四稿(www.xing528.com)

~2019.4.15 五稿

【注释】

[1]作为一个激烈的批评者,谢·格拉济耶夫在他的《俄罗斯改革的悲剧与出路:俄罗斯与世界新秩序》([俄]谢·格拉济耶夫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年)一书中使用“自我毁灭”“种族灭绝”这样的字眼(第3 页)来形容俄罗斯所遭遇的灾难。书中列举了一些惊人的事实。例如,“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的年人口减少率,比30 年代头5 年斯大林镇压时期和大规模饥荒时期翻了一番还多”(第17 页)。又如,“俄罗斯的贫困问题自1990 年以来加深了14倍”(第25 页),等等。

[2]这种论述使我们与“机会主义”这个词扯上了瓜葛,因此需要即刻澄清一下。算法式的规律强调了人们难以摆脱知识存量的“纠缠”,但为了临时计算的最优性,人们不得不时常变换其所采用的知识存量,这种机会主义态度在根本上是无法避免的。不过,知识体系的异质性可以容许人们选取时效最为长久的知识,对之予以优先的使用。在人际互动中,制度的有效性和经济性都要求制度尽可能地保持不变。这种逻辑是法治的起源,法律因此也是被优选出来的宝贵的知识。然而,归根到底,其与机会主义之间的差别只是程度性的,因为法律的确也需要不时地有所变化。

[3]政府主导型的投资虽然在改革开放的早期带来了繁荣,但由于效率不高,并且主要(部分地通过原有国有企业)采取银行贷款的形式,继而引起了财务亏损和银行业的危机;经过艰难的重组之后,直到新世纪来临,政府主导型的投资方才重新转化为促进增长的因素。

[4]Hardin,Garrett.“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Science,162(1968):1243-1248.

[5]参阅林毅夫、蔡肪、李周:《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第169 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

[6]参阅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第236~263 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年。

[7]有关具体机制的分析与设计,可以参阅本人的拙作:《国企改革:一个新方案》,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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