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再从较为广泛的社会范围内来看问题。正如我们已经论述过的,适当的法治与管制体系是市场得以顺利运转的必要元素。若果如此,那么,穷国的发展就务必要包括其法律与政治体系的发展,否则,就会发生更为严重的不协调。然而,穷国的法律与政治体系通常是在其自己相对封闭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穷国的制度改革面临着多方面的困境。假如制度改革依靠其国民在体制内自觉自愿地进行,现行的体制本身就会构成障碍,而且,与现行体制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控制着国民的思想,这就导致国民对于现代政治法律制度的认同感一般是较低的。普通大众通常很容易对于较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产生向往,而对于比较抽象的制度改革则缺乏热情。如果现行的体制是独裁型或威权型的,则改革只能依靠权威力量自上而下地进行推动。这种手段本身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治法律原则之间是有冲突的。改革所达到的深度必定取决于政治权威的认知水平及其决心。而且,既然改革要依靠已有的官僚体系,也就必须照顾到官僚体系的利益及其对改革的接受程度。通常,这样的改革只能缓慢地进行,其中必将充斥着复杂的冲突、妥协以及痛苦的煎熬,而绝不可能是彻底的。
改革也可以采取激进的、甚至革命的方式来进行。这将意味着已有官僚体系的崩溃。可是,算法理论可以帮助我们建立一个一般性的观点,即无论变革激进到什么程度,从旧制度的崩溃到新体系的建立,都是显著地需要时间过程的。即使最为上层的变革可以迅速地进行,广大地方与基层政权的重建也是艰巨的任务。政治变革的矛盾在于,变革本身意在革除旧人物与旧思想,然而,在旧思想十分普及的情况下,大部分的“新人物”本身只能从旧人物中产生,只能期待着旧人物具有新思想。可以想象,这将是一个何等艰巨的系统工程啊!激进路线意味着把人们的精力与社会资源在短期内投入政治与法律体系的变革,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撤除了原先服务于经济运转的官僚体系(无论这种“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如何),出现了政府管理的缺位,而且必定会挤占国民原本可以投入普通经济活动中的资源。所以,结论是,这就反而有可能造成商品生产的萎缩与暂时下降。在变革的细节与力度把握不当的情况下,甚至可能造成社会混乱与内战,以致使国家陷入长期的动荡之中。
变革还可能有一种来源,即来自外部。但是,鉴于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国家与民族观念,外部力量的干预通常面临着严重的合法性问题。普通国民宁愿选择继续因循守旧,也要反对外部干预。外部干预的合法性一般只在少数情况下才会获得,例如加入某个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欧盟等),或者基于民族情结所进行的自愿的国家合并(如德国的统一)。除了这些比较温和和文明的方式,那就是战争了。近代以来,战争是资本主义进行扩张的主要手段之一。发达国家以武力或者武力威胁为后盾,强行打开了诸多欠发达国家的大门,并通过租借、殖民地、治外法权、吞并等方式,在当地勉强建立起了经济活动所要求的政治法律制度。我国曾经长期作为武装侵略的受害者,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资本主义的受益者。武力干预仍然是处理当今国际事务的方式之一。(www.xing528.com)
严峻的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发展”是一个多么重大的议题!如果我们不能够找到一种可以把异质性、结构性、动态性、冲突、制度、知识等元素统统纳入理论分析的基础框架,则以上所有论述都不可能合乎逻辑地成为“经济学”这门学科的当然内容。反之,在有了算法理论之后,我们就可以对古今中外广泛的发展现象先做出一些提纲挈领式的诠释。有了关于经济活动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习俗等的基本关系的理论框架,我们就可以尝试地说明,为什么有些欠发达国家会长期地徘徊于低水平的发展状态。同时也就可以预言,只要和平的国际国内环境继续保持下去,任何低水平的发展最终也都会摆脱束缚自身的枷锁,而向发达国家看齐。这里所需要的首要元素也许仅仅是时间而已。对于中国改革与发展的说明当然也是题中的应有之义(参见第九章)。发展中国家既需要开放,也需要保护。开放过了头,就会导致某些经济流量的中断,引起结构性崩溃。保护过了头,则会失去发展的动力与速度。由于发展是在某种较高水平的模式和系统(它们都是知识)业已存在的情况下向其所作的“靠拢”,这就为擅长于实施大型社会工程的政府提供了表演的舞台,政府就可以在发展中扮演比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角色。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得出的顺理成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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