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把他自己的生产与生活安排得比较有条理,比较成功,比较稳定。这种秩序必然需要扩大到他人。这是因为,个人的成功往往离不开别人的合作;即使个人不主动寻求别人的合作,他一般也很难避免遭到他人的干预。所以,即使仅仅从个人利益出发,个人也希望社会具有一定的秩序。
经济学家们曾经既为社会经济秩序的存在和自动运转感到神奇,又把它的形成设想得十分复杂和神秘。我们现在要说的是,以算法的视角来看,经济秩序不仅不神秘,它的形成反而是相当简单的。它简单到了我们只需用寥寥数语就可以大体上讲清楚的程度,剩下的只需对其方方面面的细节做出一些叙述与补充就可以了。
概括说来,此即: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经济体系,实际上绝不是、也绝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无到有地一下子生成;由于人的各方面能力(思想的与行动的)都是有限的,经济秩序是——也只能是——历史演进的结果。在人类社会的形成之初,人们先建立小型的和初级的秩序。借助人的记忆力以及人类社会存储和延续知识的能力,后代总是一面继承和学习前辈建立起来的秩序,一面改良、发展和扩大它。任何已有的经济秩序必定是脆弱的和不完善的,因此它既容易遭到损伤与破坏,也难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地发生边际性的演进。
可以设想,起初,人们既不知道生产什么,也不知道如何生产,更不知道把产品运往哪里,销售给谁。因为产品未能得到提供,消费者也就不知道需要什么。他们只有原始的欲望和愿望亟待满足。然后,有人(通过尝试)发现或者设计出了若干产品,把它提供给消费者进行选择。这个消费者其实首先就是生产者或者发明者自己,以及他的家人、族人、邻居、朋友和熟识者。经济活动只是在这个狭小的圈子内进行。消费者可能接受或者拒绝最初得到的产品;被拒绝的遭到淘汰,被接受的则会得到保留,进行持续的甚至扩大的生产。人们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生产,按照一定的规则分享产品。多余的产品要么用于存储,要么则用于与外人进行交换,商品与收入的循环流动就这样“亦步亦趋地”慢慢建立起来了。容忍浪费和不完美是建立和扩大这种循环的要害。产品的品种刚开始可能很少,质量也很差;然后,产品的品种开始扩大,质量则逐渐提升;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加,与外部的交易逐渐变得频繁起来。如前所述,市场出现了,货币也出现了。集市是早期的市场形式,后来发展到城市。随着区域经济联系的密切程度与活跃程度的不断提高,参与商品交易的人数越来越多,分工体系因此得到了发展,生产布局与生产手段都逐渐改进。为了维护市场规则与经济秩序,人们设立了政府,用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对某些事务进行强制管理。
这些内容大都只是前文的复述,是经济史料的摘抄,是对现实的描摹,也是对生活常识的重复。各门各派经济学的内容也都穿插渗透在其中。现在,算法经济学则把它们编织在一起,赋予统一的理论意义。在这里,我们先强调两个要点,然后再在后文中展开比较详细的论述。
形成经济秩序的一个关键在于自由、自主和自愿性。社会经济秩序与个人的生活秩序相比,发生了一个新情况,即需要协调人际关系。可是,如此之多的个人分布在如此之广的空间之内,怎样让他们能够协调一致地行动呢?怎样让生产的货物有销路而不至于浪费?怎样让人们需要的东西得到及时而充分的供应?怎样把资源有效地组织起来投入生产?等等。设若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我们怎样来设计这个制度呢?答案首先就是:让人们自由、自愿地进行相互联系、相互协商、相互选择和相互合作。自由、自愿和自主的状态意味着个人拥有众多甚至无穷的选择与可能性,这就可以把每个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比较充分地利用每个人的智力资源,使他们勤勉地进行计算,在思想的种类方面向社会提供最大程度的丰富性。同时,他们也将尽可能地克服时间与空间的障碍,选择适当的合作伙伴,筹划和拟订一定的合作方案。当某种合作关系达成之时,一般来说,它总是对有关各方有利的;以各有关当事人的眼光来看,这一定是他们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能够达成的最优合作方案。原因很简单:假如合作方案是不利的,他们也就不会自愿地促成它,因为他们都拥有其他的选择。这种判断固然只是反映了他们自己的判断,从其他旁观者(包括正在研究他们的学者们)的角度来看,可能尚有改进的余地,甚至完全不予认同,然而,自由、自愿和自主性仍然是一种最为基本和主要的机制,这是因为局外人所能够进行的干预通常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对此我们很快就要进行说明。(www.xing528.com)
形成经济秩序的另一个关键是建立在集体记忆基础上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
为此我们还是先从记忆谈起。如前所述,记忆在形成个人生活秩序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而在社会生活中,道理同样如此;只是,个人要把记忆的对象从个人生活的数据扩大到社会生活的数据。这里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障碍。个人可以记住自己与自然界打交道的经验,他就可以记住人际关系、客户资料、交易场所、买卖经验、货币使用、商品体验、谈判技巧、市场信息等一切有关市场和经济体系的知识。这些知识大都是在过去的实践中形成的。假如当事人没有把握去创新,他只要遵循这些行之有效的知识,就可以大体上保证取得生活的成功,而不至于使自己的处境发生倒退。这进一步意味着经济秩序的形成需要奉行保守主义的策略。仅有自由自发的探索是不够的;无论社会是多么自由,经济秩序都不可能在一刹那间探索出来。继承旧知识实际上比探索新知识更重要。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进行反复阐述的议题。
如前所述,个人所拥有的这些记忆,其中相当多的部分都是在“有意无意”“半梦半醒”之间(也即“半内在化”)进行相互匹配的。按照这种方式所结成的合作关系是经济的,但却是缺乏明确保障的。所以,在这些记忆中,我们尤其需要提到那些有意建立的社会性知识,特别是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首先是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关的意识形态,它分散地存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并且借助人口更新中缓慢而广泛的异步性而得以世世代代地延续下去。它构成了人们的信念、主张和行动指导。人们自己遵奉之,而且“相信”别人也大都会遵奉之。他们还就此相互检视、监督和辩论,甚至动用强制力,以便确保其得到遵守。它的存在一般是相当稳固的,很不容易因为少数个人意见的改变而改变。它通常只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发生缓慢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性记忆”。如同个人记忆保证了个人生活中的秩序一样,集体记忆也保证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集体性秩序。
上述两条之间是具有一致性的。记忆是大脑的固有机能,但对记忆的使用则是人们自觉自愿选择的产物。只不过,由于制度具有“基础设施”的性质,人们不得不共享它,而人们之间的意见常常具有冲突,这才产生了人际的强制。制度体现了主流的或多数的意见;而对于少数派与反对派来说,它看上去就好像一种压制。因而,“强制”实际上在社会经济秩序的形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非正式制度的强制力要弱一些,这里暂不就此做专门的论述了。
上述两条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协调。社会的正常运转,究竟需要自由的成分多,还是管制的成分多呢?对于这个问题,与其进行理论分析,不如求诸历史经验。实际上,任何真实存在的经济秩序,都是以上两种成分的混合,只是,从经验上来看,前者要多一些,后者要少一些;也就是说,自由、自主、自愿的成分要比较多,政府的管制要比较少,方才比较妥当。这就把市场与自由的重要性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同时,也把相关的证明变成了一个技术性、细节性、具体性和相对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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