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世界中的一个必然现象,就是收入与财富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指相同的要素在不同的情境中所获得的报酬不相等,而且,这种“不相等”按照某种通行的伦理准则来判断,对这些标准是有所违背的。在算法世界中,无论具体定义了什么样的“均衡”,都可能会发生对这种“均衡”的偏离;不管我们具体设想的状态有多么不规则,实际的状态都可能比它更加不规则。当所观察到的现象与所采用的标准(科学原理或规范准则)不一致时,“不规则”“不均衡”与“不平等”就都有可能发生。“不平等”则是与伦理准则相联系的一种“非新古典的”效应。
现象与标准的冲突可能表明现象“错了”,也可能表明标准“错了”。前者意味着客观世界需要改造。这种改造如果最终成功的话,当事人将会自愿接纳被推广的标准。后者则意味着科学理论或者伦理准则需要完善,需要重建。我们不否认对于大多数现象的判断都是比较容易的,但在某些尖端问题中,人们的观点并不一致,其内心的信念也不够坚定。即便社会科学家与伦理学专家们自己,往往也是如此。部分原因在于,思想的运动速度总是不与客观世界相等、同步;思想有时候跑得更慢,有时候跑得更快。后者意味着,我们的大脑总会空想出某些理想的状况。我们看到现实,就忍不住要对它进行一番“计算”,总想延伸和发挥它,于是就往往对现状不满。而且,由于某些“空想”最终的确成功地转化成了现实,因此,就连我们所设想的东西究竟是不是“空想”,通常也并不确知。
下面就经济体系中具体的不平等问题作一些简要的论述。
首先,财富的分配很难做到完全平等。自然资源地理分布的不平等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现象,由此造成的“人造财富”也就不可能完全平均地进行分布与分配。财富在地理空间、国家、人群、行业、企业、社区、个人之间的分布都不是均匀的,并且不断地聚合、分散和变化着。各人天资的差异同样如此。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是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相联系的,而私有制的合理性又与个人计算的独立性以及有限理性密切联系着。在知识有限与“主观性林立”的情况下,以下问题是突出的:假如把所有的生产资料归公共所有,对这些资料将如何来进行运用呢?按照谁的意见办呢?这是现实世界曾经历史性地面对过的大问题,从中产生过极其沉痛的教训。从这个角度来看,实行私有制是具有多方面的重大好处的。例如,私有制意味着让不同的头脑来分别支配一定份额的生产资料,展开智力竞赛,从而有助于发现(相对)正确和有用的知识。可以相信,与公有制相比,私有制所进行尝试的丰富性与活跃度势必具有非常重大的提升。虽然当财富被无知的、低能的、懒惰的和失败的人所支配时,会造成一定的浪费,但这部分浪费在统计上可以由财富管理的成功人士所弥补——相信此后必定还能保有较多的剩余。社会无法准确地鉴别每个人进行财富管理的“资质”,所以也就采用诸如继承遗产之类的简单规则来分配财富。
其次,财产的私有制与收入分配问题是相辅相成的。财产私有以后,人们也就可以据此来分配收入。对收入的获取是财产的一个基本功能。这个功能得以实现之后,所有者把财产投入生产的积极性也就大为提高了,就有动力把财产投向能够产生最高效益的地方,对财产的运用也就合理化了。另一方面,收入的积累必然形成财产。假如(像计划经济体制那样)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就会造成一个问题,即劳动者除去消费之后的储蓄如何转化为投资呢?如果允许自由投资,普通民众也就会不可避免地积累起私有的生产资料,这将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矛盾;如果不允许,则就会造成财富的浪费。此外,以算法的视角观之,“生产资料”的外延是十分丰富的,它远超普通的物质资本。国家可以禁止物质资本的私有,却不能禁止人力资本(以及通常所谓的“社会资本”)的私有,这就势必造成逻辑关系的混乱与实际管理中的失序。(www.xing528.com)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想法是与下述思想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防止竞争的结果(收入)再转化为竞争的条件(财产),以此方式来促进财富的平等。人们基于过去的成就来开创未来,这是发展的一个基本的和主要的手段。在算法框架下,这一点显示得尤其清楚。这种正向的循环每时每刻都在每一项行为中发生着,它本身是不需要也绝不可能加以禁绝的;否则,人类社会也就与发展无缘了。不过,另一方面,在个人命运的演变中,这的确是造成“富者恒富”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成功实现脱贫致富的人,通过实行审慎而恰当的策略,充分发挥其所具有的财产优势,很可能就会长久地保留在富裕阶层之中。这是一种明智,是主流价值观所容许甚至称道的。可是,问题在于,对财产优势运用的某些方面,被社会认为是不恰当的,以致构成了“滥用”。例如,有钱的人可以运用钱财去进行各种收买;可以收买选票,贿赂官员,制造公共舆论,影响政府的政策。有钱人还可以与民间的黑恶势力相勾结,为非作歹,伤天害理,鱼肉百姓。这不仅是历史事实,而且在当今社会仍然广泛地存在着,这就危害了竞争的规则与竞争的环境本身。金钱的力量如不加以控制,它就有可能是破坏性的;这是社会付出了重大的代价才认识到的道理。这是一种负面的边际效应。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已经由现实社会给出了至少两个答案: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二是以累进所得税、转移支付与社会保障等手段为主的政府调节。后者不改变所有制形式,而是援引公共财政的历史传统,求诸事后的、边际性的再分配措施。它不改变市场经济的大框架,力图通过对资本的权利施加一定程度的限制,来缓解社会矛盾。第一种方式是为了防止分配不均,直接限制和更改“蛋糕”的生产方式(结果减少了生产数量)。第二种方式虽然允许“蛋糕”照旧生产,但却在生产出来之后把其中的一部分拿走了。既然会遭遇这样的“下场”,反过来,生产“蛋糕”的积极性也就会遭到削弱。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呢?
算法原理的意涵在于,它首先可以用来显示此类实际问题的解答的复杂性。多种正反因素结合起来,其最终效果如何?这里不存在什么“原则性的”答案,只是程度与数量的冲抵和比较。解答的方法可以有两个:一是模拟,二是实验。好在关于上述问题,现实社会已经通过实验给出了一个相当可靠的答案,即大体说来,第二种方式优于第一种方式。在第一种方式下,或早或晚,经济活动将会发生严重的萎缩与不协调。但第一种方式并不是绝对没有价值的,尤其是在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对此的进一步探讨和改进意见,将在第9.3 节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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