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最终目的”,这是近代以来逐步确立的社会观念。这句话的含义之一就是,一个人所获得的东西不一定要与他的付出与贡献严格对应起来;两者可以脱离开来,由社会分别加以考察和安排。其中直接的原因并不复杂:有的人(例如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儿童、低收入者等)难以自食其力,或者在生命的一定阶段以及特殊的条件下难以自食其力,因此需要由社会给予援助。有人的所得与他的贡献终其一生也不能实现相互对应,因而某些援助必须采取无偿的、单向的形式,而不能要求或期待回报。
如同主流经济学把以上两者的对等看作完美理性的一个条件一样,我们把这种分离视为有限理性的一种表现。按照主流的逻辑来看,这是奇怪的:为什么有些人同意无偿对他人进行奉送呢?熟悉阶级斗争学说的人都知道,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在历史上,由于穷人的生活比较悲惨,一旦他们陷入绝望,可能就不会承认和接受已有的制度,就会奋起反抗。加之穷人的人数在数量上比较多,占有总人口较大的比例,当他们掀起革命的时候,整个社会体制也就陷入了危机之中。革命的历史至少讲述了两个道理:第一,社会体制的存在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接受程度,如果多数人不接受了,社会体制很可能也就崩溃了。相比于自然科学,这是社会科学所面临的特殊议题。自然物只是按照它自己的规律去存在和运动,它既不“关心”人们如何来利用它,人们在利用它的时候也无须征得它的同意。许多自然物曾经很“暴虐”,到如今变为人们的“奴隶”,这显示了自然物在人面前的地位具有持续性的下降趋势。然而,与之相反的是,弱势群体在其他社会成员面前的地位却上升了。他们摆脱了曾经作为奴隶的命运,翻身成为社会的主人,而且迫使上层阶级放下架子,贡献税收。如今人们无论在经济、政治与社会诸地位方面都更加平等了。这是一个巨大的议题,在此难以尽述。但是,笔者认为,造成上述人与物的命运差异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人是有头脑的,他会进行思考、改变与主动的抗争。也就是说,这是智慧的力量的胜利。假如有一种物,它既具有对人有用的某些性质,而它又善变,能够“观察”人,反过来制约人,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很可能不得不给予其相类似的地位了。又由于每个人的头脑都具有完全相同的基本结构与功能(也即指令系统),从长期来看,人控制物虽然比较容易,人控制人却越来越困难了。第二,革命并不容易发动起来。革命是罕见的事件。再考虑到人们对于“大锅饭”以及福利主义的厌恶,我们可以说,社会所支持的主流规则并不是将一个人的所得与他的贡献相分离,而是使之相互一致——即使一致性的程度是有限的和不精确的。“权责利相对等”是主要的规则,福利与救助是次要的规则。社会不仅可以接受一定的不平等程度,而且,个人独立自主地追求自己幸福的活动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合乎伦理道德的,甚至是社会所鼓励的。为什么要这样?原因就在于激励方面。
个人既具有对商品的需求,又有生产商品的能力。他将这两方面集于一身。“集于一身”的含义是,履行这两方面职能的器官与生物组织在距离上十分接近,在物理性质上是相互联结和融为一体的,在计算上则服从同一个中心(大脑)的指挥。这是人作为生物体固有的特点。社会制度可以承认、顺应和强化这种特点,也可以设法抑制和拒斥它。社会可以全面占有一个人所做的贡献,却按照另一种规则来供应其生活资料。这种安排在历史上和现实中都不乏其例。这可以是救助,可以是“强行正义”,也可以是剥夺。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有风格的制度,它的特点是:先不管社会整体上或宏观上的状况,而让一个人的需求仰赖于他自己的能力,让一个人的能力优先地服务于他自己的需求。市场经济把这种“自食其力”作为主要的分配制度。在此基础上,改良的和现代的市场经济则由国家出面来对收入分配作第二次调节。后者是边缘性和补充性的政策,其规模和力度都比较微弱,主要涉及社会的最上层和最底层。通过这种“鸡尾酒”式的综合性安排,市场经济体制对收入分配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回答。
既肯定市场在收入分配方面应当发挥主要作用,又承认其不足,允许通过再分配机制来修复市场的缺陷,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二元化态度,它代表着存在于真实当事人中间的主流观点。这个观点其实是超越于主流经济理论的。主流经济理论只是挖空心思地证明市场化的分配是如何的精确和完美,它完全无视不平等、不公正的现实状况,无视底层人民的呼吁与渴望。另一方面,它也不知道如何来分析和证明市场化分配的不完善性,事实上它也未能做出任何有效的论证。与之相反,我们可以自豪地说,现实社会的主流观点其实完全是算法式的,它的可理解性与合理性(包括其多元与混合的性质)只有在算法框架下才能做出适当的论证;这些论证甚至可以相当简单明了。(www.xing528.com)
鉴于享受商品的器官与提供商品的器官之间的距离与关系都十分亲密,因此,社会首先应当鼓励自食其力,尽可能地把人同时作为“目的”与“手段”的两种角色统一起来。不是先去凭空设计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大一统的方案,然后强迫每个人去执行,而是先让每个人自己顾自己,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再来设法弥补自利制度的缺陷。这是一种“算法”,是在考虑计算、通信与指挥活动的经济因素之后所产生的切合实际的方案。个人想要进行多少消费,他就可以指挥自己的工作器官去进行多少努力;反过来,个人进行了多少努力,其成果(一般来说)主要也归自己所享受了。这就形成了一种激励。
这种激励当然也针对物理资源的利用。个人既拥有着工作器官(人力资本),也拥有大部分的人身以外的资源。对这些资源的调配,不能与对运用这些资源所制作成的产品的享受完全分割开来。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是,要把人的需要的实现夹带在资源的调配过程中,使二者相互挂钩。如果不这样,假如把两者完全分割了,使用商品的人就可能会无节制地滥用商品,而生产商品的人也可能会丧失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这是可以对自己的处境与未来进行“瞻前顾后”的人可能会做出的反应。物体不会做出这样的反应,拥有无穷大计算速度的“超人”尽管会做出反应,但反应不会是这个样子的。“自食其力”是一种迅速而有效地传递信息的制度,它把工作的困难与艰辛就地传递给了商品的消费者,同时把享受商品的满足与欢愉传递给了(作为同一个人的)生产者,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在这两种角色以及两种活动之间可能会发生的不协调。这也就是“自主”“自愿”“自由”等观念的经济含义。
然而,鉴于上述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主要借助于价格体系来进行,而如前所述,价格体系本身是不完善的,所以,也就不能指望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完善(无论“完善”如何来定义)的。价格体系的不完善与收入分配的不完善是密切相关的,它们是同一枚硬币的不同侧面。收入的二次分配首先是指依照习俗与伦理在家庭、亲戚、朋友之间所进行的自愿的再分配;其次是指社会化的慈善事业(包括宗教组织所从事的社会救济);最后,在阶级斗争的推动下,现代国家终于承担起了财富再分配的使命,国家运用税收、财政支出以及社会保障等手段,强有力地介入了对于市场运作结果的修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