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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一个特定的经济研究对象?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某个行业由生产相同或相近产品的企业所“组成”。“行业”是否可以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既然如此,“行业”作为一个特定的对象,又究竟从何说起呢?这也会加剧各行业之间的不平衡状况。经济学应当赋予行业分析以比目前更高和更为正式的地位。个人与企业都是基于有意识活动而构建起来的分析单位,而“行业”这个单位主要是无意识地形成的。

行业”:一个特定的经济研究对象?

本节的主题实际上是讨论经济结构的成长。在本书中,经济结构其实一直按照逻辑的或历史的顺序“成长”着,只是,它的若干方面比较适合放在一起来讨论。在比较详细地讨论了分工之后,现在,我们可以把镜头拉远,来看看整个行业以及行业之间的关系。

某个行业由生产相同或相近产品的企业所“组成”。在我们提出这个定义之后,首先要面临这样一些问题:这是否意味着“行业”也是一个与企业相类似的组织?“行业”是否可以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把它作为研究对象的?等等。

小节的论述将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来进行。同行之间首先具有竞争的关系,它们争抢资源,争夺客户,相互攀比和防范对方。在有限理性的世界里,企业管理者不可能一眼就看穿事情的结局,因此他们要进行尝试和抗争,这必然会造成冲突。因此,不能说企业之间在有意地结为组织,并且在“有形之手”的指挥下协调一致地进行行动。同行之间的合作是处于次要位置的。过去存在对成员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行会,这种组织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非法的了。如今的行业协会是自愿组成、自愿参加的,它仅在一些十分有限的领域(例如政治游说)发挥特定的作用,成员企业平时主要是独立运作和独自行动的。同行之间可以相互买卖资产,重组与合并,或者共同竞标和赢取客户,但这些合作都是临时的、较少发生的,而不是常规的。既然如此,“行业”作为一个特定的对象,又究竟从何说起呢?

这主要是因为,同行企业的形态及其运动方式相互之间比较类似。这当然首先是因为它们生产同样的产品;但这个解释是肤浅的,仅有它是不够的。“竞争”意味着追求企业彼此之间的差异化,但作为竞争的结果,企业之间反而变得日益相同了。它们想要模仿和学习别人的长处,同时隐藏自己的经营诀窍,但结果是它们越来越使用同样的技术,越来越采用相似的市场策略(当然,这些通行的东西往往集合了各家之所长,而摒弃了各家的短处)。这是一种基于知识发展的收敛现象。根据常识,这是容易理解的。但这种现象背后所潜在的因素是,同行企业之间的相似性要大于不同行企业之间的相似性,同行企业运动变化的同步性也要大于不同行企业,因此,同行企业才作为“一组现象”被识别出来了。这就好比观看大海上的浪花。我们通常首先识别出来的是浪花与平静的海水之间的区别,而不是这一片浪花与那一片浪花之间的区别,因为后者在程度上通常要小于前者。

这不仅是指不同行的企业在外观上差异较大,而且是指它们之间在经济利益上所存在的实质性落差通常要大于行业内部。这包括在产品价格、技术水平、经营模式、有关经济指标的运动轨迹、活跃程度以及其他任何方面(甚至包括员工的精神状态与气质)都可能存在较大的差距。对于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我们可以简单地解释为“进程性的”,即因为人的行动能力有限,加之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壁垒,以致在时间上来不及弥合这些落差,这才让它们存在于一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落差终将因为收敛于均衡而消失。然而,更加“算法的”解释是,在有限计算速度之下,作为“思维弯曲”的一种现象,当事人不会对各行业的信息平均使用计算力量;他总是对自己所在的行业关注较多,而对其他行业关注较少;他对自己熟悉的信息关注较多,对于相对陌生的信息关注较少;他比较善于处理本行业内既定结构下的数量信息,却不大擅长对比和处理那些在不同结构背景下所生成的信息。因而,本行业的变化总是引起业内人士更为敏感的反应,而人们对于跨行业的落差却不那么敏感。这些理由原本可以被持续的收敛所抵消,但是,由于各个行业的新情况不断发生,这又需要投入新的研究资源,以致当事人处于“按下葫芦起来了瓢”的困境之中。特定的弯曲可以修复,但“弯曲”本身在整体上却不能消灭。有限研究力量所导致的另一个后果是,长期定位于比较和研究各个行业宏观变动趋势的人是比较少的。这也会加剧各行业之间的不平衡状况。(www.xing528.com)

这些原因都导致了,行业的运动特点既不同于企业的运动,又不同于整个经济体的运动。各个产业的运动不可能是完全同步的,它们此起彼伏,此消彼长。某些行业的扩张常常伴随着另一些行业的萎缩;一段时间内某些行业收入大涨,利润暴增,投资涌入;过一段时间,这种“好运”又会转移到另一些行业身上。这种现象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在21 世纪初期,房地产业突然开始扩张,其后则是汽车业,而在这些年间,食品与餐饮业则一直保持稳定高速增长的态势。如果考虑到诸如“如今尚未出现的新产品现在也就绝不可能投产”之类浅显的道理,我们也就很容易得出结论,即各个行业是绝不可能平均发展的。

这些认识都要从对“一般均衡”这个可怕理论的打破开始。这种打破将会赋予一切介于微观与宏观之间的“中观理论”以应有的地位。经济学应当赋予行业分析以比目前更高和更为正式的地位。按照上述逻辑,可以相信,当我们把“行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单位来进行研究的时候,既能够取得仅仅以个人或企业为单位进行研究(也即微观经济学)所不能取得的成果,也能够取得跨行业研究(也即宏观经济学)所不能取得的成果。这些成果对于实际商务活动往往极为有用。

这种研究不是对意识活动重要性的否定。个人与企业都是基于有意识活动而构建起来的分析单位,而“行业”这个单位主要是无意识地形成的。“意识”是造成若干对象紧密而协调地行动的一种原因,但它不是唯一的原因。众多对象之间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紧密而协调地行动。这意味着我们既承认意识的重要性,又不能忽视它的相对性。对于视野有限的分析者来说,只要对对象的划分方式能够带来一定的好处,我们就可以这样做。我们可以按照所生产产品的种类来划分行业,也可以按照其他标准进行划分(从而产生诸如“周期性行业”这样的概念)。我们也可以不局限在企业的范围内,而按照其他标准或方式来解剖经济体。例如,可以按照地域标准来分割经济体,从而产生所谓的“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等。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宏观经济学的概念与对象也正是按照与此相类似的方式而产生的。

关于“产业经济学”,笔者在此不打算涉及过多,原因在于诸如“垄断”“竞争”等传统内容,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讨论得比较详细了。在此,笔者只想再补充一点,即:鉴于“差异”是无所不在的,其中的一个应有之义,就是这将造成个人、企业、行业、地区、国家等“主体”之间产生广泛的层级化现象。“差异”绝不仅仅是同等福利水平上的“差异”,到处都会出现优胜者与领导者,同时也会出现失败者或追随者;有的主体处于优势,有的处于劣势;有的居于“中心”,有的居于“边缘”;有的过着优裕的生活,有的则忿忿不平。因此,我们也绝不能简单地认为,这些落差都是公平的(或者“均衡的”)。各类主体处境的差距具有多方面的原因,既可能有“运气”的成分,也可能有制度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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