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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的双重属性:思想实体化的产物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枚标牌,一个证件,一种票据,都是思想的记录。确切地说,它们是意识活动的体现,是人们之间有意地进行约定的产物,它们承载着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作为一种思想的“约定”,要与其他的思想区别开,其所借助的物质载体是有特殊的要求的。货币则是具有上述双重属性的“物”。由于货币具有上述两重性质,人们要想占有货币,就要占有它的物理躯壳。物质外壳的简化更加突出了货币的本质,即它是一种思想。

货币的双重属性:思想实体化的产物

从本篇的论述开始以来,货币就一直存在于我们的“模型”之中,现在到了要把它单独剥离出来加以论述的时候了。

还是先从货币的性质开始。货币的性质一直未被经济学家们所理解。经济学家们先把思想视为存在于眼睛后面用来对付眼睛前面的那些“对象”的工具,因而也就同时假定了计算时间为零。他们在这一假定之下发展出了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理论,然后,又在不改变这一假定的情况下,把货币生硬地添加到这个核心理论中,由此再衍生出所谓的“货币理论”。当事人原本被假定为不需要货币就可以进行商品交易,现在却要假装来使用一下货币。这就是主流经济学的主要做法。这个做法表明,主流学者们普遍地不理解货币的性质,但是,迫于经济研究的实际需要,又不得不面对货币,于是,一锅“夹生饭”就这样制做出来了。

货币的性质首先与那些把语言、文字、“话语”“文本”等事物作为相对独立的对象或者存在物来加以研究的做法有关。这种研究是20 世纪人文与社会科学界的一个风潮,但它主要发生在经济学界以外。这种研究试图采取一种模糊的或者折衷的路线,即把语言、文字、符号等“存在物”视为与物理性的“实在物”相似而又有所不同的东西。这种谨小慎微是没有必要的。其实,人的精神与灵魂究竟是否基于物质的基础,对此科学界并无十足的把握(尽管在本书中我们仍然接受“思维是大脑的功能”这样的观点)。这就给了我们很好的理由,即:在方法上,可以把人的思想直接视为相对独立的实在、实体或存在,它作为一种研究对象的资格一点儿也不比物质差。只要采取这样的方法论立场,我们就可以摆脱上述的战战兢兢和似是而非,就可以前进一大步。

一枚标牌,一个证件,一种票据,都是思想的记录。确切地说,它们是意识活动的体现,是人们之间有意地进行约定的产物,它们承载着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非经人为干预和有关当事方的同意,不得改变——而不是像新古典主义所设想的那样,任何思想都随时准备变化,准备随其他思想而动。交通标志身份证被当作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对象来加以研究,原因不在于它们是某种金属、塑料或纸制品,而在于它们是思想的承载者和表达者。这个道理与语言不能仅仅视为声波、文字不能仅仅视为图形的道理是一样的,因为其中具有思想,就不能当作不具有思想来看。一个篮子中放着苹果,就不能当作空篮子来看。思想需要借助于物质载体来存在,不同的思想视其需要所借助的物质载体是不同的(这就好比不同物体之间常常要借助对方才能存在一样)。这是一层意思。另一层意思是,“此苹果”非“彼苹果”,只有把不同的苹果区别开,我们才能有效地谈论苹果。同理,作为一种思想的“约定”,要与其他的思想区别开,其所借助的物质载体是有特殊的要求的。这种特殊的要求就是,它要适于清晰地、长久地、便利地、并且低成本地记录和显示其所承载的作为约定的信息,而且要不易仿制和复制。惟其如此,它所记载的约定才具有真实性,具有可信度。这不是新古典式的要求,因为在新古典的假设下归根到底不存在信息的真实性问题,不存在约定的问题,更不存在需要记录和显示约定以便帮助当事人证明什么(例如其身份)的问题。像标牌、证件、票据之类的胡塞尔所谓具有“意向性”的物品就是按照这样的思路由人制做出来的。并不是这些物品本身具有什么“意向性”,它们只是另一种实体——思想的载体,是思想与物质材料的结合物,由人来制作,由人来识别和使用,仅此而已。离开了人和人的思想,它们不可能单独具有这样的意义。这个道理并不复杂,而使之变得复杂甚至难以理解的不是别的,正是不合理的哲学思想本身。至于它们的具体制作技术,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无须我们在此详细提及。(www.xing528.com)

货币则是具有上述双重属性的“物”。一方面,它是思想,是一种有意识的约定,人们规定它可以用来购买商品,偿还债务,作为财富而持有。为了确保这些功能的实现,它必须不能够随意私自制造,而只能由大家约定的机构(中央银行或其他有发钞权的银行)来制造和发行。另一方面,它具有物理的形式,它是思想与物质材料或物理手段的复合物。由于思想看不见、摸不着,不便于直接作为客观的证物和人际交流的媒介,所以人们必须寻找和借用某种物理形式。这就是货币。货币使用了物理的材料,具有可见的外观,可以被看见、触摸、占有、迁移和控制。这就好比瞎子看不见路,需要有人来指引;哑巴说不出话,因此需要写字或者打手势。这样的“物理形式”也是特定的,不易被仿制和冒充。例如,纸币是一种货币,可是,书籍并不是货币,废纸也不是。黄金是一种货币,但比黄金更为贵重的金刚石却不是货币。“约定”是一个关键,它使得这些物理外壳中所盛装的内容是“有”而不是“无”,是“一”而不是“多”。

由于货币具有上述两重性质,人们要想占有货币,就要占有它的物理躯壳。因此,甲仅仅同意向乙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是不够的,乙仅仅知道甲欠他多少钱也是不够的,货币必须实际支付。任何货币都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位置之中。在一定空间中的货币从甲的支配之下转移到乙的支配之下,这叫做“支付”;这是一个实际发生的动作或行为。典型的商品买卖,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货物与金钱都是实在的和实际的,金钱并不因为是货币便是“虚拟的”。交易结算完成之后,原来属于卖方的货物,已经归买方所有,卖方不再拥有这些货物了;同理,原来属于买方的货币,也已经归卖方所有了,买方不再拥有这些货币了。在如今的电子交易中,纸张或者金属不再作为货币的外壳了,但是,文字的形式以及电子化的外壳依然存在着,货币的实质和基本性质没有改变。在历史上,人类曾经使用了巨大的资源量,来制造货币的外壳,这种资源耗费如今正在下降。物质外壳的简化更加突出了货币的本质,即它是一种思想。但是,鉴于思想本身是有代价的,这就划定了一个极限,使我们可以轻易地来到这个结论,即我们绝不可能无代价地得到货币,因而绝不可能把货币从实体的队伍里排除出去。承认思想的客观实在性是我们研究货币的决定性条件,否则,又何来货币的发行、数量、流动、快慢与多寡之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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