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节开始,我们讨论商品价格的变动。商品价格的变动是我们要得出的重要的反主流结论。
商品价格时常变动着。从消费品到投资品,从物质产品到金融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我们观察到商品价格频繁的、令人瞩目的甚至波澜壮阔的变动。价格总水平在变动,相对价格也在不断地变动。它们时而同步,时而异步,时而有快有慢,此起彼伏。价格变动既是媒体和社会大众所长期关注的焦点议题之一,也是企业家们要重点应对的问题。当事人既从价格变动中获利,也被它所困扰、所伤害。
价格变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是经济学要重点关注并加以解释的现象之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曾经实行过严厉的固定价格制度,然而,结果是,当时的经济体系长期处于严重的供求失衡状态,人均收入增长缓慢。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取消了大多数商品的价格管制,价格立即进入了剧烈的变动之中,国民收入也随之快速增长。这表明价格的自由浮动带来了很大的好处。这是需要进行解释的。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主流经济学既不关注价格的变动,更不解释价格的变动,它只是描述价格的“决定过程”。现在,算法经济学就是要把对诸如此类的基本议题的解析置于优先的位置上。
价格为什么会变动?基于前文的论述,这个回答可以很简单: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每一个价格都是在与所有其他价格(及其背后的所有因素)进行跨时空的、充分的相互作用之后产生的,那么,这个价格当然就失去了要变动的理由。可是,现在,价格是在有限的时空环境中产生的,时空的阻隔导致当事人只能优先地、重点地考虑眼前的因素,而把遥远的、未来的因素置于次要的地位,只能较少地、粗略地考虑它们。于是,随着时空条件的变换,新交易中所形成的新价格也就很有可能不等于原先的价格了。用算法的语言来说,特定的价格是由特定而有限的信息、知识、算法、目的等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促成不同交易的这些因素彼此有所不同,价格当然也就不相同了——于是价格也就“运动”起来了。
然而,这个道理也可以讲得相当复杂。这是因为,反对者们可以提出很多质疑,来证明上述解释不是“深刻的”,最终是“站不住脚的”,比如,虽然信息的传递是有代价的,但生活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重复进行的,因此,当事人已经变得相当老练,可以有选择地采集为数不多的若干关键信息,然后做出高质量的决策,这就大大减轻了信息搜集的任务,减轻了信息不足的约束。至于对这些信息的处理方式(算法),人们的手法大致是相似的,或者顶多往往也就那么几种;即使变来变去,仍然是相当单调的。例如,大部分人见到价格上涨就会少买一些,小部分人则考虑进行囤积和投机;这些行为模式几乎千年不变。价格就是这些固定的决策模式在每个具体情境中运用的结果。所以,变化的价格是假象,它反映着不变的规律和不变的真理。至于把“竞争”搬出来作为反对的理由,也就更加不可避免了。
概括起来,在价格变动这个议题上,主流经济学实际上存在着三种相互矛盾的倾向:(1)鉴于价格是高居于其他一切信息之上的总括性信息,因而它是不变的;(2)鉴于各期价格都是按照同一种模式决定出来的,因而它们是严格地相互一致的;(3)鉴于“新信息”的发生,各期的价格是完全相互独立的,彼此之间不存在联系,更不存在价格变动的连续性和可预见性。从算法看,这三种看法都是不正确的。我们首先作一些比较抽象的讨论。
诚然,重复的生活让我们变得老练,懂得了轻重缓急、稀稠贵贱,可是,这种能力的获得正是人的智力进行累积性发展的结果,因此这个话题本身必须纳入算法框架之中来进行说明。而且,人们通常总是跟同时代的同龄人相比较的,而同龄人之间的知识差距往往相对较小;再加上知识发展缓慢,这就容易掩盖人际差异和知识发展现象的广泛存在了。强调知识绝对性的人一般都忽视年龄因素的影响,因为他们认为年轻人早晚都会变得像他们一样“成熟”;可是,他们所忽视的是,在影响市场行情的能力方面,那些持有不同想法、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年轻人同年长者是平等的。(www.xing528.com)
在一些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之下,决策所需的信息数量固然可能不是很多,但绝非没有变化。可行的决策模式本身可能也不是种类繁多、千变万化的——这是因为在具体的、固定的社会领域中基于长期重复博弈而发生了收敛与“算法均衡”。但是,这些看似微小的选择的不确定性却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大部分的价格变动本身就是微小的,通常并不需要相关因素做出重大的变化。而在少数情况下,这些微小的变动也可以促成大变化,因而也可以用于解释价格的大变动以及其他显著的经济变动。这个道理已经由著名的“混沌理论”做出了演示。主流经济学的缺陷是,因为价格波动的幅度通常是比较小的,因此它就在原则上忽视了它们(或者把波动看成围绕均衡点的随机的或者循环的波动),甚至把它看作一种反常的或者病理性的现象。这是没有必要的。我们为什么要忽视价格的变动呢?是什么理由促使我们非得要把价格变动从核心理论中剔除出去呢?这里的“奥妙”在此就不再重复了。
算法理论面临着一个比较强劲的敌人,这就是包含在上述诸条意见中的这样一种观点:“真理”可以表达为某种极为简单的形式(例如数学公式),因而现实社会中的一切现象都是这个简单真理在具体环境中进行运用和表现的结果。这种真理就好像一根竹竿,你只要抓住了它的一端,就可以支配另一端。所以,这种真理也就容易抓住,并且可以随时抓住。按照这种观念,“不同情境中的价格不同”这个现象是不需要做出特别解释的。这种不同是一种和谐,就好比同一台机器,由于吃进了不同的原料,故而产生了不同的结果;所有不同的结果都是这同一台机器的固定性能的证明。
对于这种论点,笔者要说的是,首先,提出这个论点的人需要说明这同一根“竹竿”究竟是什么。如果他不能说出来,或者他所演示的(也即主流经济理论所演示的)并不能获得广泛一致的同意,那么这个论点也就很难成立。其次,把不同交易所产生的不同价格解释为完全相互一致,这种观点严格说来肯定是不正确的。人们之间有分歧,有冲突,同一个人不时也会后悔,会自我否定;这都会导致价格差异。何以肯定这些因素都没有发挥作用呢?所以,只要承认这些因素可以合理存在,那么以上述方式来建立统一的原理性理论就是武断的。
有一些重要的算法式的道理,支撑并深入影响着价格的变动。其一就是目的的情境性。人们通常只在一次交易中实现一个目的,满足一个愿望,表达一种需求。例如,我现在想要喝水,而不是吃东西。水在此时对于我的价值就高,而食物的价值就低;反之,当我想要吃东西时,我对于水和食物的价值评估就又颠倒过来了。这就意味着随着情境的变换,个人对于商品的评价是起起伏伏的。主流经济学似乎也是这么讲的,可是,它把效用函数的变化看作纯粹偶然的、因而不需要进行解释的东西。如果我们认识到当事人身心能力的局限性,也就可以认识到,不管出于感官享受或其他任何原因所产生的“效用函数”的变化,在原则上就是期待之中的,而不再是“意外事件”了。个人的欲望、目的、需要和追求都将分布为一个事件序列,并且具有可预测性。例如,水喝够了,也许就要吃饭或者做其他事情了,这是可以推测的,也是当事人需要考虑并主动做出安排的。
其二,基于上述原因以及其他难以尽述的原因,主流经济学把各期的交易主要视为完全独立的事件,由纯粹外生的变量来分别进行解释,这种做法就是不正确的。不同期的价格之间相互具有影响力,价格的变动具有内生性;当事人会意识到“价格会发生变动”这个事实本身,会思忖并应对这一点。这不一定意味着他将致力于抹平价格差异。他的反应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他有可能故意安排并利用价格的变动性本身。论证价格的稳定也罢,变动也罢,都需要在这个比新古典情形远为复杂的框架中进行。这种认识也将把我们引导到形式多样的价格内生变动的情形中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