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值得继续进行详细论述的。首先还要再来说明一下,在算法环境中,作为一种另类算法,普通当事人都具有使用强制力和暴力的倾向。人与自然界打交道,既有顺应自然的一面,也强制自然的一面。例如,通过控制植物的种植密度,可以使植物生长得更为茂盛;这可以视为对自然规律的“顺应”。而把木材予以砍伐,充作其他用途,则可以视作对自然的强制。我们可以争议这些词语的含义及其用法是否妥当,但是,这两种意思的并存却不应当有什么争议。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社会议题上,即人可以强制和欺骗他人,这些负面的手段与劝说等正面的手段是并存的。新古典主义的方法是忽略负面的手段,因为它认为,社会市场经过充分的竞争之后,负面手段将被淘汰,所以它不是主流,而是一种短暂的病理性现象。计算的时间引入之后,那种“充分竞争的”机制已经不存在了,竞争已经大大弱化。远在异地和未来的那些制约因素,现在已经无法充分地渗透到眼前的决策中,已经无法对负面手段形成完全的制约了。例如,一个人行凶杀人,被追杀者不能坐等“滔滔天理”发挥作用,而必须积极行动起来,要么逃避,要么求助,要么战斗;否则,该人就会死去,那些负面手段就会造成实际的、真实的和难以挽回的损失。相对于无限的可能性来说,任何具体的人、人群、社会或国家其实都只是处于局部之中,他们只能接受来自“全局”的有限的影响。总之,任何行动者都必须在具体情境中建立正面手段与负面手段的组合,以便尽可能地维持其在时间上的持续生存和平稳发展。这就来到了诸如“霍布斯丛林”[12]之类的论争。用俗话来说,就是要综合运用“软的”和“硬的”两手。用中国的古语来说,这就是“王道”与“霸道”、儒家与法家之间的平衡问题。这也是我们对“算法均衡”这个概念的继续讲述。
在强制力普遍得到使用的情况下,国家尤其垄断了对暴力的使用。这一般被解释为一种“正和博弈”,即这个安排促进了全体国民的福利水平。为什么呢?我们至少可以举出两个理由。第一,暴力的使用及其所造成的伤害是明显的,从而是容易鉴别并施以比较准确的惩罚的。负面的手段大都会对财产和福利造成直接的损害,所以,制止了负面手段的使用,也就避免了这种损害,从而增加了利益。“暴力”系指把可见的物理手段直接运用于人体与财产,因而,在各种负面的和强制的手段中,它是最容易被观察、感知和识别的。国家没有能力禁止所有负面手段的使用。例如,国家无力禁止所有的欺骗行为,可以说,大部分欺骗行为都不会遭受正式的惩罚,因为它们不易被观察、记录和客观地判别。但是,国家却可以相当有效地禁止公民之间相互随意使用暴力,可以相当有效地对违反这项禁令者施以惩罚。显而易见,各类信息的采集和处理的难易程度不同,是进行这种推导的前提,算法框架则提供了这个前提。第二,由于理性的局限性,暴力活动经常会陷入“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之中,冲突的程度甚至会不断扩大和升级,而对暴力活动的禁止则可以防止这种恶性循环的发生。武力斗争可以服务于多种目的,例如用来抢劫财物。然而,在关系固定的当事人之间的重复博弈中,武力常常用于显示“实力”和“决心”等信息,从而威慑对方,使对方长期地顺从自己。由于这种态度可以给威慑者带来持久的利益,因此各方押上的赌注可能会很高,以致这种争斗本身在短期内反而给各方都带来了重大的损失。信息不足、判断力低下、“因果报应”不够及时等原因是根本性的。传统社会中信息不足所引起的争斗很多,当今世界的和平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信息交流愈益充分。与现代人相比,古代人的性格比较执拗和耿直,这种性格如今仍然在某些相对不发达的地区保持着。这种执拗的性格是一种比较简易的“算法”,它把人分为绝对的“好人”与“坏人”,把道德准则看作绝对的,因此,当这些“标准”被违反时,就会激起巨大的仇恨。这种仇恨会使当事人不顾眼前的直接的利害关系,非要决出胜负高低不可——当然,在上帝的眼中,任何人其实都是如此,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活着的人都不大了解死亡,因此有时候也就不畏惧死亡,甚至拿鸡蛋去碰石头。另一种情形是,对手原先比较弱小,但却在战斗中成长起来了,尤其是在战斗的方法与策略方面,有时可以取得神速的进步,这是很难在发起战斗之前做出预测的。这些都会导致武力斗争胡乱地发起并不断扩大,而难以在短期内收敛。核战争的爆发更是如此。在正义得到伸张之前,人类可能已经毁灭了。国家禁止公民相互使用武力,也就避免了这些损失和危险的发生。客观地看,这种效果相当于把某种类似于古典经济学的“长期理性”强制施加于一时一地的具体社会,使得其中的人们较少地使用负面手段,较多地使用正面手段。我们可以把这种结局勉强地看作一种“均衡”,不过,需要注意到,这种均衡是在政府的参与下实现的。在可以接受的时限与代价之内,自由放任的社会自身是无力实现这种均衡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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