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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和公共通信的意识与限制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契约既然是有意识通信的结果,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直接面对人的意识与通信活动,并且要把计算与通信看作与周遭事物相区别的相对独立的活动;也就是说,要采取“有限理性”的进路。现在再扩大到公共通信活动。人们在公共通信中往往是不具名的,这是因为,注意力有限的个人,记不住那么多名字,无暇认识那么多的人。

私人和公共通信的意识与限制

现在我们转向讨论通信的范围。由于各种显而易见的算法式的原因,人们通常主要跟比较熟悉的人打交道。因为人是不易了解的,对人的了解需要花费时间与成本,而跟熟人打交道则可以省去这些成本,提高效率。这也可以称作一种“路径依赖”。另一方面,熟人的人数是有限的,分布的范围不够广泛,因而与陌生人的联系便又是难以避免的,这就导致了熟人与朋友圈的变动。新的朋友逐个地加入,而老朋友则日益淡忘。我们当然不能断言一个人所能够交往的朋友数目是确定不变的,有一个绝对的上限,但是,常识告诉我们,除了工作上的需要之外,一个人真正的私人朋友的数目都是相当有限的。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从经济性的角度来看,熟人之间的交流与往来可以相当地安全有效。熟人之间可以相互帮助,不必在乎一时一地的得失,因此,无论吃亏或者占便宜,彼此都是有机会再作补偿的。而从通信的角度来看,一个人只要认识了若干朋友,他就可以及时地了解社会上私底下流传的很多信息(公开信息就更不必说了)。这是因为,各人的朋友圈之间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相互重合的部分,因而他们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彼此联系在一起,尽管他们可能互不认识。这种网状结构是相当奇妙的。在经济学文献中,这种关于具名或匿名、熟悉或陌生的讨论是比较晚近的,尽管所表达的看上去都是一些常理,然而,在理论上,我们从新古典主义出发,迈过了许多道坎儿,才能到达这里。

当多人之间需要同时进行交流时,办法之一就是开会。开会是一种通信模式,其特点是:一个人讲,其他人听;如果发言者有许多个,则必须分先后轮流地进行。这种通信模式适合于处理与会者之间的公共事务,否则,它就不很经济了。与会者必须集合于同一地点,或者,在电子通信技术的支持下,与会者必须集合于一套电讯系统之中;而且,为了便于双向交流,与会者必须同时在场。这种同步性的要求是非常严苛的,因为人们的行为大都是异步的;要在异步性之中刻意地建立同步性,就会对当事人造成强烈的干预。因此,在自由社会中,开会并不会经常地进行;即使进行,范围也比较小,持续时间也比较短。开会主要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现象;组织中的首脑运用行政权力,或者组织成员间通过相互约定,才能进行集会。

这里要穿插地讨论一下缔约活动。缔约是双边或多边进行深度通信的产物之一。经济学文献中经常涉及契约问题,却并不怎么深入探究它的基础。契约既然是有意识通信的结果,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直接面对人的意识与通信活动,并且要把计算与通信看作与周遭事物相区别的相对独立的活动;也就是说,要采取“有限理性”的进路。在有限理性的世界中,个人是有自由度的,无论在客观上和主观上都是如此,无论在本体论还是认识论上也都是如此。无限理性的世界是决定论的世界。当一个人的行为被视为预先注定的时候,还何必缔结什么契约呢?而在有限理性的世界中,个人既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由于追究责任不容易,社会是宽容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利害关系过于显著,一个人需要确保他人在未来的某一刻从事某种行为,他要对方清楚地知道这种要求,并做出有约束力的保证,这才产生了缔约的必要性。毋庸置疑的是,缔约者之间首先要相互认识对方,能够彼此识别身份,各自对对方的状况和品性都有所了解。然后,当事人之间相互交换利益,进行威逼利诱,从而产生了契约。不过,由于契约的谈判、缔结、执行、监督、纠纷处理和对违规行为的惩罚都需要很大的耗费,最终缔约与否,还是需要进行权衡的。缔约的必要性只是局部地存在,成功的缔约活动也只是局部地存在。人们之间要么缔约,要么回归自由;要么独处,要么进行争斗,其相互关系是多样的,并且是不断竞争和彼此转化的。(www.xing528.com)

我们可以把契约关系与个人的自我冲突进行对比。在个人内部,临时计算既可以借助特定的知识存量,也可以无视特定的知识存量;这意味着,相对于知识存量而言,临时计算拥有一定的自由度。个人不断地规划未来,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为,个人试图减少未来的临时计算的自由度,使之按照既定的轨道行事,从而使得“当前的个人”与“未来的个人”之间进行“合作”。这种“合作”不一定总是成功,因为个人会改主意;只不过,“违约”的代价由自己承担了而已,而不会交由社会来进行惩罚。我们平时所观察到的,只是个人有时表现出懊悔、自责甚至自暴自弃的情绪。然而,“当前的个人”会不会对“未来的个人”抱持不负责的态度呢?经验告诉我们,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个人会受到诱惑,会把持不住自己,有时也会不顾后果。所以,人际缔约活动与个人的这种“自我缔约”相比,其区别只是程度上的,是技术性的。

现在再扩大到公共通信活动。所谓“公共通信”,是指大数目个人之间的通信活动,其特点是:其中的许多成员之间距离遥远,因而不适于运用面对面的对话方式;并且,成员的数目众多,因而也不适于少数个人之间交流时所采用的那些办法。人们在公共通信中往往是不具名的,这是因为,注意力有限的个人,记不住那么多名字,无暇认识那么多的人。由此进一步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效应,这就是,一些人因此反而享受这种公共生活,他们不必特别注意对方的身份与特点,不必针对不同的交往对象采取不同的互动策略,大家只是随意地进行相互交流而已。假如是在熟人们之间,当事人可能反而不会表现得这样轻松和坦率(化妆舞会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就是说,公共生活中有一些独特的东西,有一种私下场合中所没有的气氛,有一种微妙的精神气质。例如,公共场合的发言大都具有与私下场合很不相同的语气、姿态和内容,而听众也大都穿戴入时,态度庄重。又如,一个生活于封闭小圈子中的人,必须不时地出门去“散散心”,尽管这种“散心”并没有伴随着明确的目的。不少网民也很乐意在互联网上无报酬地大发宏论,而不管听众或读者是谁。我们并不急于详细地解释这种现象(它显然并非不可以进行算法式的解释,我甚至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特别有启发性的算法效应),但它至少表明,陌生人之间并不是不相干的;恰恰相反,由于个人直接打交道的范围有限,公共议题才具有新鲜的意义,才是相对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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