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弯曲与主观性转向是本节的核心内容,至此我们已经复述完毕。弯曲与主观性转向是算法理论的一个主要推论,是我们所要奉献的一条主要的社会科学原理。人们的思想状态为什么是我们感受和体察到的状况?社会世界为什么是我们所看到的样子?这就是一个根本的、基础性的解释。具体的、更为精细的解释当然要到具体的环境中去进行,不过,有了这样的推论和原理,我们也就建立了(或者行将建立)经济社会的大范畴,我们对于一般社会现象就获得了一种普遍的、全面的和概观性的认识,众多长期萦绕在我们脑中的困惑也就倾向于消失,社会科学因此也将历史性地摆脱它在痛苦中的煎熬。笔者相信,随着原理与方法问题的大解决,社会科学最终将会进入一个平稳、安定发展的新时期。
通常所设想的所谓“理性思维”,也即新古典主义的思维,在附加上算法理论之后,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答案就是:将会变身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真实的日常思维。这是一个基本的算法式观点,或者是算法原理的一种表述方式。人类基本的思维能力在遭遇到现实问题之后,发生了弯曲和主观性转向,之后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呢?答案就是:将会变身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真实的日常思维。这是算法原理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也是我们看待真实思想现象和社会现象的新方法、新态度。普通人的真实思想(作为“社会现象”的组成部分)由此获得了清晰的理论地位和理论意义。在这些真实思想分别的指导下,为数众多的当事人不时地或连续地做出各个决策,展开了他们各自的“行为”,进而造成了通常所谓的各类“经济社会现象”。算法理论和算法原理都有非常强大的可扩展性,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也将继续通过各种扩展的实例,来证明这个看法。
“每个人的大脑都是时空地图中的部分数据堆积而成的”,这是一个十分自然但却又不怎么讨人喜欢的观点。算法理论的效应之一就是它让那些过度乐观的理性主义者们不得不看到世界与自身的阴暗面。当然,这些数据不是随意地、胡乱地堆积在人脑中的,不可能把一些数据随便地“输入”人脑,就让一个人成为一个正常的人。人脑中还有一套指令系统和其他众多“装备”,而且人人都有。这一点非常重要。由此导致的后果,势必既不同于人脑中没有指令系统的情形,也不同于有两套或多套指令系统的情形。单套指令系统的存在与感觉器官输入输出能力的有限性是相匹配的,与人体在世界中的特定位置和有限空间内的物理化存在也是相一致的。每个人脑中的指令系统把每个人脑中的数据就地加工成为一些比较系统化的知识,从而形成每个人所独具的个性。就像世界上很难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那样,世界上也很难有两个个性完全相同的人,这可以作为一个算法式的推论。
另一方面,传统的观念倾向于把人的性格类型化、极端化、纯粹化和理想化,而以算法的视角观之,这种倾向实际上是新古典主义的绝对化的体现。人的性格通常必定大都是相当不规则的。假如我们把人的性格近似地看作众多思想进程的结果的简单堆积,是不是完全错误的呢?显然未必。这些结果共同存放在脑中,相互作用,相互冲突,由此固然可以再生出一些新数据来(这些新数据可以看作进一步的协调性的象征),但是,这些结果内部所达成的新的协调性也是有限度的,所以,“个性是一种堆积物”的观点也就不可能被驳倒。这就好比人的面容,它是千差万别的,然而,在肖像专家们看来,它们却都是一些简单的线条以简单的方式拼凑而成的,一点儿也不神秘。我们把它想象得很神秘,这不过是我们画地为牢、自寻烦恼而已。
可观察的行为是由不可观察的思想所支配的,而任何不可观察的思想,其内容都是有限的;它不仅反映着有限的信息,也反映着有限的计算方式和计算结果,而这些结果在时间和空间上又都是可以不断扩展的。总而言之,行为的内容是有限的,这是一个重大的原理;行为与行为之间可以是不同的、冲突的;彼此之间可以未经协调过,或者协调得不够充分。换言之,行为之间可以是“相互陌生的”。这是极为重要的原理,我们应当在这条原理的指导下来观察社会和世界。这是社会互动的基础,也是对社会的研究活动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我们必须对社会现象多一些理解和说明,而少一些决定论式的解释和预测。(www.xing528.com)
思维的弯曲导致世界变得丰富多彩,也变得纷乱而令人迷惑。一个个看似简单的计算首尾相连地进行,很快就可以变得不知所之了。混沌理论讲了这个道理;不过,由于它过于注重规则性,它不是解析“混沌”现象的够格的理论,算法理论才是。由于算法机制的存在,即使我们把计算都看作纯随机的,也是能够对以下现象有所解释的:巨大的人际差异(无论在个人能力上还是个人的处境上);种种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的发生,等等。社会现象将会充满不确定性和趣味性,这些性质绝不会因为我们使用了“计算”“算法”这些词语而减少。电子游戏的爱好者们是很容易赞同这个观点的。
这个理论框架中蕴含着产生自由的丰富元素。它们至少包括:1.人的目的倘若在很大程度上是智慧活动的产物的话,则人就是很容易丧失目的的。如果人不总是受到既定的目的、欲望与需求的强烈驱使,而是可以随意地确定有没有目的,以及目的为何,这就是一种很大的自由。2.个人并不总是根据客观条件来决定行动方案,而且也以自有的资源、观念、习惯、爱好、意志和行为模式来压制以至对抗客观条件。算法理论使我们认识到这种思维方式的合理性,这也就论证了个人的自由。3.智慧使人发现获得成功的空间,因而给予人积极的自由。然而,这种新古典主义的论点往往也会使人陷入忧心忡忡和忙忙碌碌之中,所以它也具有剥夺人的自由的一面。我们需要认识到,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认为,事物的联系是局部的、有限的、松散的,甚至是偶然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也是需要时间进程的,是缓慢的,其中存在着大量可以供人无视这种联系以便自由发挥的空间。例如,相互对立的进程之间的抵消关系可以允许我们不必处心积虑地去防止它们冲击我们的生活。这些理论视野都有助于我们培养一种高远、大度、乐观与平和的处世态度,这种态度与“消极自由”之间是紧密相连的。所以,科学地论证自由,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应当把它确立为算法式社会科学的目标之一。
混沌中夹带着规则性。鉴于业已反复重申的观点,对于这个命题,笔者也就可以不再承担说明诸如“混沌如何与规则性进行有机结合”的责任。“有机结合”也许是有的,但一定是不够的,因而不一定处处都要登场。规则性是与算法均衡、收敛等概念紧密相关的,它常常用来指谓事物运动的模式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说,它特指动态活动中的静态性。我们把事物之间性质上的不同称为“异质性”。这些不同事物及其不同性质各自相对独立而存在。由于彼此之间具有空间与时间上的距离,或者由于任何其他原因,未能发生相互的“化学反应”,因而未能消除彼此之间的差异。它们相互之间表现得麻木、迟钝、“和而不同”。我们称这种性质为“离散性”。鉴于异质性和离散性的存在,规则性、算法均衡、收敛与不规则性、不均衡、发散等就可以彼此共存。我们首先要认识到这种“总的局面”的合理性,而不是急于去对这些现象进行分门别类。这是构建原理需要认识到的首要之点。不能否认,在这些不同部分之间可能存在着某些套利机会,无论在当事人的“主观”上还是在观察者的“客观”上,可能都是如此;因而,某些事件可能在今后如期发生,或者意外地发生。观察者也可以主动地参与促进某些事件的发生。在社会科学原理的层面上,只需要在原则上预见这一点,而不必对这些具体问题持有特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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