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的方法为涂尔干所继承和发挥。我们可以把他们的方法暂且称作“孔德-涂尔干方法”。“孔德-涂尔干方法”潜在着一个优点,即把思想当作一种客观实在、进而当作社会科学的一种对象来看待。然而,即刻要声明的是,他们的本意究竟是不是这样,这是不明确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社会科学的对象究竟是什么?什么是“社会行为”?什么是“社会现象”?什么是“社会状态”?“社会行为”是指人的肢体的纯粹物理化的动作吗?说“一群人在开会”是说“他们聚在一起并发出了一些声波”吗?一个人付钱买东西,他所付出的“钱”是指那张作为钞票的纸吗?这些问题历来都较少得到讨论。不过,人们似乎都倾向于对上述问题给出否定的答案。“社会行为”通常固然包含着物质的或物理的元素,但这种行为具有社会内容,而该“内容”则是思想性的。说“一群人在开会”是说他们交谈的内容所具有的思想上的含义,而这种含义本身又是社会性的,因而这种交谈才被称作“开会”。具有特定质地与印刷图案的纸张不仅是一张纸,它还代表着人们之间的一种约定;根据这种约定,该纸张不允许被私下随意地伪造,它被法律专门指定为商品交易的媒介和财富的记号。这些事例说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中包含着人的特定的思想内容。这与自然科学是不一样的。自然科学研究的是诸如石头、树木等对象,而这些对象可以不包含人的思想内容;不管人们是否与之发生联系,它们都在那里,它们早于人类历史之前就存在了。
那么,有没有人刻意地声明过,社会科学的对象中包含着思想呢?或者,思想就是社会科学的对象之一呢?进一步地,有没有人刻意地声明过,思想可以单独作为社会科学的对象而存在呢?思想甚至就是社会科学主要的和核心的对象呢?我们不能完全排除存在这样的学者的可能性。在人文与社科领域,想要说出一句别人完全没有说过的话,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即使这样的学者存在,他们在社会科学领域内显然也不占主流,他们显然也未能挫败主流的方法与观点。因此,让我们暂且搁置考证工作,继续往下进行。当社会科学家们谈论“社会行为”“社会现象”这些概念时,他们一般都是指外观上可见的、可感的对象;这些对象一般都具有物理化的形式。一条潜在的、并未明确表达出来的规则似乎是,只有具有了物理性的外观,某种对象才能成其为“对象”。这个传统在科学史与人类智识史上由来已久。思想的内容附着在物理的形式上,这就好比“狐假虎威”的手法一样。尽管没有人认为思想可以缺席,但它似乎并不是关键;对象之所以成为对象的关键的、决定性的条件是特定物理形式的存在。社会科学家们大谈着各种“社会现象”,而思想则是作为“二等公民”以附带和“潜行”的方式偷偷溜进社会科学之中的。社会科学家们很少严肃地、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被理性主义方法的滥用、尤其是被新古典经济学所加剧了。这一分支的社会科学试图追求和展示完美的知识。它认为,当事人完全可以认识客观物理世界的奥秘,关于人与自然打交道的各项活动,最终都有正确的、唯一的和完美的答案,而社会科学的使命则在于推测和描述这种最终的理想状态,在个别或次要的情况下才涉及到达这一状态的过程;或者,作为一种替代方法,社会科学的使命仅在于论证某种理想状态是可以到达的。这种方法所导致的后果是,认识与决策的过程被忽视了,个人被假设为拥有完美的知识(或思想)。由于这种知识是“完美的”,所以它也就是静态的和绝对的,不再有任何发展。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因而也就是相同的,或者是完全相互匹配的。
在这一系列看法之下,思想究竟是否可以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问题不仅更加模糊不清了,而且陷入了极端严峻的局面之中。这就是:理论模型中的当事人只是被假想为与自然界打交道,人们相互之间似乎不需要打交道了;或者,人际互动的过程被假想为只在一瞬间就完成了,而在其他时间,“存在”的只有物质和物理化的行动,社会行为的思想内涵反而消失了。这个道理就好比假如我们总是生活在光明之中,我们也就不知道那是光明,更不知道黑暗的存在;假如我们看到的都是美女,也就无所谓美与丑。鉴于上述新古典立场的另一个推论是研究者的思想必然只能被预设为与当事人相同,于是,思想从客体上消失了以后,它只能跑到研究者的眼睛后面去了,它不再存在于研究者的眼睛前方了。我们可以回忆一下,这不正是西方智识传统中自古皆然的观念吗?思想是思想,物质归物质。思想固然是“存在”的,但它属于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位于与物质世界不同的“层次”之上,泾渭分明。实际上这就是柏拉图主义。
由于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和破坏,社会科学愈发摇摆不定了。这种极端化招致了对它的反对。“非理性”和主观性的传统乘机崛起,早期的含混和平衡被打破了[2],社会科学分裂了。这一分支的社会科学,甚至不主张使用“科学”这个词来称呼自己。它们强调人的行为的“非理性”性质,强调社会现象是不可把握的,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分歧和斗争,理论对于现实具有建构能力,人与社会都是演变的,等等。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正是从上述争论之中,我们感受到了思想的存在。个人经常发生的错误与失败使我们感受到个人的思想是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分歧与冲突使我们感受到思想是存在的;人与社会的演变、发展也使我们感受到思想是存在的。思想不仅是确定无误的存在,而且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存在(尽管它要依赖于某种物质基础或者物理形式);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才与各种物理元素相互作用,或者相互结合。思想并非不可以与物理元素并存,它完全能够与物理元素并列存在,同时地、单独或共同地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思想不是对象世界中的“二等公民”,也不是特权成员,而是与其他对象彼此平等的对象。(www.xing528.com)
来自新古典主义的教训就是要让思想重新现身于社会科学的对象之中,这是把上述两种传统糅合起来的根本途径。简言之,我们要找到一种方法,它能够允许和支持我们以下述方式与态度来对待思想:思想是一种存在物,因而,“具有某种思想”与“不具有某种思想”是不一样的;思想既然存在,就应具有空间与时间特征,也即,它会占有特定的空间,在时间上既可以延续,也可以灭失,因而我们(作为研究者)可以谈论它存在于某个地方,不存在于另一个地方,它在此时存在,在彼时不存在,等等;全部的思想不是一个整块儿,而是可分的,可以分为“一个个”的思想,而每一个思想则是可鉴别的,我们可以单独地谈论甲思想,也可以单独地谈论乙思想,等等;思想的性质是比较稳定的,不会因为我们的观察、研究和谈论而跑掉,或者发生过于灵敏的改变,以致不具有任何可以“抓住”并予以分析的特征;思想可以运动,可以从甲地到乙地;思想可以相互作用,可以重新分化与组合,就好像物体、能量、波或其他物理对象通常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思想的某些特征是固定不变的,而其他特征是可以变化的,我们需要同时说明这两种性质是如何集于一身的(就好像化学中的原子性质不变而原子结合所形成分子的性质可以变化那样)。
我们的经验观察以及自我体验的结论是,思想的确(至少大体上)是具有上述性质的,而问题在于如何构造理论模型,创设概念和术语,使我们能够清楚地说明它。“便于操作和运用”是理论的一个要件,也是理论的实质含义之一。
在我们获得了这样一个理论之后,我们终将认识到,思想不仅应当作为社会科学的对象之一,而且它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的和核心的对象。社会科学以及一切人文学科,其主要使命就是研究人的思想,研究思想的存在及其发展变化——或者为思想着的人们提供某些新的思想。因此,使这种研究成为必要与可能的理论,也就是社会科学的真正基础;这种理论的建立,就是一门统一的社会科学的真正开端。
相应地,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孔德-涂尔干方法”才具有基本的合理性;实证的方法也必须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得到运用——当然,仍旧是比较有限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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