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的任务是略为详细地讨论一下非合作博弈和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是一种静止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除非二人或多人同时改变策略,否则任何一个人都不能通过单方面改变策略来打破均衡状态。换句话说,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处于争斗之中,因此他们的行为是显著地相互依赖或相互影响的;而到了某一点上,他们谁也拿谁没有办法了,因此战火也就平息了,大家都消停了。显然,从常识上讲,这种情况是相当普遍的,是每个人都熟悉的。“纳什均衡”这个概念则“包装”了它,赋予它学究的、甚至有点儿神秘的色彩。
这就一下子把经济学家们吸引过去了。经济学家们以为,经济学的论域又获得了拓展,于是急忙地去撰写论文,予以迎合。可是,这个概念实际上却是颠覆性的,是强烈地反对新古典的观念的。新古典主义认为,世界最终适合于为人类所认识,因此,人类最终也会将世界与自己的生活安排妥帖,让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都处于和谐与完善之中。可是,纳什均衡却暗示,人与人的关系即使走到了最后,可能也难以和谐。斗争的双方可以停止争斗,却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再是敌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和谐,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势必也会受到负面的影响。这就非常强烈地暗示了一般均衡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也是对主流的分工观念的重大打击。人们之间是有差异的,并且在每个具体时刻大都处于不同的行为进程与状态之中,这是常识。主流学者们显然也不否认这一点,可是,他们却认为,这种异质性与异步性在本质上是和谐的,是相互配合的,就好比两个齿轮之间或者螺丝与螺母之间,总是相互支持并相互需要的。纳什的意见则是:否!即使不是这样,“均衡”也照样实现;或者,即使均衡实现了,(新古典的)效率也不能实现。追求这样的均衡又有什么意义呢?
就这样,纳什硬是在主流经济学的肌体上凿出了一块硬伤。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后,分歧、矛盾、冲突与斗争就这样又重新进入了经济学。当然,上述讨论是形而上学的,它针对的是经济理论背后的潜台词。关于世界的最终状态,谁也不知道,谁也无法做出完善的论证。但是,它在心理上,在基本世界观上,甚至在潜意识方面,显然已经强烈地震撼了经济学家们。由于它采用的是主流经济学家们所习惯的术语、形式与逻辑,并未过多地进行哲学上的阐发,因此,主流学者们在文献上接受它的同时,观念上的改变主要是悄然的和潜移默化式的。
如前所述,任何均衡都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成立,纳什均衡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由于博弈论所研究的大都是活生生的实例,赛局与赛局之外的大千世界之间存在着自然的界线,读者们一般不会像阅读价格理论的著作时那样,由一种商品自然地联想到多种商品与整个市场。这是博弈论容易为人所接受并且博弈论者一般不会被要求必须发展像一般均衡论那样的整体理论体系的一个奥秘。博弈论者总是舒服地生活在一些局部性的模型之中——它预示着立足于现实世界的算法经济学也将会是令人舒适的。由此导致的另一个后果是,博弈论模型很容易实现动态化。随着单一赛局的结束,当事人学习了新的经验与教训,新的信息也可能传播开来,于是,赛局即可重开,还可以一轮轮地进行下去。博弈论的动态性构成了对于主流经济学的又一个冲击。可是,似乎很少有人思考这样的问题:既然新古典框架不具有动态性,那么为什么采用相似形式的博弈论,却具有比较显著的动态性呢?(www.xing528.com)
显然,原因首先在于,在博弈论(尤其是非合作博弈)所涉及的问题中,当事人对于赛局的结果以及新信息的反应具有更为显著的不确定性。博弈论大都研究定性的、结构性的、比较碎片化的问题,不同问题、不同赛局或者不同模型之间因而不容易平滑地衔接起来。换言之,结构性生发了较多的不确定性。于是,特定当事人即使能够预见特定赛局的结果,他也无法确切地预见对方在下一局中将会如何行动,充其量他只能就此估算出一个概率。他可以在对方确定策略的前提下立即确定自己的策略,但他却常常不能预先确知对方的策略。纳什均衡同时致力于揭示这前后两段计算中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所以,也可把纳什的理论视作串行计算的碎片化特征的一个范例。有了这样的特征,计算的动态化也就显得相当合理、因而较少质疑了。
围绕价格所进行的计算,其不确定性较少,因此,甲有确定的反应到达乙,乙因此再有确定的反应到达丙,丙因此再有确定的反应到达丁……如此下去,读者难免要问:“最终的”结局是什么?通过把确定性作为分析的核心,主流经济学家就这样作茧自缚地把自己与静态理论(以及末世论)捆绑在了一起。然而,这一切都是似是而非的。如前所述,事实上,当事人对于价格的反应并不完全是确定的,资产市场尤其不是这样。同理,价格理论中的逻辑同样也可以应用于博弈论。既然一些学者们硬是把博弈论中的不确定性概括为概率问题,那么读者同样可以把以上的质问提交给他们,所以,基于概率论的博弈论,必将面临与价格理论相似的前途与命运。我们可以发现,事实上正是如此,一些学者不得不努力去探求动态博弈过程之后的“最终状况”。区别只是在于,接受价格理论下的一般均衡状态的读者较多,而接受博弈论下的“最终状况”(例如上千次重复博弈之后所实现的“均衡”)的读者较少,并且人们仍然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关系。
可以说,非合作博弈的研究发生了与合作博弈相似的趋势。其研究范围愈来愈狭窄,大量的实际问题被认为不值得再研究。到了这一步,真不知道博弈论经济学家们是感到满足呢,还是感到困惑?
这个局面必须运用算法理论来进行拯救。必须使博弈论摆脱新古典主义的控制。首先,任何一个研究过程,都将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收敛现象的发生。博弈论从动态过程向均衡状态的演变,便是一种收敛。这既是当事人的思想的收敛,也是理论家的理论的收敛。这是他们运用智力的结果。假如不发生任何收敛,不仅是令人讶异的,在很多情况之下,也是令人失望的。其次,“收敛于某一状态”只是意味着特定思维过程的停滞。考虑到任何特定思维过程(以及理论与模型)都只涉及有限的范围,我们最好在原则上把这种停滞视作暂时的,即使我们不能理解其中的某些停滞如何可以被打破。在原则上,我们也应当认为,思维活动可以停滞于任何地方,呈现出任何型态,因此,我们也就不必把探求这些不同型态之间的关系视为特定理论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深入地理解异质性、结构性、多元性、混合性等概念,我们就可以接受这一点。由于新古典框架把一般均衡状态凌驾于一切对象之上,因此它就不得不进行这样的探索。最后,那种把追求均衡状态作为核心甚至唯一使命的研究方法应该结束了。原因如前所述:既然任何思维过程(从而具体理论)都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作业,既然我们的理论能够定义这一点,那么,也就必须承认任何对象以至整个世界对于我们的思维能力来说在原则上都是无限的,从而,我们也就可以关注任何问题,描述任何过程,解释任何状态,进行任何“博弈”;并且,只要你认为适当,可以使特定的研究停止于任何一点。所有不同理论之间的差别也就只是效率上的;换言之,也就只是技术性或程度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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