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脱离比较古典的文献,而进入现代时期。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已经先行了一步。部分地出于对宏观经济学的反对,部分地出于重述和发展主流微观经济学的“良好愿望”,芝加哥学派应运而生,并发展壮大。由于它的兴盛期比较晚近,因此一般经济学者都对之颇为熟悉。在《算法》《原理》以及前文中,我们对于其中的诸多人物及其著述也都多有论及。所以,本节所规划的篇幅比较简短。
芝加哥学派延续了大半个世纪,前后历经数代学者,给人一种“主题散乱”的印象。然而,大体说来,我们实际上可以以一种统一的评价来贯穿其始终。这个评价就是:芝加哥派的学者们“相信”主流微观经济学的普适性,因此,他们只是致力于延伸这个分析框架,但却(几乎)全然不知,他们所做的工作与主流经济学之间在根本上是相冲突的,因而具有强烈的异端性质。在经济学说史上,可以说,这是又一个戏剧性的情节。一旦我们洞察了这一点,简直叫人有点儿哭笑不得。这与其他非主流学派大都对自身的批判性具有明确自我意识的情况是不同的。由于芝加哥派的学者们在美国经济学界是相当主流的,所以,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美国经济学的基调,型塑了许多美国经济学者的基本思维方式。
芝加哥派的学者们给新古典理论起了一个新名称,谓之“价格理论”。多位芝加哥派的领军人物都以此为书名,撰写了自己的专著。对价格理论的应用能力甚至成为芝加哥大学经济系是否颁授博士学位的一个明确标准。这一切都可以直观地说明芝加哥派的学者们对于主流微观经济学之普适性的“信念”(他们显然没有意识到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至上论”倾向,因而以为它“只是”关于价格的)。然而,从其创始人之一的弗兰克·H·奈特开始,异端性的概念与学说便层出不穷。奈特提出了风险与不确定性问题,T·W·舒尔茨等人致力于人力资本的研究,乔治·斯蒂格勒关注信息及其搜寻,加里·贝克尔试图引入时间和实行“经济学帝国主义”,詹姆斯·布坎南把经济分析方法引入政治领域,科斯等人开创了“新制度经济学”,理查德·波斯纳等人则建立了“法律的经济分析”,等等。这些异端性的成果与芝加哥大学的早期学者托尔斯坦·凡勃伦等人的“老制度经济学”遥相呼应。后者则于近一二十年得到了复兴。(www.xing528.com)
为了与凯恩斯经济学做斗争,芝加哥派的学者们不仅强调微观价格机制的作用,而且可以说,正是该经济学派把价格机制的作用推进到了一个极端,致使“价格至上论”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与奥地利学者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迫使下对价格机制所做的夸大如出一辙。在这里我们不打算再详细论及“价格至上论”的谬误。只要引入了通信与计算的时间,任何具体的价格就都不可能囊括一切。某种事物或事件会影响价格与价格可以“概括”它不是一回事。这些道理都是显然的。芝加哥派的学者们所一门心思地、矢志不渝地扩展经济学的方式,只是反映了这样一种唯理主义的、或者中国式的观念,即万事万物都包含着自己的“道”与“理”,而这些“道”与“理”是可以彼此相一致的。这样的扩展最终导致所谓“经济学的方法”只能被诠释为“理性的方法”,而不再包含其他具体的内容。也就是说,经济学方法论因此而空洞化了。
笔者可以举一个生动的例子,来说明这种观念在美国是如何扎根的。不久以前,一名身处美国的匿名审稿人曾经就笔者关于算法经济学的一篇论文做出了这样的评论:“该文(指笔者的论文)把经济学目前的状态判定为‘相当分裂’,而我则认为,经济学是所有社会科学中最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学科。例如,没有任何一门其他学科具有如此标准化和全球性的教科书。因而,经济学是一元论的典范,而不是分散的多元化的榜样。”我虽然无法知道该学者是否为芝加哥学派的直接传人,但他具有典型的“芝加哥式的”思维方式(甚至包括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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