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小节起的三个小节的任务是围绕以上8 个特征来进行评论。
关于“个人”的含义及其相对性,算法理论可以解析得十分透彻,对此前文已经多有论述。“个人”为什么值得作为一个分析单位来予以特别关注呢?为什么一般不把1.5 个人、2 个人、10 个人或其他人群作为一个单位来进行分析呢?这是因为,“个人”在自我一致性、决策及时性、连续性等性质上往往处于比群体更高的程度。其在视觉上也便于观察。而只有一个包含冲突和离散性的理论框架,才具有说明这些道理的基本条件。但是,这些性质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个人与群体并无过于本质性的差别,个人的内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群体也不是完全分散的,它们所分别带来的分析效率是可以相互比较的,因而,在某些情况下,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并不总是优于整体主义。这是奥地利学派的误区之一。把个人绝对化了,群体与宏观现象也就不能存在了,也就没有容身之处了。因此,我们看到,奥地利学派总是激烈地批评凯恩斯宏观经济学,而不是积极地寻求与之进行调和。看不到对手优点的批评,往往是不能切中要害的。
奥地利学派的个人主义还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即我们要关注当事人的意识活动,根据他的思想意识来解释他的行为,再根据个人行为来解释社会现象。显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识进路”。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这层含义似乎较少得到提炼和强调。这里包含着把意识对象化的意思,对此稍后再论。这种意识进路,与奥地利派对于数学方法的反对实际上是相互一致的,因而与“结构化”是相通的。人的大脑不光是在感受“效用”,也不光是在计算函数,而是具有意图和目的的;这一点尤其为米塞斯所强调。米塞斯认为,人在进行包括定量与定性分析在内的各种各样的理性分析和选择。后来发展起来的“理性选择”的分支,显然正是这样沿袭下来的。理性选择强调了非数量型的计算。但是,在重视“针对不同选项进行选择”这一问题的同时,这一分支却忽视了各个选项是如何产生的,似乎认为这些选项就是摆在那里供人选择的;这个看法也就片面化了。人进行思考时要承担包括选项构思在内的众多不同类型、不同步骤的思维活动(这是我们一贯强调的一个简明而重要的观点),而不仅仅是进行“选择”。经济学家们不能只是如此“选择性地”面对问题。我们还可以就此提出如下反问:如果选项的获得那么轻而易举的话,选择本身怎会如此困难、以致需要专家们专门进行研究呢?由此可见理性选择学说与新古典方法之间的相同之处。
我们继续转回意识进路。对意识的强调同时可以导致对“无意识”的发现,对此前文已经说明过了。于是,我们可以注意到,奥地利学派对于行为的“无意识后果”(另一个说法就是“默示的知识”)的强调同时发生了。在这一点上,奥地利学派接过了斯密的接力棒,并在经济学界独树一帜。只不过,迄今为止,似乎鲜有学者把意识与无意识放在一个统一的、相对的框架内来进行提炼和分析,这就导致对这两个方面的强调不仅是分别进行的,而且在表面上给人一种矛盾的印象。现在来看,解决的方法很简单,答案就是“有限理性”“半内在化”这些东西。(www.xing528.com)
各人的“有限理性的”思想不可能一模一样,于是,奥地利经济学家们便“发现”了主观性。从门格尔的主观价值、哈耶克的主观知识到路德维希·拉赫曼的主观预期,主观主义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发展历史。可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是,主观性如何与客观性统一起来?人们为什么会相同,又为什么不同?人们在哪些方面或什么情况下相同,在哪些方面或什么情况下不同?不同能不能变为相同?这是引入主观性的一些最为基本的问题。遗憾的是,奥地利学者们却在这些关键问题上失语了。门格尔和米塞斯都强调了先验性,米塞斯曾经非常接近于我们的“正确答案”,但他却止步了。这也是晚期的哈耶克所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假如这一点在奥地利学者们手中获得了突破的话,他们也就会认识到:在以上的多种主观性之中,“主观知识”应当处于关键位置,主观效用首先可以从主观知识的角度来进行理解;拉赫曼也完全不必缠斗于“主观预期”之中,因为信念、预期等不过是知识的一种类型而已。我们也就会来到一些非常简单而明晰的观点,即个人差异的形式是十分多样化的,可以是信息上的差异,也可以是算法上的差异;虽然它必定是千姿百态的和高度不规则的,我们却不必对之感到神秘。只要差异是思想性的,那就在原则上都是可以沟通的;分歧之所以有时候看上去那么具有对抗性,简单说来,主要是因为我们处于认知的过程之中,所以我们暂时不知道怎么解决它。
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奥地利学派持有比较适当的“边际”概念。这个概念不基于函数的性质,而只是强调,在一个离散的、异质的和动态的环境中,与每个商品相关的成本收益的变动是非线性的,因而会不时地表现出一些临界特征。这的确是一种数量分析,可是它建立在清晰的结构性意义的基础上,因而是对定性与定量分析的一种比较恰当的结合。这样的数量分析,也就可以用来比较令人满意地回答斯密的水与钻石的价值悖论。[29]可是,这里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思维的混乱,以致临界值不仅被过分解读和强调,而且被用于建立均衡;这种均衡关系又被视为一种超乎异常的重要发现(或者所谓的“规律”),因而披上了神秘色彩,以至于被认为“决定”[30]着商品的价值。这就为奥地利的边际概念与新古典边际概念的等同化提供了接口。笔者认为,边际概念的主要意义只在于它强调了经济变量的“非线性变动”这一性质。在混合性的世界中,数量关系只是局部存在的,并且是多种多样的。“非线性”也是如此,临界现象更是如此。不能因为局部的临界现象的发现,就非得要把它扩大化,企图使之时时处处适用,其结果反而造成经济分析陷于其中,不能解脱。说到底,这种迷误的造成,还是根源于奥地利学者所看到的只是一个整体框架的局部,而未能将整个局面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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