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在社会科学中的关键地位,在于意识的内容和意识活动是人类行为的真正原因,或者是主要原因。意识是行为的“内情”,而且当事人都知道这个“内情”。当牛顿写下万有引力公式F=GmM/r2时,或者当爱因斯坦写下质能方程E=MC2时,这只是他们对于物理世界之“内情”的猜测。他们并不直接知道这些关系,物体也没有亲口“告诉”过他们;他们只是根据(有限的)经验材料做出了这样的猜测。但是,在社会科学中,情形就不同了。当我认为可能发生战争时,我抛出了手中的股票,任何人都绝不可以说战争威胁不是我抛出股票的原因;假如有人那样说了,那一定是错的,是胡说。假设有个观察者在暗中研究我,充其量,这个观察者只能说我抛出股票还有另外一些原因(例如,他认为我个性比较谨慎),或者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些原因与那个直接的、边际的原因(战争威胁)之间在逻辑上具有一定的协作关系或上下游关系。例如,出现战争可能性的根源可能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资源紧张和资源价格上涨。然而,即使在此等情况之下,也绝不可以否定战争威胁是我抛出股票的原因,因为全球资源紧张的后果是多方面的,而发生战争的诱因也可能是多方面的,在全球资源紧张和具体的战争威胁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松散的,因而不能简单地把股票抛售归因于全球资源紧张就了事。
而主流经济学实际上就是这么做的。在一个纯粹演绎的、决定论的体系中,它把经济现象简单归因为经济学家们所设定的几个变量,而作为当事人的芸芸众生的思想却被忽视了。这种方法暗含着这样的意思:纵使你孙悟空有七十二变,也跳不出我如来佛的手心。所以,不客气地说,这种方法有鄙视当事人的意思。按照新古典的逻辑,这种鄙视有可理解之处,因为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数学计算能力大都不如专门研习过数学的经济学家。这种方法还得到了一个重要的辩护,这就是潜意识理论。后者提供了这样一种论调,即你的行为表面上在听你的意识的指挥,实则不然,因为背后还有潜意识在暗中指挥你;所以,你自己未必知道你的行为的“真正原因”;“你的行为的真实原因则是……”执教经济学的老师们在课堂上日复一日地用这种口吻来解说经济学。一个本来很好的理论就这样服务于这种以“科学”的名义来推广的很错误的学说。
这些手法一经揭露,我们暂且也就无须再多加辩驳了。下面转入关于意识进路的另外一个重要的理由。
意识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我们直接知道它的内容,而且在于意识是我们最便于直接控制的对象。(www.xing528.com)
这里所说的“控制”并不是指控制他人,而是说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意识。其次,借助于通信系统,自己也可以有意识地影响、引导和说服他人,改变他人的意识。引起某种现象的原因成千上万,不可胜数。尽可能详尽地了解这些背景知识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事无巨细地记流水账,也不意味着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当我们进行因果分析时,当我们把现象归结为某些特定的原因时,相关的论述都是具有特定含义的。其中的一种重要情形,就是要在现象与当事人可以干预和控制的变量之间建立起联系,也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凡事都要从我做起”,“要从自身找原因”。因为只有这样,当事人才会知道他的思想和行动都产生了哪些后果,进而才会调整和改进自己的思想与行动。把这些后果归因于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即使是符合实际的)。在新古典主义的决定论体系中,人的行为是被信息所“决定”的,或者迟早将被信息所决定,个人的意志和意图在这里没有地位,所以,经济现象的原因常常被归结为意志所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而控制问题则不属于讨论之列,可控变量与不可控变量的区分被边缘化了。
把人的思想实体化,似乎意味着反对那种认为思想自由自在的观点,这似乎必然要求我们要像探寻物质运动的规律那样来探寻思想的规律。必须承认,这种意涵是存在的。但是,另一方面,当我们试图控制有关对象使之合乎我们的意图时,我们自己的意识将会处于优先可控的对象之列;通过控制自己的意识(从而行动),进而才能谋求控制其他对象。我可以自由地想我要想的事,我可以自由地改变我的思想、观点与意图。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谈什么“改造世界”呢?思想活动的展开的确并非像新古典主义者所设想的那样轻而易举,但也绝非像一般的物质那样机械和死板。如果我们恰当理解了这种相对性,也就理解了探寻意识有多么重要。探寻意识意味着寻找社会现象的思想根源,意味着要把问题的答案最终归结为当事人想了什么和做了什么,或者可以怎么想以及怎么做。对于那些意识内涵不明确的变量(如某些数学变量或者社会学的“宏大叙事”中的某些概念),也要尽可能地探求或追溯其意识内涵。这将使社会科学变得有用。进一步的公允观点是,要在知识开发与知识的实施(从而物理化的行动)之间建立起一定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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