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方法的要害,就在于用“科学的方法”来抑制或替代上述的哲学化倾向。弗洛伊德曾经举了一些例子,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如何用算法方法理解和解释它们。在“过失心理学”中,有一个演员在排练节目时被反复告诫千万不可以把台词A 说成B,结果在公演时他反而恰巧犯了这个错误。某国有一名议长,在宣布议会会议开始的时候竟然直接宣布“散会”,因为他曾私下认为本次会议难以取得好结果。有个人在某俱乐部的委员会议上发言,他在称呼“委员们”(members of the committee)时,竟然随口叫成了“放债者”(lenders of the committee),因为两者读音比较接近,而背后的原因是该人那时正想借钱,而他可能正打算在这些委员中间筹集资金。
如何来解释这些“舌误”呢?显然,当事人事先的确曾进行过某些思想活动(避免念错台词,考虑会议的必要性,考虑借债的可能性等),这些活动完全是有意识地进行的,其结果储存在了记忆里,并且与相关的事项(演出,宣布开会,在会议上发言等)关联着。当该等事件发生时,这些记忆就被激活了,并在未经严格审查的情况下进入到了执行序列,于是就发生了公开的错误。潜意识理论的意义就在于它指出了“知识可以未经严格检查就付诸使用”这样一个算法式的道理,以及所使用的不同知识之间潜在冲突的普遍性,但是,绝不可以认为,只有那些在事前的意识活动中所形成的(潜在的)意图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在事中所执行的公开的意图反而是虚假的。所有这些意图都是真实的,它们只是发生了遭遇战。由此形成的矛盾也绝非不可调和;只要当事人稍加注意,一般都是可以避免的。问题只是在于,当事人的时间紧迫,他要追求便利性。正如在前一小节的例子中,面对飞来的攻击,他随手抓起了“某个物体”进行抵挡,而不管这“某个物体”究竟是什么。最近产生过并且存储在记忆中的念头自然在优先抓取之列。这就好像那个凳子一样,因为它放置得比较靠近一些。那么,思想内部、以及思想与外部世界或实际事务之间的矛盾是不是“注定”要发生呢?是不是“归根结底”不可以避免(或者一定可以避免)呢?我们暂时回避这个问题,无须回答它;我们只是强调,只要有时间和有限计算速度存在,那么,这一切的发生在原则上就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也就是合情合理的。这样的方法,比之生硬地建立其他形而上学的命题,将会较少地引起争议。(www.xing528.com)
人们永远也不可能完全认识到在它的视野之外“暗地里”影响或控制他的那些因素的全部,但是,通过算法理论所揭示的认识发展机制,个人会不断地把潜藏在意识之外的事物(无论物质的或精神的)纳入意识之内。个人既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认识它们,也可以设法控制或改造之。例如,在弗洛伊德之前,男人们大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上存在着“恋母”和“仇父”的情结;精神分析学说让男人们了解了这一点,于是他们的自我认识水平就提高了,他们对于家庭关系的认识也就提高了;他们将会设法引导或控制自己的情绪,从而使得家庭更为和睦。这是知识的一个发展过程。难能可贵的是,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大量地描述和分析了这些心理机制,使之与读者们的常识相对接,从而触动了人们的灵魂。就这些细致的科学工作本身而言,不能不说它是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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