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通常所称的“理性思维活动”建立一种全新的认识,算法理论可以进而引导我们认识通常所称的“非理性”的本质。其结果是,“非理性”这个概念基本上被消解了,它被驱逐出了社会科学,因为我们不再需要它。剩下的只有“理性”。这里将首先阐述一般的论点,然后以弗洛伊德的学说为例,再讲一些重要的算法式的道理。
“非理性”这个词语经常用来指这样一种现象:在旁观者看来,某些决策明显是不合理的,而当事人却执意要做出;其中的核心情形是,对于某些与当前情境之间具有显著鸿沟的知识,当事人非要强行地加以利用(例如借助情绪或者简单的规则,包括简单地模仿他人)。核心的算法式论点是,鉴于有限计算速度的存在,理性思维活动本身会发生弯曲,它必然会内生地造成种种与通常所谓的“非理性”相类似的现象,因此,“非理性现象”也就不能简单地视作“非理性的”,毋宁把它们视作理性系统的组成部分或其延伸。科学分析的任务,就是把人类精神生活中的种种理性因素充分地发掘和展示出来。至于此后的“剩余”,则很可能是空洞的、单调的、苍白的,甚至是无意义的;至少,这应当是社会科学在眼下可以暂且不必过于关心的。
先从新古典经济学讲起。新古典经济学把为求取最大化而进行的逻辑推理作为其主要的分析对象,而把人的目的、价值、偏好、技术、制度、伦理、习惯等均作为科学分析的前提或外生变量。因为在它看来,只有这样的逻辑推理才是理性的,其他一切(技术度除外)都或多或少是“非理性的”(或者是所谓的“文化”),因而也就不是理性分析的用武之地。可是,在算法框架下,“目的”这个概念首先就可以作为一个具有内生性的变量来予以看待。“目的”这个概念意指人是有所追求的,因此它就是动态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在有限的身心能力之下,人不能四面出击,他必须在特定的行为中对于所追求的对象有所选择和取舍,这就好像射箭者需要一个靶标一样。“箭只能射向单一方向”这个限制条件,导致了靶标的产生。所射出的箭到达了这个靶标,连续的行为过程也就可以暂时停歇了,行为也就得到了评价。从后一种意义上讲,“目的”同价值观有些相似,它简化了对行为的评价,从而使当事人的精力节约出来,可以把力量集中在对手段的构思、选择和实施上。可以说,大部分通常所谓的“目的”,都是在这种实用的意义上而言的;离开了这层意义,绝对化的目的反而会显得相当空洞。例如,人需要食物和衣物,否则就会导致饥饿或者寒冷;这是由物质性、生物性的规律所决定的。贫穷迫使人们去追求物质福利,而当物质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的时候,人生的目的反而会变得有些虚妄。有人说贪财是人的天性,他们却忽视了在其他目的缺乏的情况下,鉴于积累财富对于自己与后代或多或少总是有些益处的(尽管要忍受边际效用的递减),敛财就是一种相当理智的行为,而不是什么“天性”。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基于类似的理智的计算,当事人也可以表现得对金钱毫不在意。
我们可以接受“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幸福”这个笼统的说法,可是,问题在于,究竟怎样才算幸福,或者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才能达到幸福?却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的。就好比人们需要思想一样,人们也需要“价值观”。价值观就好像一个简易的“看板系统”[4],它告诉人们什么值得追求,什么不该追求;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当计算进行到相关的步骤时,当事人就把它直接加以引用,于是计算就变得比较简洁和迅速。只有理性有限的算法人才需要这种引导,新古典人显然是不需要的。所以,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算法”,或者是某种算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算法是多元的,价值观的多元化也就毫不奇怪了。新古典主义者把思想看作一个一元的系统,他们同时又乐于接受价值观的多元性,结果他们误以为,这是两种性质迥异的事物。
这意味着偏好的内生性。各人先天的身心条件固然有差异,可是,后天的经历所造成的差异也许更大。个人往往是在他的具体经验中发现自己的喜好的。某些活动反复地进行,不断地引起身心愉悦,当事人就会对这种活动产生感情。如果有一个熟悉的、舒适的、应付自如的环境,当事人就乐于呆在其中。我们暂时无法厘清导致这种现象的每一种因素,但是,把其中能够解释或理解的元素尽可能地离析出来,这应当成为社会科学的正当任务。由于无法解释偏好的内生性,新古典经济学希望他的受众把人的偏好看作类似他的身高或肤色那样的物质性、绝对性的东西,希望人们如此来理解价值观。与此相反,算法的方法不仅主张把价值系统与思想系统合而为一,而且主张以此为基础来解释先天的遗传:既然各人的思想和体格在后天生活中会产生广泛的个性和差异,那么,这些差异影响到遗传基因便是可能的。所以,前辈的有意识的、后天的生活才应视作个体先天差异的根本源泉。纵观人类代代相传的历史,个体出生后的生活应当居于主导地位,生殖遗传则应作为一个中间性、过渡性和技术性的因素予以看待。(www.xing528.com)
这也是我们看待情感系统的方法。如今,情感系统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认知科学家们视作人脑中的某些程式或算法,不同情感代表着认知主体对于对象的不同态度,它们导致不同的决策或行为模式。在生物界漫长的演化史中,可以设想,由于动物的思想活动比较简单,“情绪化”便是它们的决策方式。这种决策方式遗传给了人类,并在我们的精神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情感就像一种固化的软件,与生俱来。“情绪化决策方式”的特点是简单、直接、迅速而又“鲁直”,它不时与人的复杂思想发生矛盾。可是,鉴于思想系统的内部冲突也是十分常见的,所以这种矛盾也就见怪不怪了。另一方面,人的任何思想(纯软件)都可能被修改或遗忘,与之相比,固化的情感系统则具有一种相对的顽固性和持久性,这构成了二者之间的一种“技术性的”差别。
除了把主观性或“非理性”类比为生理性的东西,新古典主义的另一个手法是,承认在思想系统之外存在着某种“独立的”“高贵的”和“神圣的”精神生活,于是,政治的、伦理的和美学的议题就可以“合乎情理”地排除在理性分析之外。这种论调非常合乎一般大众的心理,合乎民主国家的意识形态,因而很容易被接受。反之,假如谁说这一切都不过是普通思想活动的表现,则难免使人失望和感到沉闷。可是,有了算法的视角,我们现在却不得不这样来看。伦理、道德和宗教(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术语来说)是一些“非正式的”制度;与正式制度不同的是,它不是通过国家机器来强制实施的。当事人遵守道德,需要付出代价,却常常不能及时地得到回报;违反道德,自己可以得益,社会受损,却不能惩罚他。怎么办呢?大家经过商量,相互约定:我们就说遵守道德的人“高尚”,不遵守的人“卑鄙”;我们通过这种方式来“标记”每一个人的品格,然后对不同的品格加以区别对待。于是,一种似乎超脱于利害计算的“价值”建立了,而在“价值”的后面,实则主要是种种利益纠葛、交换和奖惩关系。这种安排的特点是它比较简单易行,而付出的代价则是,执行效果要低于正式的制度。
文学艺术作品的价值常常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所以社会给予文学家和艺术家以特殊的声誉,以便补偿他们在金钱报酬上的不足。这就是这些领域的“崇高性”的来源之一。文艺作品的价值与社会生活以及人的精神世界的复杂性和不规则性紧密相关,它们专注于人的理性认识之外的“剩余”。人的精神享受要比物质感官的享受复杂得多,所以精神产品的生产也要比一般经济活动复杂得多。例如,一种逗乐儿的技巧,观众一旦对它熟悉了,也就会逐渐厌倦了。所以,文艺作品一般具有高度的独特性和唯一性。这又成为它的“崇高性”的另一个来源。
如果社会科学理论本身就包含着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那么它与文艺作品之间就不存在根本性的区别,其区别将仅仅是程度上的,是技术性的;二者之间因此还将具有互补的效应。人文领域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想象力。文艺作品需要进行“天才般”的构思,但这一点其实与工程学家进行发明时需要进行“构思”的道理是相似的。作为一种社会工程学,语言的特点就在于它的规定性,即不分对与错,符合规定的就是正确的。这绝不是不讲理,而是因为在社会中建立语言体系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规定性”则可以降低通信协议的订立成本。所以,语言也就不能置于理性分析的范围之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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