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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徐店村的治理变迁和现状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49年以后,任徐店村经历土地改革、合作化、人民公社等重大变革,传统治理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节将重点考察任徐店村治理形态的变迁与当下概况。1949年以前,任徐店村的管理制度是保甲制,保长下设甲长。成立人民公社后,任徐店、祝徐店、卢徐店各自成为独立的行政村。1996年11月22日,省民政厅发文批准城关乡改龙源镇,任徐店村属龙源镇并一直延续至今。

任徐店村的治理变迁和现状

1949年以后,任徐店村经历土地改革、合作化、人民公社等重大变革,传统治理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节将重点考察任徐店村治理形态的变迁与当下概况。

1949年以前,任徐店村的管理制度是保甲制,保长下设甲长。因任徐店村位于武陟县与修武县的交界处,与邻村发生土地买卖的少量土地归修武县管辖,因此1949年以前村内有两个保,管理者称为保长。其中,大保保长主要负责征收武陟地税,并负责村内的其他事务;小保长又称为洪济保保长,主要负责征收修武地税。

1948年以后,村庄行政机构随着政策形势的变化而发生了多次变更,具体如下表:

表6-1 任徐店村行政机构变更概况(www.xing528.com)

1948年村庄解放以后,于1949年3月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土改中,首先贯彻党的土地改革政策,发动群众,培养骨干,建立农会,建立民兵妇女群众组织。其中,李树贵任村长,崔绍珍任农会主任,关运通任民兵队长,张德礼任治安主任。在革命骨干的组织发动下,村内按照政策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贫下中农,建立村政府等农村政权组织,领导农民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土地改革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土地改革结束后,吸收了一批土改积极分子入党,任徐店村于1949年12月29日成立第一届党支部,李如新任村党支部书记,成员有李如新、李三前、李如申、李如成、李如华、任永寿、任贵富、李如洲、张德礼、金占国、任永孟、赵锡清、李克英(女)、张翠娥(女)、周秀英(女)、关运通、王继温、郭生仁、李树义等19人。

土地改革后,为了防止村庄两极分化,加速农业生产的发展,党和政府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任徐店村广大群众在自愿互助的原则引导下,组织季节性互助组,逐渐发展到常年互助组和办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逐步过渡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1956年,任徐店村成立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李如洲。后在全村共发展了7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社社长李如洲,二社社长李三卷,三社社长赵清顺,四社社长任永孟,五社社长李如顺,六社社长李树义,七社社长房守仁。同年,任徐店村的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并与祝徐店、卢徐店共同成立了光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为任徐店村村民李三前,另有财务股长祝运财,秘书股长赵兴元,农业股长祝应水,饲养股长关运顺,文教股长崔茂松,计划股长李如洲,副业股长李鸿阳,基本建设股长赵锡智,保卫股长李树义。在初级社和高级社时期,党和政府及时引导,在分配上、管理上定额记工,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农业生产稳步前进。1958年撤销高级社,全县成立14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任徐店属城关镇人民公社,其管理者称为大队长。成立人民公社后,任徐店、祝徐店、卢徐店各自成为独立的行政村。1962年,城关镇人民公社分成木城镇人民公社和城关人民公社,任徐店属城关人民公社。1968—1972年间,公社的管理者改称为革命委员会主任(简称革委会主任),下设生产队。1979年,撤销革命委员会称呼,组建管理委员会,村的管理者称为大队长。1983年4月,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政社分置、党政分立,撤销15个人民公社建制,建立1镇、14乡,任徐店村属城关乡,恢复行政村建制,村的管理者叫村长,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1996年11月22日,省民政厅发文批准城关乡改龙源镇,任徐店村属龙源镇并一直延续至今。1997年,随着中央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村委主任和委员不再是上级任命,而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三年一届,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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