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任徐店村几乎家家都敬神,对村民来说,神灵寄托着村民的美好愿景。在任徐店村内,有牛王庙、土地庙、白衣堂、四仙爷庙、德神庙等众多庙宇,村庄北地与王村交界处还有一座薛仁贵庙。除此之外,任徐店村家家户户都信仰火神,因此村民又常常到邻近的卢徐店村的火神庙进行祭拜。
表2-5 任徐店村庙宇概况
(一) 牛王庙
1949年以前,任徐店村有一处牛王庙,是一庙一院,约在同治元年(1862年)修建。同治元年,任元卖给牛王会庄基五分,以卖地文书为据推测牛王庙于1862—1864年间修建。牛王庙里供奉着老子,又称“老君爷庙”。
牛王庙由保上主持在村庄公共土地上修建,所以产权归属保里。牛王庙最初为村中的人共同出资修建,具体捐资数额难以考究。
牛王庙主要的祭拜时间是春节期间,平时少有人会去祭拜。春节期间村民都会到牛王庙去祭拜,保长、甲长、绅士都会去,任徐店村村民认为: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没有人确保家里不会有人生病,去寺庙祭拜主要是保平安。牛王庙的祭拜没有先后顺序,谁先到谁就能先祭拜。到牛王庙祭拜,男女都可以去,但年轻女性一般很少自己去。任徐店村村民均能到牛王庙进行祭拜,新搬入的村民也可同样去祭拜,不需要交费用。外村人也可以到牛王庙进行祭拜,但是外村人一般不会来,因为基本每个村都有庙宇。外村人到牛王庙来祭拜,和本村人一样,不需要交费,也不需要征得本村人的同意,更不需要向保甲长打招呼。
牛王庙没有专人管理,日常村民想过去的时候即可过去。到牛王庙去祭拜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围绕牛王庙没有形成相关的组织。
(二) 土地庙
土地庙和牛王庙在一个位置,分在不同的屋子里,土地庙里供奉着土地爷。土地庙由保上主持在村庄公共土地上修建,所以产权归属保里。
土地庙由全村人共同捐钱共同修建。捐钱的数量没有限制,根据自家的条件自由捐赠,但是不管捐多捐少都要捐,因为每个家庭都有土地,每个家庭都有人,人过世下葬时要动土,因此每个家庭都希望得到土地爷的保佑,没有不捐的情况,不捐也会受到其他村民的排斥和议论。一般土地大户都会多捐,即使不主动多捐修庙的时候负责人也会去其家里请其多捐款。
土地庙全村村民均可祭拜,保长、甲长、绅士家里也有土地,因此也会祭拜。在土地庙祭拜时人人平等,没有身份、财富以及修庙时捐献多少的差别,没有祭拜的先后顺序,先到者即可先祭拜。到土地庙祭拜的一般是家里的男性,因为家里的农活主要是男性负责,女性一般不去土地庙,家里老人过世时也是由儿、孙、侄子等到土地庙祭拜。
土地庙平时祭拜的比较多,一般家里有丧葬事情都会先到土地庙祭拜。当村内某个家庭出现丧葬情况,出殡的前一天晚上压纸的时候,男孝子们(儿子、孙子、亲侄子、远门侄子、外甥等晚辈中的男子)必须带着香火到土地庙来,旨在告知土地爷明天要动土打墓了。后来土地庙辗转成为住宅后,村民压纸就在原土地庙所在街道的十字路口磕头上香。(www.xing528.com)
土地庙一般是供本村人祭拜的,外村人不会来本村的土地庙祭拜,因为基本每个村都有土地庙。土地庙没有专人管理,日常村民需要的时候即可过去。到土地庙去祭拜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围绕土地庙没有形成相关的组织。
(三) 四仙爷庙
任徐店村东北寨门外东北方向,有四仙爷庙,坐北面南,庙宇很小,始建于清朝雍正年间。四仙爷庙里供奉着四仙爷(大仙爷和二仙爷在小徐岗村,三仙爷在祝徐店东)。1945年国民党进驻时期因修建炮楼四仙爷庙被毁。四仙爷庙最初为村中的人共同出资修建,主要的祭拜时间是春节期间,平时少有人会去祭拜。近年来,村民集资对四仙爷庙进行了扩建与维修。
四仙爷庙起初没有专人管理,后逐步发展成立会首。会首主要负责平时庙宇的看管以及春节期间的祭祀活动。四仙爷庙的祭拜没有先后顺序,谁先到谁就能先祭拜。任徐店村村民均能到四仙爷庙进行祭拜,新搬入的村民也可同样去祭拜,不需要交什么费用。外村人也可以到四仙爷庙进行祭拜,但是外村人一般不会来,因为基本每个村都有庙宇。
(四) 火神庙
火神庙里供奉着火神爷。民间认为火神爷是正义的化身,能够攘灾赐福、惩治邪恶,因此,古代怀庆府的火神祭祀非常普遍。武陟县、修武县及邻近的新乡县、汲县、获嘉县等都有清代和民国时期正月初八左右举行火神祭祀的记载,任徐店村也不例外。根据传说,火神爷姓罗,名叫罗选,为西北山安全村人,弟兄三人,火神爷是老大,新店(地名)的是老二,老三是山东的。火神爷有四位大将,分别为孙平、王义、佘多、李峥。
传说火神庙修建之前,五社的会首每年正月初八都要去新店上香,但是由于新店距离较远,且祭拜的人数太多,每次祭拜都需排长队等待,一次因祭拜较晚,五社的名字被登记在了专门记录上香名单的狮子的脚底上。此次祭拜后,五社遂决定自己修庙。因火神庙原寺庙旧址在卢徐店村,遂将庙址定在卢徐店。建庙时,由五社七徐店的村民共同摊钱。捐钱以个人的名义而非村庄或者会首的名义,捐献者的名字以及捐献金额均会镌刻在碑记上立于寺庙中。集资活动由各村的会首组织,各村会首再将收到的捐款汇集在一起作为修庙经费。庙会产权归五社七徐店共有,寺庙的碑记上也标记为“徐店火神庙”,而非“卢徐店火神庙”。在五社七徐店中,卢徐店作为火神庙的所在地,为火神会的“首社”,即整个火神会的“当家的”。遇庙会或者庙里相关事务时,由卢徐店会首出头组织各社会首到庙里商议处理和应对方案。在传统时期,庙会的会首基本是村中大户、有能力的人,虽然保长是村中的权威代表,但是保长行使职务以及发挥权威必须依靠村中大户的支持,多数情况下保长要听村中大户的,因此修庙不会遭遇保长的干预和阻拦。
因民间普遍信仰火神爷,火神庙建成之后前来祭拜的人也很多,在春节、火神会等的大型祭祀活动中,每个村中的“故事”(8) 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表演以避免发生冲突。祭拜的顺序由火神会的首社——卢徐店的会首们来决定,提前确定好每一路故事祭拜的顺序,甚至走哪条道到庙里也做了规定。通常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谁先来谁先进庙,其余的在门外排队依次进庙。进庙上过香之后,会首们不去烧回香前来祭祀的人所带的“神楼”不能落架。若有人不按照顺序排队进庙,则会产生冲突。产生冲突时由会首负责调解处理,保长、甲长不干涉庙会事宜。庙会与保甲长基本没有相互往来的关系,逢年过节庙会会首也不需要给保甲长送礼等。
火神庙有庙地,分为两块,庙前有一块,庙东有一块,具体面积不详,均为旱地(无水井)。庙地无土地证。庙地的经营方式为由会首们做主“课”(9) 出去给他人耕种,每年收到的地租作为火神庙的运行经费。地租与村内出租土地的地租基本持平。庙地出租遵循“谁想种谁种”的原则,不考虑租种者与会首关系的亲疏远近。土地出租通常以租佃者主动申请的形式为主,租期不固定,根据租种者的意愿决定,交租即可继续耕种。庙地的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制,但是一年只收一次租。除交租之外,其余的收成归租种者所有。庙地不可进行买卖。
除卢徐店的火神庙之外,各村都有火神爷的神龛,火神爷的神龛都在家户,会首一年一轮。以卢徐店为例,火神会的会首共有6家,均为村中大户或比较富裕、有能力的家庭。每年都会举行转会,将火神爷从老会首家里转到新会首处。但是,转会之后的一年内,遇庙会事宜老会首还必须和新会首一起参与和组织,一年之后才可完全脱离会首应承担的义务。庙会期间,会首要轮流在庙里当值,当值期间必须在庙,若有其他事情与值班冲突,要和其他会首联系调班。火神会的会首以村为单位,各村都有。每年正月初一与初八五更天,五社七徐店的会首都要聚集到庙里上香。火神会的会首与保长相比,保长的权力更大,因为保长管辖的是全村的事务,而会首管辖的仅是火神信仰方面的事务。但因火神会会首多为村中大户,保长一般不干涉庙会事务。火神会的会首要负责相关活动费用的收取,每年进入腊月,在举行过会首集体会议之后,各会首即要回村深入各家各户进行集资收款。会首的产生不经过选举会议,而是以老会首推选新会首的方式产生,由几位老会首坐在一起商讨决定,通常是选富裕、有能力、能说会道的人来继任会首。被选到的会首都会乐于接火神爷到家里来,没有人不接收。火神会的会首们之间无特殊关系,各个姓氏的人都有。同届会首之间家庭条件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没有太大差别。任火神会会首与出任保长、甲长等行政职务不冲突,会首如果有能力也可同时兼任保长或甲长。但是通常出任保长职务的人不会再同时担任会首,因为保长日常行政事务繁杂,且保长的职务高于会首。火神会的会首在庙会收取活动经费的时候同样需要和普通百姓一样按房摊钱。火神会活动经费的收取不存在“事后补交”的情况,每次收取的费用不多,大家基本都可以承担。若会首收取时家里刚好没人,事后知晓也会主动将应承担的费用送到会首家里。会首无报酬。
火神庙没有和尚与道士,但是有一个专门的看庙人。看庙人通常由家庭贫困、无房可居的人担任,经火神会会首批准,住到寺庙的房子里,同时兼任看庙的任务。除可免费居住寺庙的房子之外,看庙人无其他的看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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