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村内老人叙述,该村正式进入公社时代在1958年前后。此后,该村共分为5个生产队,长时间隶属于袁庄生产大队。在整个集体化时期,袁庄生产大队和该村五个生产队的负责人变动较为频繁。如表6-1所示,整个公社时期,该村共有11任书记(第11任书记经历了生产大队和村委会两个阶段)。除龚宝玉之外,在任时间最长的是米光生,其在任时间约为8年。与生产大队类似,该村囊括的五个生产队也多次更换队长。对于大队书记和队长,村民的评价多是褒贬不一。但是,在任时间越长的书记,村民对其评价也越高。除了因为政治运动而被撤换,他们被撤换最主要的原因是能力不足,即无法带领村民完成生产工作,或者是无法协调村内的各种矛盾。
表6-1 袁庄生产大队历任书记在任时间统计表
在集体化时期,生产大队正副书记由公社任命,生产大队正副队长则由社员选举产生。据村内老人介绍,一般先由公社任命正副书记,再由书记召开全体生产大队社员会选举正副队长。选举时,先由社员提名,提名结束后全生产大队就队长候选人进行表决。表决时没有选票,书记提到谁的名字时,其他社员就举手表决。全部候选人表决结束之后,再由干部计算谁得票最多,得票最多的前两名直接就任生产大队正副队长。(www.xing528.com)
除了正副书记、正副队长,生产大队还设有妇联主任、团支书、民兵营长等职位。他们一般由书记和队长商议后任命,无须再进行选举。当然,一般能担任这些职位的村民也是在队长选举中得票靠前的村民。担任大队干部除了可以获得村落的治理权,也能获得相应的补贴。据刘万斤老人叙述:“书记、队长跟得高分一样,在队里一般都是拿哩比较多哩。”具体而言,支书和大队长除了口粮,每年还能再分500斤粮食(小麦与杂粮),副支书、副队长、妇联主任、民兵营长每年可以分400斤粮食。与此类似,生产队队长、副队长、记工员等也能分配到200—300斤粮食。在公社时期,公社干部主要的工作方式是开会,平均2—3天他们就会开一次会。除了在生产大队内开会,他们还经常要去公社开会。上级的指示,先进思想的学习,他们对于工作的想法,往往都会通过开会的方式传达,再由干部们分头实施。
在集体化时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是整个村落治理的主体,他们所管事务也非常具体。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他们主要的职责有生产经营、社会治理、扶危济贫、分配成果、村落建设、传达上级指令、推动政治运动、协调矛盾等。可以说,村内大小事务均要由干部们亲自处理,这也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同时,随着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干部们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家庭事务的处理当中。遇到家内无法处理的矛盾时,不少村民也开始请村干部来协调矛盾。特别是在孩子不孝顺时,老人都会请干部出面批评教育。当然,大多数家庭仍由当家人进行治理,只是妇女和孩子在家中的地位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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