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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治理主体:谁拥有最终话语权?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丈夫也是家内账目的管理者,收入与支出全由其负责记录。例如,“七老婆”就较为强势,夫家亲属对其治理行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即使由母亲代行当家人的职责,长子一旦成年,母亲也会将当家人的权力归还给长子。一旦长子获得库房钥匙和账目,就意味着其已经正式成为一个家庭的当家人。

家庭治理主体:谁拥有最终话语权?

一个家庭的当家人就是一个家庭的治理核心,他们不仅能决定各种家内事务,还是一个家庭的对外代表。不过,每一个家庭的当家人也不尽相同。当家人的不同,将导致家内治理模式的不同,由此也会影响家内成员的基本关系。

(一) 当家人

1.丈夫为当家人

(1) 成为当家人的方式

在该村,如无意外,当家人由丈夫担任。由丈夫当当家人主要是因为,在多数农业生产中,男性往往都是最为主要的劳动力。除了农业生产,在外经商、务工、赶场的职责也只有男性才能胜任。因此,男性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来源。以往,男性一旦结婚并与自己的父亲分家,便自然而然成为自己家庭的当家人。这个过程无须自己的父亲与自己确认,也无须外人确认。也就是说,村民认为丈夫成为一个家庭的当家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此外,即使没有分家,儿子一旦成婚便会成为自己小家庭的当家人,只是能独立处理的事务相对有限。

(2) 当家人的职责及其关系

在丈夫为当家人的情况下,他可以全权决定家内一切事务,包括生产、交往、子女婚姻等一切问题。在家内只有成了年的孩子,特别是长子,才具备与父亲商议的权利,但父亲也可以不听从其建议。同时,丈夫也是家内账目的管理者,收入与支出全由其负责记录。可以说,除非丈夫让权,否则其他家庭成员没有接触账本的权利。在富裕家庭中,丈夫还是库房钥匙和印版的管理者。所谓印版,实际上就是印有两个字的铁板,每年粮食入库之后当家人要用印版在粮食上印上字,以此避免家人偷盗。印版无须继承,一个村民在成为当家人之后可以自主制作印版,并选择在印版上刻上哪两个字。此外,当家人还是一个家庭的对外代表。无论是与人伙种,还是参与村落公共事务,在丈夫还在世的情况下仅有其一人能代表整个家庭。当然,当家人也是政治责任人。如果某一家庭交不起税赋,只有当家人会被抓入牢狱,其他家庭成员没有责任。

2. 妻子为当家人

(1) 成为当家人的途径

以往,由妻子当家主要是在丈夫去世且长子还没有成年时,一旦长子成年,妻子便不能再担任当家人。不过,该村及其附近村落还存在另外两种情况:其一,丈夫去世且自己没有生育。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可以一直担任当家人。有些女性村民在丈夫去世后,也可能会从近门的亲属那里过继来一个儿子,但是妻子却不一定将当家人的职责让渡给过继子。如前所述,该村富户“七老婆”即使过继了儿子也还是当家人。过继子并不能严格算作是长子,因此是否让过继子成为当家人并没有惯习上的要求。如果妻子比较精明或者强势,也可以在死后再让过继子担任当家人。其二,没有婚配的妇女抱养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地有一句俗语,“宁让孩子落地,不让孩子过继”,这里所说的“过继”实际上是指抱养。对于正常家庭而言,抱养孩子主要是为了保证香火不断,以及死后有人继承财产。但是,抱养者如果是没有婚配的妇女,那么她们抱养孩子只是为了给自己养老。例如,该村附近的张文礼老人的父亲就是被俩没有婚配的妇女抚养成人的。在老人还没去世之前,一般不会让渡当家人的权力给抱养的儿子,有些甚至死前还要留下遗嘱,规定孩子如何为自己操办丧事

(2) 当家人的职责及其关系

1949年之前,妻子一般只能代行当家人职责,家中大小事务有时还要请公公、丈夫的兄弟以及其他夫家亲属帮忙处理。特别是在变卖家产时,通常都要问公公和丈夫兄弟的意见。在对外交往时,她们也经常需要请丈夫的兄弟代表自己的家庭。当然,如果妇女比较精明或者强势也可以自己解决家内各种事务,丈夫家中亲属可以干涉,但最终决定权仍在妻子手中。例如,“七老婆”就较为强势,夫家亲属对其治理行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没有婚配的妇女通常只在父亲死后才具备家庭的管理权。不过,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妇女没有兄弟的情况下。如果她们有兄弟,那么即使不结婚,也要和自己的一个兄弟住在一起,自然也不具备担任当家人的资格。如果她们没有兄弟,那么就必须自己担任当家人,近门亲属等无权代替她们行使当家人的权力。

3. 长子为当家人

(1) 成为当家人的途径

以往,在“长兄如父”的家庭伦理观念下,长子具备继承当家人的天然权利。在父亲年老且不愿意分家的情况下,如果不指明由谁代其管理家庭,那么长子便能获得部分当家人的权力。在父亲去世时,如果长子已经成年,但家中还有弟弟妹妹没有成年,那么长子就自动成为当家人,其他家内成员对此没有干涉的权利。即使由母亲代行当家人的职责,长子一旦成年,母亲也会将当家人的权力归还给长子。

(2) 当家人的职责及其关系

在父亲在世时,如由长子代行当家人的权力,那么其只能获得日常家庭事务以及部分经济事务的治理权。长子可以添置田地、房屋等财产,但是变卖财产通常要询问父亲的意见。这主要是因为,财产为家庭成员共同所有,主要由父亲劳动所得或者从祖上继承而来,除了父亲没有人具备独立的处置权。关于弟弟妹妹的问题,长子也没有独立的决定权,必须询问父亲的意见。有些家庭的长子如果比较能干,对于家庭其他成员也能做到悉心照顾,那么父亲便会把库房钥匙和账目交给长子全权负责。一旦长子获得库房钥匙和账目,就意味着其已经正式成为一个家庭的当家人。这种家庭多是富裕的大户家庭,即使父亲死后也可能不分家。

在由长子当家且不分家的情况下,弟弟一旦结婚也能获得治理自己小家庭的权力。以赵国兴和赵国安两兄弟为例,赵氏两兄弟在民国时并没有正式分家。此时,赵国兴只负责家庭财产的经营与分配,对于赵国安的家内事务并不干涉。赵国安可以自己解决生计问题,不用上交自己的收入,家庭成员也由自己管理。当然,如果家内其他兄弟没有独立的生存能力,长子一般也会对其家庭事务进行干涉。不过,兄弟的妻子和孩子,长子不会亲自管理。如果兄弟的媳妇不服从丈夫的管束,长子只会训斥自己的兄弟,只有在家无宁日的情况下才会亲自管束兄弟媳妇。如果兄弟的媳妇不忠,长子也有权令自己的弟弟休妻。这主要是因为妻子不忠不仅是小家庭的事务,还是让整个家门蒙羞的事情。为了不让整个家庭被人耻笑,长子可以强令弟弟休妻。此外,除了像赵国兴一样的富户,大多数由长子当家的家庭都会选择在弟弟成年后分家。

长子虽然具备了继承当家人职责的天然权利,但是他们治理的权威不能和父亲同日而语,治理中受到其他兄弟的挑战也是常有的事情。一般而言,在父亲还在世时,其他兄弟不敢表现自己的不满。但是,父亲去世后这种情况便会发生转变。此时,如果长子不想分家,便要请叔伯、舅舅等近亲前来调解。为了维护长子在治理中的权力,叔伯和舅舅只会遵照长子的意思进行调解,不会建议分家。有时,舅舅还会严厉训斥其他兄弟,并令其听从长子安排。然而,在兄弟矛盾无法调和时也只能以分家收场。

4. 父亲指定的儿子为当家人

(1) 成为当家人的途径

由父亲指定的儿子担任当家人,通常是在长子无能或者长子长期不在家的情况下。同时,由父亲指定的当家人往往只能代行当家人职责,一旦父亲去世或者兄弟们都已经婚配,那么该家庭便会选择分家。

(2) 当家人的职责及其关系

由父亲指定的儿子担任当家人,父亲通常不会将全部的权力让渡给他,只会让其负责家内日常事务的处理。在这个阶段,父亲仍会保留库房的钥匙和账目,家庭收入和分配仍由父亲记录,代行当家职责的儿子只能在父亲的授意下具体处理家庭各项事务。有些父亲会在去世前将钥匙和账目交给指定的儿子管理,有些父亲则会再找一个儿子负责记账。即使父亲再找一个儿子记账,其死前如果觉得家庭还能维系,也会将账目再交给指定的儿子负责。由于父亲指定的儿子不具备担任当家人的天然权利,其权威也来自父亲的授予,因此在父亲去世后这种家庭一般不会维持太长时间。待兄弟们都结婚后,便可能出现挑战其权威,或者是闹分家的情况。此时,叔伯等亲属也能前来调解,但调解的依据主要为分家是丢人的事情。其他兄弟们如果不愿意接受长辈的建议,那么就只能通过分家的方式才能解决冲突。

5. 侄子为当家人

(1) 成为当家人的途径

在正常情况下,侄子即使为没有生育的叔伯养老,也不能成为叔伯家的当家人。但是,如果侄子过继到了叔伯家,那么便具备了担任当家人的基本资格。在大家庭中,如果叔伯是当家人,那么侄子一般也不具备成为当家人的资格。但是,如果叔伯的儿子不具备成为当家人的能力,叔伯也可以让侄子担任当家人。

(2) 当家人的职责及其关系

在侄子过继到叔伯名下时,其与正常出生的孩子具备相同的权利,也能成为一个家庭的当家人。由当家的叔伯指定侄子成为当家人的情况在该村的历史上还未出现过,只是存在这种可能性,操作起来非常困难。由长子担任当家人尚且可能出现兄弟不和的情况,由侄子成为当家人更难以保障整个家庭的团结。因此,多数家庭的情况是儿子无法掌管整个家庭时便会直接分家。

6. 抱养的孩子为当家人

(1) 成为当家人的途径

在该村,抱养的孩子可以分为改姓和不改姓两种情况,因此他们是否能成为当家人也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孩子不改姓,那么抱养他们一般只是为了给一个家庭带来生儿子的好运气,所以其不具备成为当家人的权利。如果孩子改姓,那么其实际上就是一个家庭的正式成员,也具备成为当家人的权利。但是,如果一个家庭在抱养之后又生育了自己的孩子,特别是男孩,那么父亲通常不会让抱养来的孩子成为当家人。即使是自己的孩子没有能力,父亲也只会选择分家,而不是选择让抱养来的孩子成为当家人。

(2) 当家人的职责及其关系(www.xing528.com)

在抱养来的孩子成为当家人的情况下,其只能算是名义上的当家人,并不具备当家人的所有权力。因为孩子是抱养而来,养父通常不会将财政大权完全让渡出去,有些养父甚至会在死前将家中大部分财产消耗掉,使得抱养来的孩子不能继承太多的财产。除了财产,抱养孩子对于家内其他事务也没有太多的处置权限,一切事务都要问过养父母的意思,否则可能招来养父母的责骂。在该村,养父母责打和刁难抱养来的孩子并不算是太过分的事情。对此,抱养来的孩子不能有任何异议,外人也不会介入。不过,抱养来的孩子也能是一个家庭对外的代表,行使家庭对外交往的职责。可以说,抱养来的孩子通常只是家庭各项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并不是真正的当家人。当然,如果抱养来的孩子与养父母关系较好,养父母也可能会让抱养来的孩子全权负责家庭事务,并将多数财产留给他。

(二) 家户治理中的亲族

1. 同姓明白老人

在该村,分家之后就不存在家以上的家庭组织,但是五服内的明白老人依旧能对家庭治理产生不小的影响。如前所述,同姓明白老人主要是指五服内读过书的长辈,一般是父亲的长辈。作为同姓明白老人,他们在治理中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协调同姓矛盾。不过,他们一般不介入家内矛盾,只介入亲属之间的矛盾。例如,分家后兄弟闹矛盾,便可以请他们前来调解。其二,协助没有孩子的近门亲属过继。当然,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便无须他们帮忙协调。其三,承担部分教化子孙的职责。可以说,同姓明白老人在家户治理中所起作用较为有限,他们主要发挥辅助性的作用。

2. 当家人的父亲

一旦分家,当家人的父亲便失去了对儿子家内事务进行干预的权力。虽说当家人的父亲也有批评教育自己儿子的权利,但是儿子如果比较强势,那么他们也可能不听从父亲的教训。如前所述,在该村还有不少村民会让父母去要饭。在这种背景下,儿子如果不孝,父亲便对儿子的治理没有了任何干预的能力。换言之,父亲在分家后是否能对儿子的治理行为进行干涉,完全取决于“孝”这一家户伦理的遵行情况。

3. 当家人的兄弟

在该村,兄弟分家之后基本上就不会干涉彼此对于自己家庭的治理。如果兄弟之间比较和睦,相互之间也会就家庭治理进行建议,但是没有强行干涉的权利。当然,兄弟之间也要为彼此的家庭事务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在红白喜事时。同时,兄弟之间还有帮忙调解家内矛盾的义务。但是兄弟的调解力度有限。如果自己的兄弟都是没有读过书的村民,那么他们的调解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调解也一般只对自己的侄子能起到些许作用。不过,如果兄弟比较强势,或者是村中的排场人,他们的调解往往能发挥较大的作用。此外,兄弟之间还有在某个兄弟去世后协助其妻子进行家内治理的义务。

4. 当家人妻子的娘家人

以往,当家人妻子的兄弟也能在家庭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妻子的娘家人他们要维护姐妹的权利,避免姐妹以及其所生子女受到欺负。其次,他们有协调外甥间矛盾的义务。最后,在自己的姐妹以及外甥重要的人生礼仪上,他们也要为其撑面子。在“舅舅最大”的原则下,当家人妻子的兄弟对于家庭事务的干涉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他们的干涉一般不能触碰到与自己姐妹及其子女无关的事情。除了分家之外,他们没有干涉其他家内经济事务的权利。

(三) 特殊家户治理主体

1. 管家

(1) 拥有管家的家庭

过去,在该村只有富裕家庭才会请管家,特别是土地较多且拥有其他产业的家庭。就调查的情况来看,拥有管家的家庭一般拥有土地的面积超过300亩。例如,赵家三门就分别拥有自己的管家。对于土地面积少于300亩的家庭而言,只要有一个管事帮忙收租便可,家内的经营与分配由掌柜的负责。

(2) 管家的资格

以往,当管家的村民必须是读过书的村民。这主要是因为管家要帮当家人协调经济事务,并处理账目。同时,管家必须是当家人信得过的村民,因为他们要长期住在雇主家中。此外,管家还必须是具备一定能力的村民,特别是有管理家内其他仆从的能力。

(3) 管家的待遇

一般而言,管家是仆从中工资最高者,但是具体能收入多少,调查中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村内有老人认为,管家一年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大把的1.5—2倍。同时,管家不与长工一起居住,他们可以住在雇主家的偏房中。管家通常也不与长工同吃,他们吃饭的待遇略高,但也高不了太多,只比长工稍微好一些。此外,管家也要长期待在雇主家中,过年也和雇主一起过,当然他们也可以请假。

(4) 管家的职责

传统时期,管家主要负责管理家中的仆从,但是管家一般不管长工。具体而言,管家需要管理的仆从主要包括:厨师、针工子和车把。当然,车把也归大把管理,只有在雇主需要用车时,管家才能命令车把套车并安排出行事宜。同时,管家还要负责发放厨师、针工子、长工等仆从的工资。在该村,大多数管家最核心的职责还包括管理家庭的收入与支出。每年家庭的收入多要经管家之手,然后再做账和入库。例如,在佃户将粮食送给地主之后,具体的清点工作主要由管家完成。与此类似,家庭的各项支出,一般也由管家具体负责。因此,管家拥有掌管账目的权利,但并不是所有的雇主都会让管家记账。例如,“七老婆”就不让自己的管家老唐负责账目。平日里,老唐只负责收入与支出的具体操作,收入多少以及花销多少由老唐向“七老婆”汇报,“七老婆”确认无误之后再亲自记账。此外,管家的职责还包括采买、协调雇主家红白喜事以及分配家内杂活等。

(5) 管家与家庭关系

其一,管家与当家人。传统时期,管家是富户治理家内事务的助手,特别是在治理家内经济事务时。不过,管家只有建议权,并没有干涉雇主决定的权力。在该村,管家主要负责家内经济事务,也就是家庭的收入、支出以及工人工资的支付。对于家外的经济事务,管家一般不负责。除了经济事务之外,管家通常是与雇主关系非常要好的村民,多数管家会在雇主家工作10—20年,甚至更长时间。工作期间,管家也能向雇主预支工资,但借贷一般不行。据村内老人介绍,除非管家不愿意在雇主家继续干,否则雇主一般不会解雇他们。有些雇主甚至会在管家离职时附送一些粮食或者现金以表示对管家的感谢。

其二,管家与家内其他成员。虽然管家平日里只听当家人号令,但其本身只能算是一个家庭的雇工,因此其也要听从其他家庭成员的安排。不过涉及经济事务时,管家一般只听从当家人的意见,不会听从家庭其他成员的安排。当然,管家也不能强行拒绝其他家庭成员的要求,有时他们甚至会背着当家人偷偷满足其他家庭成员的要求。

其三,管家与其他仆从。在该村,管家是家内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因此针工子、厨师、车把等仆从都要听从管家的安排。除了工作上的安排,管家与其他仆从地位基本相当,只存在些许差异。平日里,家中仆从可与管家自由交谈,管家也很少责骂他们。在管家家中发生红白喜事时,其他仆从可以随礼,但一般不会给太多。此外村内还有老人认为,管家除了不管理长工,也不能管理护院。护院主要职责是保护雇主,因此他们通常受雇主直接管理。

2. 管事

(1) 管事职责

如前所述,富户家的管事一般就是大把,在该村除了在外村有土地的村民,没有雇主会专门雇用管事。管事除了管理长工之外,主要处理收租事宜,也就是负责分偿。与本村管事相对,外村管事基本上只负责收租事宜。外村管事并不是雇主家长工,他们通常也有自己的土地或者谋生手段,担任管事多是他们的兼职。

(2) 管事与家庭关系

其一,管事与当家人。如前所述,如果大把就是管事,那么其与当家人的关系本身也会比较亲密。但是,如果是外村管事,那么他们与当家人的关系便会变得比较微妙。据艾宝玉老人叙述:“过去哩,赵国兴在米庄的管事就不跟俺爹一样。我是听说他没少偷地租。要说咋偷哩,那应该是跟佃户联合,少报一点,反正赵家很少来检查收成。佃户少报一点儿,管事和佃户都落一点儿就完啦。”对于这种情况,地主通常也知情,只要不是太过分,他们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外村管事。一方面,更换管事也不一定能杜绝上述情况;另一方面,管事在村内也具备一定的地位,轻易更换有时也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其二,管事与其他家庭成员。在该村,由于管事不负责租赁之外的经济事务,因此其他家庭成员一般和管事没有太多交集。不过,管事能接触到钥匙和印版,而其他家庭成员却无法接触到。在这种背景下,家人急需用钱又索要无果时也可能会请管事帮他们偷印版。当然,多数管事并不敢偷印版。

其三,管事与管家。一般而言,管家主要负责家内事务,管事则主要负责家外事务。但是,在该村并不存在明确的区分,管事除了不管账目之外有时也要承担管家的工作。据艾宝玉老人叙述:“那个时候,‘七老婆’家里事多咯,俺爹也得帮忙,有时还得叫俺娘去后厨打个杂。我咋知道赵家院子长啥样哩,就是俺妈去给‘七老婆’蒸馍,我就跟俺妈一起过去玩儿。”按常理而言,管家的地位要比管事高一些。但是,该村管家虽地位较高,但和管事基本上是搭档关系,管家可以要管事去办某件事,管事也可以与管家商议如何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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