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无论是村中的大庙还是小庙均呈现出了特定的祭拜关系。不仅如此,在庙中的僧侣与村民之间也有着特殊的关系。这些都是传统时期该村信仰关系的侧面展现。
(一) 祭拜的开放性
以往,该村的庙宇均归楚铺村民所有,无论建造者是谁都是如此。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其一,村内并没有形成以某一姓氏或者某几个姓氏为核心的宗族。如前所述,该村多数村民在村中至多只有几户亲戚,即使村中几大姓氏内部的各个家庭彼此之间也基本上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在这种背景下,村内修建庙宇的主体并不是某一宗族,而是村内富户。村内富户修建庙宇的主要目的便是积累村内声望。也正因为如此,村内富户建造庙宇不会禁止外人前来祭拜。其二,该村流动性较大。除了一些大庙,村中一些规模较小的土地庙本身多由一户或者几户家庭自主建造,早先祭拜的主体也是建造者。此时土地庙的产权归建造者所有,不过建造者也并不禁止其他村民祭拜。后来随着原来建造者的搬迁,土地庙便成为整个村落共有的庙宇,村中村民祭拜就更不存在限制了。其三,周边富户会在楚铺捐庙。相传,该村最古老的一座庙便为附近县的一位妇人所捐建。她在楚铺捐建庙宇主要是因为楚铺风水较好,捐建庙宇也是一种善举。随着时间的推移,捐建者所掌握的庙宇产权也逐渐让渡给了楚铺村民。
基于以上三个原因,该村庙宇不仅产权归楚铺村民集体所有,村民祭拜也不存在任何的限制。如前所述,不仅是楚铺村民,即使周边村民也能随意在庙中祭拜。据李邦存老人叙述:“过去,庙都得靠香火养着,香火不旺的那就说明这个庙不灵,没多久就变成破庙啦。咱楚铺上很多庙,建造都有作用哩,你看那王爷庙就是保佑风调雨顺哩。香火要是旺咯,咱村里人还高兴哩,咋会限制外面的人来拜。”可以说,在该村及附近村落,无论是何等身份的村民均能祭拜村中任何庙宇。
(二) 僧侣与家户关系
据村内老人介绍,该村庙宇有僧侣居住的时间基本都在1930年之前。在当地,虽然不是所有人都有信仰,但村民都会或多或少对僧侣有所敬畏。
1. 当僧侣的村民
以往,当地僧侣主要分为两种:其一,半路出家。有些村民对于佛、道等宗教的信仰比较虔诚,或是遇到了灾祸没法继续生存,便会在附近的寺院内出家。其二,童真入道。有些村民如果无法养育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也会将他们送到附近的寺院中,请僧侣收留他们。由于该村的庙宇并不是非常著名,也没有庙田供僧侣生存,因此以往住在该村庙宇内的僧侣多由外地云游而来。后僧侣死在村中,无人再云游此地,寺庙中便没有僧侣继续管理。
2. 僧侣与普通村民(www.xing528.com)
在该村,普通村民对于僧侣们一般比较敬重。如果碰见僧侣前来化缘,村民除非家中确实没有多余的粮食,否则都会尽量给予他们一些。对于一些老年僧侣,村民见到他们通常都会主动打招呼,并会尊称他们为“师傅”或者“道长”。不过,村民对于僧侣的态度,也与僧侣的个人品行有很大的关系。一些僧侣如果不遵守出家人的清规戒律,随意吃肉喝酒或者存在其他不端行为,村民大多会对他们非常鄙视。据艾宝玉老人叙述:“要是碰到那不守规矩哩和尚或者是道士,那还有个啥好尊重哩。那些说不定都是假和尚(道士),都是来化缘也不给他们。”
3. 僧侣与排场人
以往,即使是村中的排场人对于僧侣也会比较尊重。在村中的庙宇还有和尚时,他们平日所食粮食主要由村中富裕的排场人捐赠。排场人对于僧侣的尊重,一方面源于信仰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他们也将此视为换取社会地位的方式。据李邦存老人叙述:“过去哩,有钱哩都捐庙养和尚,自己盖座庙就够有面子啦,再每年给和尚捐粮食,那就更有面子啦。要是谁有这个实力,整个县里的都得说谁谁是个大财主,是个大善人。”与普通村民类似,排场人也不会待见品行不端或者是衣着破烂的僧侣。一些排场人如果不是真心信仰某一宗教,他们见到衣衫褴褛的僧侣前来化缘,甚至会用“臭和尚”“死道士”之类的话语去驱赶他们。
4. 僧侣与保甲长
1949年之前,该村的保甲长一般不会找僧侣的麻烦,但也不会非常尊重他们。保内各种事务,保甲长通常不会让僧侣们出工出力,也不会向他们收取摊派。不过,除非是信仰比较虔诚的保甲长,其他人一般不会施舍给僧侣食物或者财物。在村中还有僧侣时,保甲长虽不会施舍,但也不会驱赶他们。在村里庙宇没有僧侣之后,保甲长见到外村僧侣前来化缘,不仅不会给予钱粮,有时还会用枪威胁他们赶快离开。与保甲长类似,楚铺镇第一任镇长对待僧侣的态度也并非十分友善,而第二任镇长赵国兴本身就乐善好施,所以也经常善待前来化缘的僧侣。
5. 僧侣的社会地位
以往,僧侣虽然居住在村中的庙宇中,但基本上是独立于村落社会的存在。在这种背景下,僧侣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村民的尊重,却不会参与村落公共事务,也不会参与村民矛盾的调解。据艾宝玉老人叙述:“我听老哩说,过去庙里的和尚整天都不出门,村里人要是不去庙里拜佛也见不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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