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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时期的社会关系与身份变迁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集体化时期,村民的身份已由村落的村民变为了公社的社员。此阶段,该村的社会关系以生产队社员间的关系为主,社员间平等的交往成为主流。与社会地位类似,村落内也未出现明显的贫富分化。在当时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中,大队书记、大队长、队长、记工员等不仅是生产队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力量,还是社会管理的中流砥柱。不过,该村在集体化时期还未出现过干部以权谋私或者欺压社员的情况。

人民公社时期的社会关系与身份变迁

在集体化时期,村民的身份已由村落的村民变为了公社的社员。此阶段,该村的社会关系以生产队社员间的关系为主,社员间平等的交往成为主流。社员不存在地位上的区分,即使是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也不比普通社员的地位高多少。据艾宝玉老人叙述:“我在大队当干部的时候,大家地位都差不太多。那个时候都是想着跟群众办事哩,群众见了干部也不跟民国那会儿像耗子见了猫一样。”不过,生产队与外界的交流却相对封闭。村民如果有事外出必须要跟生产队长打招呼,还要请生产队长开介绍信。上街赶集,也要事先跟生产队长请假。当然,也有村民不请假就外出赶集。无论是有事外出,还是临时上街赶集,生产队都会扣工分。只是赶集时给队长请了假,队长会少扣一些工分,不请则重扣。此外,如有亲戚前来家中做客,村民无须告知队长,但是亲友在家留宿必须向队长报告。

与社会地位类似,村落内也未出现明显的贫富分化。据李邦存老人叙述:“公社那会儿,各家的情况都差不多,都穷哩很,跟现在没法比。能顾住嘴都算是不错啦,家家户户都穿得破破烂烂哩。有那会过哩比普通人富点儿,富也富不了多少。”与贫富分化相对,村内出现了权力的轻微分化。在当时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中,大队书记、大队长、队长、记工员等不仅是生产队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力量,还是社会管理的中流砥柱。也正因为如此,干部在生产队对普通社员具有管束的权力,对公共事务也有较大的话语权。不过,该村在集体化时期还未出现过干部以权谋私或者欺压社员的情况。(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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