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保护之外,亲族之间也能承担起一定的保护职责。具体而言,其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一) 纠纷保护
传统时期,虽不是每一个近亲都会替村民解决纠纷,但是兄弟和近门之间通常会提供帮助。在某一村民遇到危机时,家中近亲要出钱、出力为其解决问题。例如,李子振为了把自己的哥哥弄出牢狱而四处奔波,直至最后被人用黑枪打死。近亲如果帮自己解决了纠纷,该村民虽无须立刻偿还,但也会形成人情上的亏欠。此后,帮助过自己的亲属家中如果遇到困难,村民想方设法也要将人情还上,有时甚至需要加倍奉还。近亲之间的保护还存在于其他许多方面。例如,亲戚受到了村内外其他村民的欺负,近门亲戚会团结起来为其讨回公道,这将被视为某姓村民团结的表现,也是被村民称为“村内有人”的表现。同姓亲属以及近门亲戚不为受了欺负的村民出手,则会被视为不团结的表现,这也会让他们更容易受到其他村民的欺负。此外,纠纷保护还反映在对家内纠纷的调解上,叔叔、舅舅、同姓明白老人都有协调家内矛盾的义务。
(二) 生育保护
除了纠纷保护,近亲之间的保护还包括过继,当然这只存在于同姓近亲之间,也就是主要存在于近门之间。对于没有子嗣的村民,其近门亲属如果有人家中儿子较多且经济条件又不是非常好,那么该近门亲属一般会答应过继要求。不过,如果某一村民的近门经济条件较好,也可能不答应过继要求。
(三) 养老保护(www.xing528.com)
亲族之间也有相互帮忙养老的义务,特别是侄子都有为自己没有孩子的叔伯养老的义务。如果自己的叔伯没有孩子,侄子虽不用像亲生子女一样为叔伯养老,但要经常去探望叔伯。在叔伯生病时,侄子们也要前去照顾叔伯,有时还要为叔伯解决一些医药费。当然,侄子也可以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为叔伯养老,甚至没有过继的侄子也会如此。侄子看到叔伯老无所依,而自己的经济条件又相对宽裕,也可以直接将叔伯接到家中为其养老。不过,全面负责叔伯的养老不是侄子必然要尽的义务,侄子不这么做也不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四) 丧葬保护
亲戚之间的丧葬保护主要针对没有子嗣且没有过继子女的家庭。如果某一村民非常贫穷,其死后丧葬费用一般由近门亲属负责,当然花费不会太多。如果自己的近门亲属比较富裕,可以尽量为其置办一口质量较好的棺材,丧葬的其他仪式则一切从简。如果自己的近门亲属也不富裕,那么买一口薄皮棺材或者买一张箔将死者安葬便可。如果某一没有子嗣的村民名下还有财产,也可以遗赠给自己的后辈亲属,并指定其为自己处理丧葬事宜。此外,娘家人也要为嫁出去的女儿提供丧葬保护。如果女儿去世,其哥哥或者弟弟必须前去查看尸身,以此来确定其是否是正常死亡。
(五) 收留保护
村民如果打算迁出自己所居村落,或者遇到了困难需要暂时躲避,亲属有容留的义务。不过,如果亲属自己家中情况较为困难,也可以拒绝亲戚的要求,或者是只暂时收留亲戚5—10天。与此相对,如果村民比较富裕,那么不收留自己的亲属将被视为看不起自己的亲戚,或者是不懂人情世故的表现。其他亲属得知后,也可能会刻意拉远与其关系,或者对其行为进行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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