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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事选拔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古代的人事选拔思想、活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从原始社会至今,各种思想与方法体现了时代的需求,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了解我国古代人事选拔的历史和发展有助于深入探析我国人事选拔的发展趋势和独特性。我国的人事选拔制度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南京国民政府举办普通文官考试为14次,共录取委任级文官6 210人。

我国人事选拔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我国古代的人事选拔思想、活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从原始社会至今,各种思想与方法体现了时代的需求,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了解我国古代人事选拔的历史和发展有助于深入探析我国人事选拔的发展趋势和独特性。

我国的人事选拔制度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每一种社会形态下对人才的渴望是为政者首要关注的。房列曙(2005)在《中国历史上的人才选拔制度》一书中总结了我国古代至今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发展历史,以历史时期为主线,总结出我国的人才选拔制度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在我国通过一定形式选拔、考核并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做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主要考察人员的能力、品德。在原始社会,选贤任能成为推举首领的主要方式在氏族社会曾长期存在。“能者”,是指有某项发明或专长者;“贤者”是指用氏族的传习衡量品德高尚者。原始社会末期,被推举为联盟首领的接班人,除了才能出众,其道德高尚也是被考虑的重要因素。

夏商周时期的人事选拔制度

夏商周是我国奴隶制国家由诞生到发展直至鼎盛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如兴办官学选才制、“乡兴贤能”制、贡士制、世卿世禄制等,主要是采取世卿世禄制。在这种制度下,只有王公贵族子弟才能世代为官。这一制度以血统为考评依据。

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人事选拔制度

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主要实行“察举征辟制”。察举制是通过地方官的考察、推荐,将一些符合朝廷要求的人才推荐出来,供朝廷直接任用或经过一定形式的考核再加以任用。所谓征辟制,就是皇帝直接下诏“征召”人才为官和政府行政长官自行“辟除”(聘任)属员制度。征辟者无需考核即被授予高官。察举制度和征辟制度,虽然比夏商周的“世卿世禄”制有进步,也选拔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治国的人才,但由于缺乏客观的人才选拔的标准,加上有荐举权的官吏营私舞弊,滥用职权,以至于出现了“权贵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常以穷退见遗”(《后汉书》卷61·《黄琬传》)的现象。这种现象到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时发展到了极端。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事选拔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比汉代多了一条以推荐考核为选官途径的“九品中正制”。它是在对东汉察举制的反思与损益的基础上创设的,但在其实际操作过程中,选举大权几乎全部被盘踞朝廷的士族高官所垄断,而品第士人的标准也就逐渐舍弃才德,不论贤愚,专讲家世门第。南北朝后期,察举制实施的重心开始向考试方面转移,依靠门资选士的九品中正制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腐败局面。

隋唐明清时期的人事选拔制度(www.xing528.com)

于是,时代呼唤一种新的、相对合理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应运而生。科举制之前的人事选拔制度,主要以能力、品德、血统为测评指标,这些指标只能部分体现人员的素质,与较为规范的人事选拔制度相距甚远。

从隋唐到明清,我国推行科举考试制度约1 300年。科举考试制度的创造性,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考试制度表明了中国封建时代以知识选拔官员标准的确立,这在一千多年前的世界范围内是绝无仅有的创举。它排除了察举制度中长官意志起决定作用的成分,保留了其中重知识的标准,终于通行了千年之久,体现了它长久的生命力。其二,考试制度体现了选拔官员过程中的公正、平等原则。当然,在阶级社会中,平民子弟不可能“公正”地受到教育,自然不可能公正地受到选拔和任用。这里所说的公正,是指在统一的知识标准下,科举制毕竟为庶民子弟的入仕提供了可能。据潘光旦、费孝通对近世900名进士的研究,明清时代的一半进士来自农村,科举考试是我国历史上具有一定平等竞争的选官制度。其三,各王朝所建立的具有一套完备的考试方法和惩戒舞弊的规定,如锁院制、糊名制、回避制、复试制、殿试制、校验制等,科举考试由礼部(有时也为吏部)主持,但有检察机构进行监督。考官因徇私舞弊、违犯考试规条,轻则流放、革职,重则斩首。这都是对封建官僚特权的严格约束,体现了公正的原则。其四,建立了选拔的程序。科举制下,至明清已形成必须循序而进、不可逾越的四个步骤:一是童试,也称“小考”、“小试”。包括由知县主持的县试、由知府主持的府试、由学政主持的院试三阶段。由于以上特点,使得一般平民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成为官僚系统的成员,即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促进了知识分子的流动,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

近现代的人事选拔制度

到了中华民国,借鉴中外人才选拔制度的优点,克服中外人才选拔制度的缺点,创建了以考试权独立为核心的文官考试制度,取代了八股取士的制度。文官考试制度,首创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正式推行于北京政府时期,而考试权的独立完成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文官考试制度。高等文官考试是国家最高一级考试,由考试院举办,及格者分发中央和地方机关以荐任级任用。高等文官考试,北京政府举办二次,共录取684人;南京国民政府在大陆期间,共举办15届,共录取4 321人。普通文官考试由各省举办,及格者由举办单位以委任职分发到考地各机关任用。北京政府举办一次普通文官考试,录取295人。南京国民政府举办普通文官考试为14次,共录取委任级文官6 210人。特种考试的水平有的高于高等文官考试,有的则比普通考试还要低。南京国民政府通过特种考试所选拔的人才,十多倍于高等文官考试或普通文官考试。

(2)与文官考试相辅相成的文官铨叙制度。它是指对官吏进行分发、任用、甄别、考绩、任免、升迁、抚恤等事宜。除文官考试制度外,中华民国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还包括学校教育选才制和留学生的选拔制度。中华民国初年,废除奖励毕业生的出身。北京政府进行了中学入学招生考试改革的尝试,还曾收回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毕业考试权,毕业考试分别由教育部教育厅举办。南京国民政府曾推行中小学毕业会考制度和全国高等学校的统一招生考试制度,此外,还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考试制度。留学生毕业归国,北京政府时期,均须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才能授以出身,给予官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实行了回国留学生的审查登记和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制度等。

综上所述,这些人才选拔制度,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其表现形态与侧重点有所不同,其功能也不一样。总体而言,我国主要以才德、血统、知识智能、门户为依据进行人事选拔,直到20世纪初才开始引进国外的心理测量量表,到了20世纪90年代,人事选拔工作开始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发展。

我国历史上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国外人事选拔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据记载,早在唐中宗时期,日本建立了模仿唐代制度的考试选官制度。16世纪以后,我国的考试制度愈来愈受到世界的注目,在不到300年的时间里,西方国家仅用英文出版的介绍中国科举制度的书就达70余种,中国传统考试经验的广泛流传,为近代欧美各国建立文官考试制度提供了有益的蓝本。英国文官制度的创建人诺斯科特和杜维廉两人都对中国科举制心仪很久,他们在19世纪50年代提出并在英国实行了“公开竞争—公平考试”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选拔人才制度的西进,使西方的任官制度、教育制度为之一新。但到了现代,我国主要以引进国外的人员素质测评方法开展人事选拔工作,并逐渐在实践中加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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