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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流通:特殊的增值方式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商品,当然,也是一种特殊商品。人们购买金融商品,就是用一个货币价值额购买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对象,即SG→。经过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或是向企业提供信贷,或是购买国债、股票然后在股市出售,或是进行同业货币拆借,等等——这一金融商品转化为发生了增值的现实的货币价值额,SG→+。但是,一切金融资产在市场流通中发生的价值增值额,即∑bg',均是来自流通过程之外,来自对生产领域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再分配。

金融商品流通:特殊的增值方式

金融活动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诸如储蓄、融资保险投资外汇买卖等服务,我们在这里称之为出售金融(服务)资产或金融商品。马克思说:“货币不仅是一般商品,而且也是特殊商品”[2]。金融商品,当然,也是一种特殊商品。人们所以要购买金融服务,在于金融商品拥有买方所需要的特殊使用价值,如,储蓄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带息的还本的价值保值和增值的功能,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是超过保费的赔偿功能,股票的使用价值是收取红利和通过出售占有股票市值的功能,等等。

一般地说,金融商品具有价值保值和增值的使用价值。它的交换价值是购买者货币付出额+增值额(货币),可以写成BG+bg'。人们购买金融商品,就是用一个货币价值额购买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对象,即SG→。经过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或是向企业提供信贷,或是购买国债、股票然后在股市出售,或是进行同业货币拆借,等等——这一金融商品转化为发生了增值的现实的货币价值额,SG→+。乍一看来,上述SG→BG→BG+bg'都是发生在货币和资本流通过程中。

金融商品交易中的增值额,即bg'的来源是什么?这是政治经济学必须加以研究和回答的重要理论问题。(www.xing528.com)

马克思阐述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创造价值,资本主义商品流通实现价值的命题,他把商品流通作为商品形态变化来分析,认为商品形态变化,即W-G和G-W,前者是商品原有价值的实现,后者是货币转化为购买者需要的商品,二者都不会发生价值的增值,尽管上述形态变化是借助投入流通劳动和支付流通费用的结果。

金融流通是资本流通的一个层面,它属于货币商品与资本商品的形态变化,按照马克思的流通理论,货币商品、资本商品、各种金融商品——股票、证券——在金融市场流通中,只是货币商品与资本商品形态的变化,例如由手持现金转变为银行储蓄(带息还本的储蓄凭证),或手持现金转变为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在这里,购买储蓄给存款者带来利息,购买股票给股票持有者带来一个价值增量——红利。但是,一切金融资产在市场流通中发生的价值增值额,即∑bg',均是来自流通过程之外,来自对生产领域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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