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纯服务劳动的价值形成功能,可以从服务与物质、实物性生产相关联的角度来加以论述。
服务业带有综合性,它表现为提供若干相关联的服务产品,或服.务束(service bundle)。例如饮食服务业提供主餐、饮料、影视、音乐演奏甚至舞蹈表演服务。服务束可以视为一个整体服务产品。由于上述整体服务产品中包含有物质生产品——食品烹饪,因而,可以把形成总服务束的各种服务劳动,视为是一齐物化于作为主要产品的物质、实物生产品中。换一种说法是作为主产品的食品价值中还包括有由其他服务形成的附加价值。可见,价值的形成和对象化,应该作为一个经济过程来理解,在服务业中,价值的形成更应该放在一系列相关联服务的生产链中来加以理解。在这里,人们不应该认为侍餐服务劳动这一转瞬即逝的“活生生的劳动”单独形成价值,而应看到这一劳动是加入到相关联的产品中,即他为顾客端送的食品的价值中。
需要指出,服务劳动形成附加价值,并不意味着在产品价值形成中服务只是起次要的作用。如果说,不发达的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主要产品是食品,人们到餐厅主要是满足胃口的需要,那么现代发达的饮食服务业,如高级餐厅提供的主要产品,还包括休闲服务,如店堂设施、家具陈设、墙壁艺术装饰以及灯光、音乐等组成的消费休闲环境,以及名乐队提供的演出服务。在某些场合,文化休闲服务成为最主要产品,一些人到高雅餐厅、茶楼去并不主要是满足胃口的需要,而主要是为了满足文化的需要。在上述服务束的价值实体中,主体已经是非实物形态的服务形成的价值——例如名演员的劳动形成的价值,但是这些非实物形态的服务形成的价值仍然表现为食品的附加价值,并出现在餐饮的账单中。也就是说,多样的服务劳动会加入到相关联的实物产品中去并形成和增大实物产品的价值。可见,相关联的产品这一概念为我们指出了现代服务劳动的价值形成的机制。(www.xing528.com)
还需要指出,提出服务劳动物化于相关联的实物产品中的命题,并不是说在服务业中就不必考虑和讲求服务的有用效果,就可以任意地扩大只提供有用效果的服务人员,因为在市场经济中能形成价值的只是那种具有满足有效需求能力的必要的服务,或有效的服务束。使用必要的厅堂服务人员可以提高服务周到性,聘用名演奏家可以提高休闲效果,但是服务员“成堆”、不适合餐厅的舞蹈表演和震耳欲聋的乐曲,会产生一种服务负效用,而且,它形成高成本,往往为企业带来亏损。这表明,服务劳动的不必要的耗费,不能物化在相关联的实物产品中和形成价值。亚当·斯密有一段论述,他指出,资本用于农业、制造业、商业、零售商业四个方面的人员,包括商业服务人员,“他们的劳动,如果使用得当,会固定和物化在它所加工的物品或商品上,通常至少也会把他们维持自己生活和个人消费的价值加在商品的价格上”[13]。可以说,使用得当的、形成有效的服务束的服务劳动量,会参与整体服务产品的形成和价值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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